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奉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公开征集奉新县传统建筑和历史建筑线索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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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传统村落保护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在城乡建设中加强历史文化保护传承的重要要求,进一步完善我县历史建筑和传统建筑保护名录,努力实现应保尽保,现面向社会征集全范围内具有一定历史文化保护价值的历史建筑、传统建筑线索。

一、征集范围

奉新县县域范围内具有历史、文化、科学、艺术价值或其他价值特色的历史建筑、传统建筑。

二、征集条件

(一)历史建筑征集基本条件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城区内未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也未登记为不可移动文物的居住、公共、工业、农业等各类建筑物、构筑物,可以确定为历史建筑:

1.具有突出的历史文化价值

能够体现其所在城镇古代悠久历史、近现代变革发展、中国共产党诞生与发展、新中国建设发展、改革开放伟大进程等某一特定时期的建设成就。

与重要历史事件、历史名人相关联,具有纪念、教育等历史文化意义。

体现了传统文化、民族特色、地域特征或时代风格。

2.具有较高的建筑艺术特征

代表一定时期建筑设计风格。

建筑样式或细部具有一定的艺术特色。

著名建筑师的代表作品。

3.具有一定的科学文化价值

建筑材料、结构、施工工艺代表了一定时期的建造科 学与技术。

代表了传统建造技艺的传承。

在一定地域内具有标志性或象征性,具有群体心理认 同感。

具有其他价值特色

(二)传统建筑征集基本条件

建于1949年以前,使用传统材料、具有传统形制、运用传统工艺建造的具有历史、科学、教育、文化、艺术价值的民居、祠堂、寺庙、店铺、作坊、书院、会馆、牌坊、城墙、古塔、古桥等建筑物、构筑物,包括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传统村落中列入规划保护对象的建筑,以及其他具有保护价值的建筑,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建筑类型、空间、样式、施工工艺和工程技术等具有建筑艺术特色或者科学研究价值的;

2.反映本地历史文化和民俗传统,具有时代特征、地域 特色的;

3.在产业发展史上具有代表性的店铺、作坊、厂房和仓 库等;

4.名人故居、旧居、纪念地以及具有历史事件纪念意义的建筑物;

5.其他具有历史、科学、文化、教育、艺术价值的。

1949年以后,具有特别的政治、历史、科学、教育、文化、艺术价值或者具有非常重要纪念意义的建(构筑物,也可作为传统建筑线索上报。

三、线索征集要求

建筑线索:建筑物名称、详细地址和具体位置,包括乡镇、村组、道路名和门牌号,最好配以现状图片。提供建筑历史、房屋功能和建造时间(如不确定,提供线索即可);说明推荐理由及建筑的历史、特色和价值等,尽量提供反映推荐理由的照片、图纸、文献等材料。

四、征集时间

本次线索征集时间为长期,县住建局将根据报送的信息,采取多种措施对信息进行甄别,对有价值的信息进行梳理,通过相关流程确定并向社会公布。

五、联系方式

欢迎社会各界人士积极发掘文化资源,单位和个人均可以信函、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向住建局提供文化资源线索,填写《奉新县历史(传统)建筑普查调查统计表》见附件)并附图片,请推荐人将联系方式一并提供,方便后期跟踪调查。提供线索过程中如有疑问或困难,可联系住建局,邮件主题请注明“历史建筑线索”或“传统建筑线索字样。

联系方式:0795-4625334邮箱fxxjsjcjg@163.com

联系地址:奉新县滨河东路288号         

附件:奉新县历史(传统)建筑普查调查统计表

202475



奉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综合办公室    20247月5日印发


奉新县历史(传统)建筑普查调查统计表

序号

乡镇

建筑名称

建筑类别(传统建筑/历史建筑)

地址

(街巷门牌号)

建筑面积(

平方米)

建筑年代

建筑简介(包括建筑位置、历史沿革、价值特色等,200字以内)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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