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开展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工作的意见>的通知》要求,为扩大群众参与度,强化群众监督,增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工作的客观性,省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对我县2014年上半年党风廉政建设满意度进行民意调查。民意调查由省统计局社情民意调查中心通过电话访问的方式独立进行,民意调查专线号码为“0791-12340”。
希望全县广大干部群众积极支持配合,在接到省统计局民意调查中心电话访问时,以客观公正的态度对我县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进行评价。
现将《2014年上半年奉新县党政领导班子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职责情况》予以公示。
中共奉新县委
奉新县人民政府
2014年5月23日
2014年上半年奉新县党政领导班子履行
党风廉政建设职责情况
今年以来,在市委、市政府和市纪委、市监察局的正确领导下,在全县广大干部群众的积极支持和参与下,县委、县政府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省、市纪委全会部署,不断强化党委的主体责任和纪委的监督责任,全力推进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建设,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各项工作取得新的成效。
一、坚定不移抓龙头,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紧紧扭住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这个龙头,坚持把反腐倡廉建设融入到全县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发展的各项工作中,做到一起研究、一起部署、一起检查、一起落实,并通过一把手抓、抓一把手,班子成员抓、抓班子成员等措施,使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到实处。
1、强化责任担当。县党政领导班子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今年以来,县委先后7次对反腐倡廉工作进行研究部署,解决有关问题10项,县政府先后6次对廉政建设工作作出安排,推动反腐倡廉工作8项。县委书记、县长切实担负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逢会必讲干部队伍建设、党风廉政建设,不仅自己以身作则,而且带头履责,大力支持纪检监察机关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严格执纪监督问责,经常听汇报、作批示、提要求,坚持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县委、县政府其他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组织牵头单位和协办单位对分管系统和行业的反腐倡廉工作进行研究部署,并督查指导,在县党政领导班子的带动和影响下,各乡镇部门单位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不断提高,主动履责、齐抓共管的意识不断增强。县纪委十三届四中全会上,6个县直单位“一把手”就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情况进行了述职,并当场接受测评。
2、强化责任分解。层层签订责任书,年初县委书记与县委各分管领导,与各乡镇党委书记、各部门单位主要领导分别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县长与政府各分管领导、各乡镇长分别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形成了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责任体系。将反腐倡廉工作任务逐项细化、分解,确定责任领导和责任单位,落实具体承办部门,下发了《2014年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分工表》,将今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分解为5个方面82项具体任务,部署分工到16个牵头单位和50余个重点责任单位,使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更加清晰、任务更加明确。建立健全县委、县政府领导挂点联系制度,每位班子成员联系一个乡镇、一个村、两个县直单位,对联系点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每季度听取一次汇报。
3、强化责任考核和追究。5月中下旬,根据县委统一部署,县纪委、县委组织部结合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组成9个检查考核组对18个乡镇(场、办事处、管委会)和县委各部门、县直各单位2013年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推进惩防体系建设工作情况进行了检查考核,对检查考核结果较差的,由县纪委书记找单位主要负责人约谈。同时严格责任追究,做到不护短、不手软,对责任不落实、工作不力,屡屡出现问题的实行问责。今年以来,取消了3个单位领导班子和9名领导干部评先评优资格,对2名党员干部进行了责任追究。
二、坚持不懈抓作风,着力聚合奉新深化改革加快发展的正能量
以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为抓手,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着力整肃干部作风。
1、着力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的贯彻落实。紧紧扭住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放松,一件事情一件事情地抓,一个时间节点一个时间节点地抓,尤其是紧盯元旦、春节、清明、“五一”等重要节点,保持了严守八项规定的高压态势。今年以来,县纪委、监察局会同有关部门先后10次对公款吃请、公车私用、公款娱乐、婚丧嫁娶、上班纪律等情况进行了明查暗访,有9名党员干部因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在全县通报批评。
2、着力推动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加大了对中央、省、市、县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力度,做到了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部署到哪里,作风督查就跟进到哪里。今年以来,对深化改革、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农村垃圾处理、重大项目建设、保障和改善民生等重大决策执行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重点对50个重大项目2次进行实地督查,帮助协调解决问题21个;对2起典型违章建筑问题进行调查处理,县纪委对9名干部诫勉谈话。
3、着力保障和维护群众利益。建立县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双休日、节假日值班制度和轮流接访制度,负责牵头处理需县委、县政府协调的日常工作和信访、维稳、安全生产等方面的重大或紧急情况。加大纠风治乱力度,开展了民生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监督检查工作“回头看”,开展了规范涉路涉车执法行为和规范教育收费专项治理工作,全面启动了“阳光医药”监察系统建设。认真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进一步优化发展环境“八严禁”规定》,对84家园区企业统一制作了联系牌,发放了联系卡,及时了解发展环境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全力为企业保驾护航。今年以来,已走访企业217户(次),发放整改交办单29份,解决问题23个。
4、着力抓好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按照“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要求精心谋划、认真准备、扎实推进。坚持领导带头,在县委常委中开展了争做学习的表率、服务群众的表率、找准“四风”问题的表率、批评与自我批评的表率、真改实改的表率、执行群众路线的表率 “六个表率”活动。县委常委带队深入到农村、社区、企业,面对面地虚心听取群众的意见建议,全县共召开座谈会428场次,发放问卷调查12000份,走访干部群众6750人,收集意见建议6547条。对收集的问题和意见建议,做到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如针对少数干部脱离群众的现象,县委常委带头健全联系点制度,每年下基层不少于60天;带头健全决策论证调研制度,每人每年选取2个以上课题深入基层开展调研。针对会议文件较多、办公用房超标的问题,县委书记、县长带头开会讲短话,全县发文减少20%;带头腾退超标办公用房,带动全县腾退超标办公用房4000余平方米。针对服务群众方面有差距的问题,在乡镇实行“三个一”便民服务措施,在社区深化“百米服务圈”模式,在全县推广聘请法律顾问、化解矛盾纠纷的做法。
三、坚决有力抓惩防,力促反腐倡廉建设取得更大成效
县委、县政府坚持既严厉惩治腐败,又有效预防腐败,做到“两手抓、两手硬”,力促反腐倡廉建设取得更大成效。
1、全力支持执纪办案。把惩治腐败作为促进奉新科学发展、跨越发展的重要保障,按照纪检监察机关“三转”要求提出了“抓数量、上质量、争分量”的执纪办案工作思路,要求纪检监察干部牢固树立“不办案是失职、办不好案是无能”的观念,在全县纪检监察系统组织开展“一练三比”活动,促使纪检监察干部苦练发现问题、调查问话、作笔录、写调查报告的基本功,形成比成案、比效率、比质量的浓厚氛围。今年以来,共接到群众来信来访36件,己调查核实30件,立案8件,处理党员干部11人。
2、不断深化教育预防。在全县党员干部中广泛开展“学廉正品行、守廉树形象、抓廉促发展”主题教育,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对廉洁自律规定和习近平总书记“三严三实” 等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县委先后组织6次县委中心组扩大会进行学习、部署和强调。县纪委将《十八大以来廉政新规定》和市纪委编印的《领导干部优质廉政党课讲稿汇编》分发给全县所有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坚持县委常委给全县领导干部讲党课制度,今年以来,县委书记带头上了2堂党课,带动全县党员领导干部讲党课152堂。同时,开展县直单位“一把手”廉政访谈活动,作出廉政承诺,接受群众监督;利用短信平台,在节假日发送廉洁自律短信10000余条;由县纪委书记带队,对农村、社区党风廉政建设情况进行督查调研;大力开展廉政文化“村村通”活动,进一步增强了广大干部廉洁自律意识。
3、认真贯彻“三严三实”要求。县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带头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三严三实”要求,自觉做到严以修身、严以用权、严以律己,谋事要实、创业要实、做人要实。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凡涉及重大决策包括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等群众关注和容易产生腐败的事项,一律按程序提交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认真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坚持正确用人导向,公开、公平、公正选拔任用干部,扩大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严格遵守廉政准则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教育、管理、监督亲属、子女及身边工作人员。
4、狠抓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按照“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执纪者更要纪律严明”的要求,狠抓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在全县纪检监察干部中组织开展以“双强双树”(强为民服务、强执纪监察、树良好形象、树清风正气)为主要内容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戴党徽、亮身份、树形象”活动,促使广大纪检监察干部进一步增强群众观念,强化党员意识。对纪检监察干部提出“四不准三一律”行为规范,“四不准”即不准违反安全文明办案纪律,不准违反规定收受礼金、有价证券、信用卡等支付凭证和其他贵重物品,不准在其他单位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各种费用或利用职务和工作之便谋取私利,接受影响公务的宴请,不准打探案情,跑风漏气,妨碍调查,办关系案、人情案;“三一律”,即:对违反“四不准”的人和事,一律先停职再调查,一律取消年度评先评优资格,一律点名道姓通报。
今年以来,我县党风廉政建设取得了一定成效,但离上级的要求和群众的期望仍有较大差距,主要表现为:少数地方和单位党委主体意识还不够强;少数领导干部履行“一岗双责”还不够到位;少数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意识不强,出现违规违纪甚至违法现象;“四风”问题在少数党员干部身上仍不同程度地存在。为此,县委、县政府将严格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结合实际,加大力度,认真履职,积极作为,不断提升全县反腐倡廉科学化水平,为实现奉新与全国全省全市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强的政治保障。
中共奉新县委
奉新县人民政府
2014年5月23日
附件:
关联稿件:
上一篇: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