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西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人社部发 [2024]40号)《人社部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实施失业保险援企稳岗政策的通知》由企业在职职工申报、经办机构审核,拟对符合条件的1人发放技能提升补贴,现将可享受此项补贴的人员及补贴金额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日,2025年4月16日至2025年4月 21日,如有异议可致电0795-4508026邮编330700
附件 : 2025年奉新县失业保险技能提升补贴拟拨付补贴表
奉新县就业创业服务中心
2025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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