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加大信贷支持力度。鼓励正常办理续贷业务,各驻奉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开设因疫情受困企业融资绿色通道,综合应用交易流水、经营用房租赁、用工信息和信用信息等数据进行放贷审批,加大对中小企业、个体工商户的信贷投放力度,提高首贷、续贷覆盖面;提高符合条件的企业无还本续贷比例;对符合续贷条件的服务业、农产品保供市场主体按正常续贷业务办理,不得盲目惜贷、抽贷、断贷、压贷,保持合理流动性;引导各驻奉银行业金融机构用好2021年两次降低存款准备金率释放的可贷资金,优先支持困难行业小微企业和民营企业。
2.加大融资担保支持力度。对中小微企业保持较低担保和再担保费率,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的担保费率不超过0.5%,政府性融资再担保机构单笔100万元以下业务免收再担保费。引导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减少或取消抵押、质押反担保要求。
3.大力引导促进消费。依托大型商场、餐饮企业及线上平台,采取“政府投入、企业让利、第三方金融机构补贴”等方式发放政府消费券,激发餐饮、旅游、购物等方面的消费潜力。支持符合条件的法人金融机构发行金融债券和消费类资产证券化产品,并将募集资金用于支持消费类贷款投放。积极组织企业参加第五届猕猴桃文化旅游系列活动和2022年宜春市文化和旅游发展产业大会。
4.鼓励金融机构积极调整信贷结构,向实体经济让利。加强对银行业金融机构支持制造业发展的考核引导与激励约束,推动各驻奉银行业金融机构优化信贷结构,引导信贷资源向制造业企业倾斜,推动制造业中长期贷款增长速度高于全县贷款平均增速5个百分点以上。合理降低融资利率,将小微企业融资利率保持在合理水平,其中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利率不高于上年水平。
(《关于积极有效应对疫情帮扶中小企业纾困解难的42条支持措施》(奉府字〔2022〕12号)中涉及金融相关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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