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述奉新,西周以前系扬州之域,春秋时属吴、战国属楚、秦属九江郡。公元前154年(汉景帝三年)建县,曾名海昏、新吴,公元943年(南唐保大元年)改县名为奉新,寓意“弃旧迎新”,至今已有2000多年历史,被确认为“中国地名文化遗产千年古县”。创新创业的基因源远流长,新时代、新业绩赋予了奉新新的时代内涵——“奉公为民、守正创新”。
西汉景帝前元三年(前154年),豫章郡下设海昏等18县,奉新为海昏县辖地。
新王莽时期(9~24),海昏易名宜生县,改由九江郡管辖。
东汉建武元年(25年)复名海昏,再属豫章。
和帝永元十六年(104),从海昏分置建昌县,奉新为建昌属地。
灵帝中平二年(185),分海昏、建昌部分地方设置新吴县,县治在本县会埠故县,仍属豫章。
建安四年(199),孙策把豫章分为海昏、建昌等6县,撤新吴并入建昌。
晋武帝太康元年(280)灭吴,复置新吴县,属豫章郡。
隋文帝开皇九年(589),新吴复并入建昌。
唐高祖武德五年(622),再次复置新吴县,直属南昌州。
武德八年(625),新吴第三次并入建昌,由洪州府管辖。
高宗永淳元年(682),县邑名士涂文师等以“道路遥远,难以供输”为由,请准复设新吴县。
神龙二年(706),县治迁冯川。
南唐保大元年(943),南唐受禅于吴,遂改新吴县为奉新县。自宋至清,洪州数易其名,奉新一直为其属县。
民国元年(1912),直属省辖。
民国3年(1914),省下分道,奉新属浔阳道
民国15年(1926),取消道制,复由省直辖。
民国时期,全省曾先后划分为13、8、11、9个行政区,奉新相应属第3、第1、第10和第9行政区。
1949年7月8日,奉新解放,隶属南昌分区,稍后改称南昌专区。
1959年1月,改隶宜春专区。
2000年8月,宜春撤地设市,奉新隶属宜春市至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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