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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县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第88号建议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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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晓星、郭清洪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提高乡村两级干部工资待遇”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对于村级干部基本报酬标准,我县是于2014年由组织部门牵头制定了村书记的工资标准,2015年我县将村书记的工资报酬人均提高了6700/年,2016年又人均提高了2200/年。

2019年起,县财政严格按照“村党组织书记每年基本报酬达到上年度当地农村居民可支配收入的2倍,村文书为村党组织书记报酬的83%标准”要求落实村干部报酬。2021年当地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已达到21428元。

针对当前村级工作范围和工作量不断加大,如征地、拆迁、环境整治、党建宣传、信访维稳等成为日常工作的实际情况,我们将及时与组织部门反映沟通,同时及时调度周边其他县市安排情况,提请县委、县政府参考研究。

谢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人及电话:谷立强  0795-4622237

                                       奉新县财政局

2022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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