奉新县城市管理局(函)
奉城管提字〔2021〕8号
分 类:C 签发人:曾芳荣
关于县政协十五届一次会议第38号提案的答复
闵绍金、欧阳国龙、解协威 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把售卖电动车、摩托车和加工铝合金门窗商铺搬入天工商贸城的建议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1.积极开展专项整治。对城区从事建材加工、汽车销售、美容和维修等行业占道经营、出店经营等严重影响城市市容环境行为加大整治处罚力度的同时,积极加大对其搬入天工商贸城,划行规市的宣传、引导。
2.抓好源头把控。坚持行业划分、规范管理原则,积极联合市监部门进一步加强市场主体准入管理,目前已对洗车行业申报提出明确审批准入要求。
3.加强日常监管。重点加强狮山大道、农民街、新吴路等重点区域,和重点加强建材、汽车销售、美容和维修等行业出店、占道经营的日常管理、规范力度。
下一步,我局将积极建议政府相关部门出台相关支持、奖励政策,有效促进划行规市进程。
谢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人及电话:解绪斌 13576180616
2021年12月16日
抄送:县政协办、县政府办
奉新县城市管理局人秘股 2021年12月16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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