奉新县城市管理局(函)
奉城管建字〔2021〕9号
分 类:B 签发人:曾芳荣
关于县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第038号建议的答复
帅歌铅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城区养犬遛狗规范管理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1.强化日常管理,加大巡查发现力度。对城市饲养家畜家禽影响市容和环境卫生,不及时清除宠物粪便的不文明行为加强管理处罚力度。
2.在湿地公园、天工公园等处设置管理公告牌规范宠物入园提示,对无主宠物、不使用牵引带等安全措施的宠物犬进行教育劝阻。
3.对宠物店、狗肉等店铺,对干扰他人正常生活,违规店外设店的坚决予以查处。
谢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人及电话:解绪斌 13576180616
2021年12月16日
抄送:县人大选举任免联络办公室、县政府办
奉新县城市管理局人秘股 2021年12月16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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