奉新县城市管理局(函)
奉城管提字〔2021〕9号
分 类:A 签发人:曾芳荣
关于县政协十五届一次会议第39号提案的答复
王聪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共享电动单车事故防患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国家倡导低碳出行以来、共享经济加速发展,共享单车解决了市民出行“最后一公里”的问题,倡导了一种低碳环保的生活方式,然而随着共享单车大量投放使用,亦会存在一定的公共安全隐患,针对此类问题,我局多措并举,规范共享单车管理。
一、抓好源头管控,共享单车投放前,我局严格把关,所有在我县投放的共享电单车均符合国家《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GB17761-2018)标准,不超速不超重,满足四大核心要求:整车质量不大于55kg,具备良好的脚踏骑行功能、电动机额定输出功率不大于240W,最高车速不大于25km/h,确定骑行人群年龄为16周岁至65周岁。投放前采取宣传+约谈相结合的方式,我局分管人员约谈共享单车企业相关负责人,对投放的共享单车数量、运营模式、管理维护人员等情况进行了解,就共享单车停放的重难点问题及具体对策进行沟通。
二、做好安全引导。共享单车运营公司优化网络化管理,在运行APP上有详细的使用说明及注意事项,方便骑行人员查阅。骑行前会有安全使用提示,并提醒检查刹车设备后才可通行使用;同时运营单位按要求购买了骑行人员意外险,第三者责任险,最高赔付9-50万;已要求所有投放的共享单车需取得电子牌照,现运营业主正向交警部门申请中,该项工作正有续进行。
三、加大规范力度。及时查处乱停乱放现象,防止因交通拥堵现象造成安全事故。我局与运营企业组建综合巡查群,通过城管路巡组及第三方及时发现,第一时间将最新共享单车道路停放情况分享于群内,便于共享单车运维人员及时进行处置清运。严格落实网格化管理职责,加强动态巡查,采取错时管控、高峰疏导、定时运维等治理措施,对乱停放的共享单车进行规整,及时消除因乱停乱放现象造成的安全隐患。
四、加大监管力度。城管局作为监管单位,每月至运营公司进行检查,开座谈会并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下达整改清单。不定期开展整治活动,采取整治+长效结合,督导共享单车公司管理工作,要求企业定期对车辆进行安全抽查,对故障车及时处理。同时要求企业制定相应的安全管理条例及紧急预案。
我局将进一步完善优化管理措施,实现便民利民与市容秩序维护有机结合,督促共享单车运营企业加强管理,合力维护好城市管理秩序的同时真正为市民提供便利,营造文明、和谐、安全、有序的共享环境。
谢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人及电话:邓涛 13907055559
2021年12月16日
抄送:县政协办、县政府办
奉新县城市管理局人秘股 2021年12月16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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