奉新县城市管理局(函)
奉城管提字〔2021〕5号
分 类:C 签发人:曾芳荣
关于县政协十五届一次会议第22号提案的答复
戴勇汉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城市功能与品质提升的建议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1、经实地勘察,该处路程全长约15公里,道路两侧灌木树高均在8米以上,且枝叶茂盛,如安装太阳能路灯会遮挡太阳板吸热(太阳能路灯供电靠光伏板吸能转换而来),热转换电功率不高,且太阳能灯照明效果一般,不适合主干道亮化照明需求,综上原因,该路段全线不适合安装太阳能路灯。
2、道路两侧安装LED路灯较合适,如实施安装LED路灯,路灯专用电缆需敷设约30000米,安装路灯约860盏,但道路两侧是排水沟,且路基护土不多,施工难度较大。经初估算,亮化建设金额估算约1000万元,投资金额较大,另根据属地管理原则,该路段隶属干洲镇管辖区,建议由干洲镇政府负责实施。
3、高速路口通往县城的天工大道已全面贯通,并已实施亮化,过往车辆、行人晚上通行非常便利。因此,综合考虑县城的发展需求,我局建议暂缓安装。
谢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人及电话:曾青山 13576153636
2021年12月16日
抄送:县政协办、县政府办
奉新县城市管理局人秘股 2021年12月16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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