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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县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第128号建议的答复(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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邹悦德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采取有效措施控制野猪种群数量保障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建议》收悉,我局积极讨论研究,现答复如下:

为进一步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林业部门加大对控制野猪的支持力度,近来进展如下:

一、办理过程

近年来,由于国家严禁狩猎和食用野生动物,广大人民群众对野生动物保护意识增强,野生动物种群数量不断增加,野生动物频繁下山啃食损毁农作物现象极为严重,给老百姓造成了极大损失,特别是野猪毁坏农作物现象尤为突出,群众反应非常强烈。野猪非国家重点保护动物,但是属于三有保护动物。为保护群众农作物不受到野猪侵害,我局已组建了一支护农狩猎专业队,即可确保老百姓利益不受损失,又能合理调控野猪种群数量,维持野生动物平衡。

二、进展情况

江西省林业局已下达《江西省林业局关于下达猎捕量限额的批复》(赣林函字〔2020〕353号),原则同意下达奉新县野猪猎捕量限额 300头。目前,我县正在组建护农狩猎队。

三、下一步打算

加快组建护农狩猎队,进一步科学调控野猪种群数量,防范和减轻野猪对农林业生产的危害,规范狩猎活动,依法开展季节性捕猎野猪活动。

谢谢你们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奉新县林业局

2022年 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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