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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一午新材料有限公司年加工10万吨石英砂研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批准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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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江西省一午新材料有限公司年加工10万吨石英砂研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4年4月15日—2024年4月16日(2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795-4508025  (行政服务中心)
  传真:0795-4622025
  通信地址:奉新县冯川镇滨河东路958号(县文体艺术中心东南侧)
  邮编:330700 

 项目名称  江西省一午新材料有限公司年加工10万吨石英砂研磨项目
 建设地点  江西省宜春市奉新县赤岸镇邹家山S418旁
 建设单位  江西省一午新材料有限公司
 环评机构  江西裕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项目概况  江西省一午新材料有限公司年加工10万吨石英砂研磨项目位于江西省宜春市奉新县赤岸镇邹家山S418旁,租赁江西东润天然饮品有限公司闲置厂房进行生产加工。
本项目在生产车间内设置两条石英砂泥生产线,项目以石英砂粉为原料,经配料、搅拌、粗磨、细磨、筛分、压滤等工序生产石英砂泥产品,产品主要用于生产光伏玻璃等硅材料。
  项目总投资为7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70万元,占总投资的1%。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废水污染防治。
  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是生活污水、地面冲洗水、生产工艺废水和初期雨水。生产工艺废水主要为物料压滤脱水产生的压滤废水,主要污染物为SS,经管道收集后流入三级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地面冲洗废水经厂区污水截排水沟收集后流入沉淀池循环使用,不外排。初期雨水通过四周截水沟收集至初期雨水池,沉淀处理后回用于配料混料,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边林地灌溉。
  二、废气污染防治。
  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是储存、装卸、生产和给料过程中产生的颗粒物。生产过程中采用湿法作业;原料、成品堆场采用封闭车间储存;给料粉尘采用水雾喷淋措施抑尘;车辆装卸粉尘经车间密闭、定期洒水控制。
  三、固体废物污染防治。
  固体废弃物主要是沉淀池沉渣,沉淀池沉渣清掏后外售。。
  四、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噪声主要源自搅拌机、粗磨机、研磨机和板框压滤机等,措施有: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局部减震、隔声、消音;运输时经过村庄禁止鸣笛、减少夜间运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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