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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4日,省生态环境保护第二督察组向我县转办了第九批信访件。现将办理情况公布如下:
序号 |
受理编号 |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
所在县区 |
污染类型 |
调查核实情况 |
是否属实 |
处理和整改情况 |
问责情况 |
备注 |
1 |
D360079520220424104 |
投诉人反映位于奉新县澡下镇青潭村的好旺瓷砖厂破坏山体,污染水源。 |
奉新县 |
水污染、生态破坏 |
2022年4月25日,奉新县澡下镇、县自然资源局、县水利局、宜春市奉新生态环境局工作人员到江西省好旺矿业发展有限公司现场核查。该公司因下雨未进行采矿作业,无凿岩切割废水产生,矿区废水沉淀池周边未见有溢流到外环境现象。矿区雨水建有收集沟,因地制宜建设了多个沉淀池,雨水经沉淀后排入龙溪河。因强降雨江西省好旺矿业发展有限公司旁的龙溪河上下游河水均浑浊。 经查阅资料,该公司采矿时限至2024年7月16日,属于采矿时间有效范围。矿区面积0.6389平方公里,开采深度由590至300米标高,破坏山体属实,但属于合法开采范围。故信访人投诉好旺瓷砖厂破坏山体一事部分属实。 4月26日,宜春市奉新生态环境局工作人员再次到江西省好旺矿业发展有限公司检查,该公司矿区废水沉淀池周边无溢流现象,雨水总排口无水流。在龙溪河好旺矿业公司上游位置及下游位置各取水样一份,监测结果如下:上游化学需氧量9.01mg/L,总磷0.032mg/L,pH7.0,氨氮0.148mg/L;下游化学需氧量9.03mg/L,总磷0.052mg/L,pH6.6,氨氮0.234mg/L,水质结果均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GB3838-2002)Ⅱ类标准。故信访人投诉好旺瓷砖厂污染水源一事不属实。 综上所述,信访人反映的信访事项部分属实。 |
是 |
奉新县自然资源局、宜春市奉新生态环境局将加强监管,督促企业切实履行好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不得越界开采,确保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 |
无 |
|
注:*代表重点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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