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务资讯 / 聚焦中央、省生态环保督察
2017年省环保督察期间,督察组向奉新县反馈了一批问题,奉新县委、县政府对此高度重视,责成有关单位认真调查核实,对调查属实的问题依法依规处理,确保问题整改到位,切实保护好奉新县生态环境和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现将此次反馈问题的调查处理和整改情况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如有异议,请拨打宜春市整改办问效电话:0795-3990010。
奉新县人民政府
2021年6月7日
2017年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
调查处理及整改情况
序号 | 督察问题 | 问题编号 | 问题描述 | 整改完成情况 |
1 | 2017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 | 问题编号七十三 | 根据(宜春)河道采砂禁采区划定,奉新县应为全县禁采,但河道非法采砂情况仍然屡禁不止,由于河道疏浚的需要,奉新县水利局与疏浚方签署河道疏浚工程合同书,合同期限为2016年12月31日,但现场督察时疏浚方仍在作业,以河道疏浚之名行非法采砂之实。 | 目前上、下游上岸点的所有船只已全部吊离河道并上岸堆放,相关疏浚设备也均已拆除,现场已清理整改到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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