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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8日,中央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我县交办了第二十一批环境信访案件。现将调查处理情况公布如下:
序号 |
受理编号 |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
行政区域 |
污染类型 |
调查核实情况 |
是否属实 |
处理和整改情况 |
是否办结 |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
1 |
X2JX202104270067 |
江西鼎力混凝土有限公司2020年新增机制砂工棚和设备,非法扩建机制砂项目,露天输送机、粉碎机、筛沙机工作时震耳欲聋,制砂过程中的沙尘严重污染,夏季忙的时候更是没日没夜开工,导致北侧仅200米距离的养老院老人们寝食难安。强烈要求取缔关停这种噪音、空气污染严重的项目。 |
宜春市奉新县 |
大气,噪音 |
属重复信访,经调查,信访人反映的信访事项部分属实。 2021年3月1日、3日宜春市奉新生态环境局接到群众反映江西鼎力混凝土有限公司制砂项目存在环评造假等问题。2021年3月25日宜春市奉新生态环境局分管环评副局长刘自强和环评股股长陈恒进行现场踏勘,对照环评报告及周边敏感目标进行认真踏勘、复审,发现该公司制砂项目环评文件存在遗漏环境敏感目标干洲敬老院、声环境质量现状没实测,仅引用2012年企业原项目的验收资料的问题。针对这一问题,一是宜春市生态环境局已责令环评编制单位根据专家复核意见对环评报告进行修改完善,就项目可行性重新分析;若项目不可行,则依法对该项目进行关停;若项目可行,则责令江西鼎力混凝土有限公司针对存在的问题进行彻底整改,整改完成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生产。二是针对环评编制单位(宜春市益鑫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在江西鼎力混凝土有限公司制砂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中质量不高、遗漏敏感点等问题,宜春市生态环境局将依法予以处理。 2021年4月16日接到第二轮中央生态环保督察转办信访件后,奉新县生态环境局经调查依法对江西鼎力混凝土有限公司立案查处,并罚款18万元整,责令其违法项目停产整改。 2021年4月30日再次接到第二轮中央生态环保督察转办信访件后,干洲镇、县生态环境局再次对江西鼎力混凝土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核查。现场检查时,该公司制砂项目未生产。 |
部分属实 |
江西鼎力混凝土有限公司制砂生产项目已停产。环评编制单位对江西鼎力混凝土有限公司机制砂项目环评报告进行修改完善,就项目可行性重新分析;若项目不可行,则依法对该项目进行关停。若项目可行,则责令江西鼎力混凝土有限公司针对存在的问题进行彻底整改,整改完成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生产。 |
阶段性办结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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