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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4日,中央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我县交办了第十七批环境信访案件。现将调查处理情况公布如下:
序号 |
受理编号 |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
行政区域 |
污染类型 |
调查核实情况 |
是否属实 |
处理和整改情况 |
是否办结 |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
1 |
X2JX202104230052 |
奉新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原由江西金达莱公司运营,2018年被马来西亚联熹水务收购)2018年以来长期超标排放,出水水质发红。2018-2020年大量投加屏蔽剂,把出水在线数据维持在合格水平,可以查证屏蔽剂出入库、付款等记录,2021年停止投加,在无任何变化的情况下,出水仍可保持稳定达标。 |
宜春市奉新县 |
水 |
经调查,信访人反映的信访事项部分属实。 该企业按环评要求建有一套二氧化氯发生器用于尾水消毒工艺,该发生器使用氯酸钠和盐酸进行反应,制备二氧化氯,使用二氧化氯进行尾水消毒。该企业会对其所排废水进行例行监测,根据检测结果中的粪大肠菌群数决定是否对尾水进行消毒。同时,该污水处理厂为奉新县高新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的大部分为工业污水,因此粪大肠数普遍较低,氯酸钠使用较少。经查看其氯酸钠出入库台账,2018年至今,该企业只在2020年6月23日入库氯酸钠3吨,分别于2020年7月9日、7月10日、8月8日各使用0.5吨,2021年3月3日和4日,将剩余的1.5吨氯酸钠全部配置成了共计3吨50%的氯酸钠溶液,目前还有约2.5吨贮存在氯酸钠专用储罐。该企业氯酸钠购买量小,应当未当做屏蔽剂使用。 通过信访人提供的线索,经县生态环境局查阅该企业出入库记录表,发现2018年9月至2021年1月,联熹水务(奉新)有限公司在污水处理过程高密度澄清工艺中添加了一种名为净水剂的药剂,环评中并未涉及这种药品。2018年8月30日至2020年12月25日该企业共入库275吨净水剂,现场检查时厂内已无净水剂存放,原用于添加净水剂的场所现改为添加聚合硫酸铁。该企业使用净水剂的时间与信访人反映其投加屏蔽剂的时间高度一致,信访人反映的其投加的屏蔽剂应当就是指的净水剂。 由于该企业于2021年1月以后停止使用净水剂,4月24日现场检查时未发现,无法对净水剂成分直接进行分析,联熹水务(奉新)有限公司也曾询问过净水剂厂家,但厂家以商业机密为由拒绝提供。在开展调查后,联熹水务(奉新)有限公司再次与厂家进行联系,厂家提供净水剂中各成分为:氯酸钠30%,次氯酸盐10%,复合钙盐10%,复合铝盐20%,活性氧化铝30%,净水剂确实含有屏蔽剂成分,群众举报添加屏蔽剂一事属实。 该企业在污水处理过程中添加屏蔽剂,涉嫌“通过篡改、伪造监测数据逃避监管的方式违法排放污染物”。县生态环境局已对其进行立案查处,依法拟对该企业进行30万元的行政处罚,同时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 2021年4月26日18时至4月27日18时,县生态环境局对联熹水务废水总排口进行了24小时的连续取样,至少每两小时取样一次,所取水样透明,基本无色,未发现信访人所说的水质发红的问题,该部分举报(水质发红问题)不属实。经奉新环境监测站检测,混合样pH6.75,COD 42.7mg/L,氨氮0.872mg/L,总磷0.075mg/L,均未超过国家标准。 |
部分属实 |
县生态环境局已对其进行立案查处,拟对该企业进行30万元的行政处罚,同时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 |
阶段性办结 |
无 |
2 |
D2JX202104230029 |
江西淀海钽铌化工厂作业时发出很刺鼻的味道,污水直接通过暗管排进河里,导致河里的鱼都死掉了。 |
宜春市奉新县 |
大气,水 |
经现场调查,信访人反映的信访事项部分属实。 4月21日下午现场核查发现,该公司正在新增一套污水处理设施,2021年1月至今分解、矿萃、萃取、中和、钽铌合成等工序未产生,焙烧烘干工序偶尔生产。公司内仅有行政人员轮流值班,机修工人协助安装调试新建污水处理设施,现场检查时未见车间内有生产操作工人。现有污染防治设施为:生产废水建有除氟设施和污水处理站,废水经处理后外排至潦河;分解工序产生的HF酸雾气体经碱液喷淋处理后外排;锅炉烟气经水膜除尘处理后外排;钽铌尾渣、废水污泥共计18.36吨存放在危险废物仓库内,除氟工艺产生的污泥定期外运综合利用;钽铌尾渣、废水污泥台账齐全,除氟工艺产生的污泥台账不完善。 江西省定海钽铌有限公司建有除氟设施和污水处理站,信访人反应的三个水泥池为该公司应急池,拍摄时该公司应急池未安装防雨棚,未排空;现场检查时该公司应急池已安装防雨棚,应急池已排空。为确保废水稳定达标,该公司新增加了一套废水处理设施,用于处理废水中的氨氮和氟化物,处理后的废水再排入现有的污水处理站做进一步处理,新增废水处理设施现已基本安装完成,正在调试中。4月21日晚8:30到该公司夜查,未发现有偷排行为。 4月22日宜春市奉新生态环境局邀请了第三方专业技术人员对该公司进行排查,从厂外到车间、从生产流程再到污染防治设施,认真仔细的排查了每一个产污环节,并对每一根管线去向进行分析,仍未发现有暗管直通潦河。 4月23日,为彻底调查清江西省定海钽铌有限公司是否有暗管,宜春市奉新生态环境局和干洲镇人民政府协商,决定对该公司厂界外至潦河断进行开挖,整个过程在宜春市奉新生态环境局和干洲镇的见证下直至开挖结束,开挖过程中发现该公司只有污水总排口一根管道接入潦河,未发现其他暗管。 经过3天的核查,企业提供的第三方废气监测报告显示达标;现场未发现信访人反映的江西省定海钽铌有限公司利用暗管排放废水废渣情况,但曾经存在违法排污问题情况属实,2020年3月因该公司含氟废水经雨水口外排至南潦河,被宜春市奉新生态环境局罚款人民币30万元,并将直接责任人移交公安机关行政拘留。 |
部分属实 |
针对江西省定海钽铌有限公司除氟工艺产生的污泥台账不完善的问题,宜春市奉新生态环境局责令该公司加强管理,完善污泥台账。 |
已办结 |
无 |
3 |
D2JX202104230009 |
维多利亚华庭小区距离不到20米处有一家大型加油站,油罐车运输时散发出浓郁汽油味,造成空气污染。举报人要求加油站搬迁。 |
宜春市奉新县 |
大气 |
经现场调查,信访人反映的信访事项不属实。 现场核查时,该加油站油气回收装置正常开启,例行监测报告均达标。经调阅历史监控视频,油罐车卸油时无违规操作,均会连接放油管和油气回收装置再进行卸油作业。该加油站旁边的维多利亚华庭小区于2014年左右开工建设。加油站现有污染防治设施为:废气经密闭加卸油油气回收系统收集处理;生活污水和冲洗废水经化粪池和隔油沉淀池处理后达标排放;废油渣有清理公司收集后综合利用。 2021年4月25日下午18点左右,油罐车驶入加油站,油罐车连接好放油管和油气回收装置后,油罐车进行卸油作业。同时江西圣丰检测有限公司(CMA编号161412340384)对加油站周边进行了废气采样与检测,经现场检测,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江西宜春分公司奉新城郊加油站无组织废气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符合环评要求的《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达标排放;密闭性、液阻、气液比检测符合环评要求的《加油站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952-2007),结果均达标。 |
不属实 |
督促加油站加强日常管理与环保宣传,确保环保设施正常运行。 |
已办结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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