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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8日,中央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我县交办了第十一批环境信访案件。现将调查处理情况公布如下:
序号 |
受理编号 |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
行政区域 |
污染类型 |
调查核实情况 |
是否属实 |
处理和整改情况 |
是否办结 |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
1 |
X2JX202104170082 |
宜春市奉新县澡溪乡九仙村吴某彪、吴某华等人非法采挖河沙,占用基本农田建设小产权房,致使大量农田被毁。 |
宜春市奉新县 |
生态 |
2021年4月19日,由奉新县水利局党委委员夏琴芳和澡溪乡副乡长邓高修带领水利局执法人员和乡村干部到九仙村核实调查案件情况。通过到澡溪乡派出所调阅户籍档案、走访干部群众、沿河摸排可疑存砂点、问询嫌疑人等方式进行核查。未发现非法采河砂情况,举报不属实。2021年4月19日奉新县自然资源局派出澡溪乡国土所所长谢基国同志通过上门走访群众及实地调查和调阅相关档案资料,经查:吴中华系澡溪乡九仙村大段组村民,其住房系其父亲吴祥申在2005年所建,位于九仙村老街旁,至今与其父亲共同居住。但经调查发现该村民在2015年开发商借用其名义违规在九仙坳头组建设小产权房一栋,但该房于2017年被县小产权清理工组作出了专项处理;吴中彪系九仙村大段组村民,其名下有一套住房,建筑面积110平米,于2006年所建,位于九仙村大段组(红太阳幼儿园旁)。 该两位村村民除正常居住房屋外,无其它房产及小产权房且住房都为十几年前建设,因此上述两位村民不存在占用基本农田建设小产权房和毁损大量基本农田。 |
不属实 |
澡溪乡政府下一步将加大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宣传,进一步提高群众法律意识。 |
已办结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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