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务资讯 / 聚焦中央、省生态环保督察
4月26日,中央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我县交办了第十九批环境信访案件。现将调查处理情况公布如下:
序号 |
受理编号 |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
行政区域 |
污染类型 |
调查核实情况 |
是否属实 |
处理和整改情况 |
是否办结 |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
1 |
X2JX202104250032 |
洪山水库的承包人在水库旁边建养猪场,向水库排放大量的猪粪、尿等,加上水产养殖投放的饲料和化肥,严重污染了水库水质,影响下游的群众的正常生产、生活。 |
宜春市奉新县 |
水 |
经现场调查,信访人反映的信访事项部分属实。 该养殖场目前饲养了200头左右的生猪,建有1个干粪棚,1个集粪发酵池,1个容积200m3沼气池,1个容积200m3生化处理池和6亩人工湿地。养殖废水经干湿分离机分离后排入集粪发酵池后排入沼气池,沼液排入生化处理池处理后通过管道接入约6亩的人工湿地,最后排入附近灌溉渠,未见有管道接入附近的洪山水库,干粪用于周边果树林施肥。在该养殖场人工湿地排口处取水样一份,监测结果为:pH 6.03(标准值5.5-8.5),COD 15mg/L(标准值150mg/L),氨氮0.359mg/L(无标准),总磷0.076mg/L(无标准),达到了《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05)标准。 在洪山水库周边巡查,未发现有投放猪粪、化肥痕迹,也未发现有增氧机和投料设备,水库大坝及水面未见明显垃圾,库区环境相对较好。在洪山水库南面和北面各取水样一份,北面监测结果为:pH7.11(标准值5.5-8.5),COD30.1mg/L(标准值150mg/L),氨氮0.382mg/L(无标准),总磷0.188mg/L(无标准);南面监测结果为:pH6.79(标准值5.5-8.5),COD22.6mg/L(标准值150mg/L),氨氮0.268mg/L(无标准),总磷0.154mg/L(无标准),均达到了《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05)标准。 |
部分属实 |
督促乡级、村级库长、水库巡查员加强对水库的巡查力度,并组织对水库水质进行不定期抽查,确保水质稳定达标;督促该养殖场建立粪污综合利用台账。 |
已办结 |
无 |
附件:
关联稿件:
上一篇: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