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要职责
(一)研究提出民政事业发展规划;研究拟定民政工作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民政工作的改革与发展。
(二)负责全县性社团的登记管理和年度检查;负责对市民政局委托管理的社团及分支机构的监督管理;查处社团的违法行为和未经登记而以社团名义活动的非法组织。
(三)负责本级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登记管理和年度检查;负责对上级民政部门委托管理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监督管理;查处民办非企业单位的违法行为和未经登记的民办非企业单位。
(四)牵头研究制定和组织实施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志愿者队伍建设专项规划和政策措施,统筹推进全县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志愿者队伍建设。
(五)负责全县民政系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养老服务、特困供养、儿童福利、未成年人保护、救助管理、殡葬服务等民政服务机构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六)加大残疾人生活保障,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残疾人权益保护政策,全面建立落实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统筹推进残疾人福利制度建设和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发展。
(七)加强留守儿童关爱保护,牵头研究制定和组织实施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救助保护机制,保障农村留守儿童合法权益。
(八)组织实施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临时生活困难救助制度;指导城乡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六十年代精简退职职工救济和敬老院的建设与管理工作;监督社会救助资金的管理使用。
(九)负责全县城乡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的日常管理服务工作,做好核对对象的信息协查工作,负责建立健全核对工作规章制度,做好与县直相关部门核对信息的交换,保障核对工作的保密、高效、准确、公正。
(十)研究提出加强和改进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的意见和建议;指导村务公开和村(居)民委员会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指导社区服务管理工作,推动社区的建设和发展;指导基层政权、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和社区组织干部的培训及先进单位、先进个人的评比表彰工作。
(十一)负责婚姻登记管理工作,倡导婚姻习俗改革。
(十二)负责指导殡葬行业的管理工作,推行殡葬改革,倡导文明丧葬习俗。
(十三)指导国内及涉外收养儿童在我县的登记和管理工作。
(十四)负责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法规、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拟定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规划和各类福利设施标准;组织拟订促进慈善事业的政策,组织、指导社会捐助工作,指导各种慈善组织的有关工作;指导和推进社会福利社会化;负责福利彩票发行和管理工作。
(十五)负责协调和指导全县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
(十六)负责村以上行政区域的设立、撤销、调整、更名和界线变更的审核、报批工作;负责行政区域界线的维护和管理工作;承办行政区域边界争议的调处,提出仲裁建议。
(十七)负责全县行政区划名称、重要的自然地理实体名称的命名、更名的审核、报批;组织设置和管理地名标志,推行、公布标准地名的使用;负责全县标准地名资料的编辑和审定,收集整理和鉴定地名档案。
(十八)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九)与县卫生健康委员会的有关职责分工。县民政局负责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法规、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县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拟订应对人口老龄化、医养结合政策措施,综合协调、督促指导、组织推进全县养老事业发展,承担老年疾病防治、老年人医疗照护、老年人心理健康与关怀服务等老年健康工作。
二、内设机构
(一)综合股。协助局领导协调处理政务工作和机关日常工作;负责综合性文件的起草工作;承办相关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拟定全县民政事业发展规划以及年度计划、总结;负责督查督办、新闻宣传、保密、调研、信访、计生、综治、接待和机关行政管理等工作;负责重要会议的组织服务工作。指导、监督中央财政和省、市、县财政拨付的民政事业资金管理;负责机关财务工作;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和审计工作;负责民政统计监测管理工作。
(二)社会事务股(县殡葬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城市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管理工作;指导管理救助服务中心工作,指导全县婚姻登记工作,负责查处违法婚姻,保护合法结婚和妇女儿童权益。负责全县殡葬改革有关事宜,拟订全县殡葬事业发展规划和管理办法。指导殡葬服务机构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残疾人权益保护政策,参与拟订残疾人集中就业扶持政策,全面建立落实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统筹推进残疾人福利制度建设和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发展。
(三)基层政权和社会组织管理股。指导村务公开和村(居)民委员会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工作;负责全县村民自治示范单位和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示范单位创建工作。指导城乡社区服务管理工作,推动城乡社区建设和发展。负责全县社团的登记、备案和年度检查;监督社团的活动,查处社团组织违反登记管理条例行为和未经登记而以社团名义开展活动的非法组织;负责县直单位所属和挂靠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登记和年度检查;查处民办非企业单位违反登记管理条例行为和未经登记即开展活动的民办非企业单位;负责本局行政审批、行政许可等事项的受理和办理。
(四)区划地名股(县地名办公室)。承办有关行政区划、地名管理的相关工作。提出全县行政区划总体方案;负责乡镇行政区域的设立、撤销、调整、更名和界线变更及政府驻地的报批工作;负责全县标准行政区划图的编绘和审定;负责审核村(居)行政区域的设立、撤销、调整及更名工作;按规定权限审核上报辖区的地名的命名、更名工作;组织、协调、指导县、乡级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
(五)慈善社工股。拟订促进慈善事业发展政策和慈善组织及其活动管理办法。组织协调扶贫济困等经常性捐赠的社会互助活动;指导各种慈善组织的有关工作。拟订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政策,指导社区志愿者注册登记工作,指导和推动社区志愿者服务,组织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志愿者队伍建设。负责福利彩票发行和管理工作。拟订福利彩票管理制度,监督福利彩票的开奖和销毁,管理监督福利彩票代销行为。
(六)儿童福利股。负责指导实施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工作,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指导儿童福利、未成年人保护、收养登记、救助保护机构管理工作。
(七)养老服务股。拟订全县养老服务事业发展规划、政策和有关标准组织实施。督促指导居家、社区和机构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和管理,统筹推进特困老年人集中供养、老年人福利、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养老服务市场化等工作。负责民政系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养老服务、特困供养等民政服务机构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三、领导分工
党委书记、局长帅歌铅
主持局全面工作,监管人事、审计、专项经费审批协调工作。
党委委员徐婵娟
分管老干部、局机关及机关安全、宣传、文明、组织、党建、统战、普法、保密、档案、机关食堂工作。
党委委员、副局长熊伟
上富镇高坪第一书记
党委委员、副局长周智勇
分管福利彩票、城乡临时救助、孤儿保障、收养登记、福利院、本院安全、残疾人两项补贴工作。
党委委员、殡葬服务所所长唐清华
分管殡葬改革工作。
党委委员、慈善救助中心主任周忠平
分管局纪检监察、工会、机关财务、扶贫、慈善会、慈善超市工作。
社会救助中心负责人熊春华
分管城乡低保、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
局正科级干部张思敏
分管招商引资、棚户区改造工作。
副科级干部李敏
分管特困人员供养、敬老院管理及敬老院安全、养老服务工作。
局副科级干部肖花
分管妇女、计生、城镇扶贫工作。
局副科级干部帅锦新
分管婚姻登记、基层政权建设、农村社区建设、民间组织管理、区划地名、边界线管理、救助管理站、扫黑除恶、综治信访和禁毒工作、协管殡葬改革工作。
四、办公地址及办公电话
联系电话:0795—4508223
办公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周末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公地址:江西省宜春市奉新县潦河西路155号
奉新县民政局机构职能目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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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职责 |
序号 |
名称 |
法定依据 |
实施科室 |
科室 负责人 |
联系电话 |
办公时间 及地址 |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民政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定本县有关民政规定和规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
1 |
负责机关日常事务,包括公文、电文、会务、来信来访、保密、文书档案、机构编制、财务审计、法制、行政审批、党团、印章、计划生育、社会治安、后勤接待、内外联系、综合协调、财产和车辆、机关内部网络及机关楼院管理。负责党务政务公开,负责公共机构节能考核工作。负责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工作。负责局所属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劳动工资、机构编制、职工教育培训和精神文明建设等事项。负责本系统国有资产管理。 |
奉新县民政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
人秘股 |
聂海 |
0795-4508223 |
办公时间: 8:30-12:00 14:30-18:00(周末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公地址: 奉新县潦河西路155号 |
(二)负责全村(社区)委换届选举工作;拟订全县行政区划、行政区域界线管理和地名管理有关政策规定,负责县区、乡镇(街道)行政区划的调整、设立、变更、撤销和政府驻地迁移审核报批。组织、指导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工作,承担境内县级行政区域界线争议的调处工作。负责县区内自然地理实体、居民区、建筑物、道路的命名、更名,编制全县行政区划图和地名图,负责地名文化建设工作。 |
2 |
按照管辖权限承担社会组织登记、管理、监督、执法工作;负责在县民政局直接登记且没有业务主管单位的社会组织党建工作。负责行政许可、行政审批事项的办理与组织协调工作。负责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治理政策实施;推进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指导城乡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开展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指导和协调村(居)务公开。负责全县行政区划工作;承办乡(镇)行政区划设立、撤销、更名、界线变更、政府驻地迁移的审查报批工作;承办村(居)民委员会规模调整、更名及驻地迁移的审核工作;负责全县行政区域界线的管理、检查和边界争议的调处工作。负责全县地名管理工作,承担县内重要的自然地理实体和城区街道及住宅小区等建筑物名称的命名、更名有关工作;调查、收集整理地名资料、管理地名档案。 |
奉新县民政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
社会组织和基层社会治理股(区划地名办公室) |
李珍梅 黄小红 |
0795-450827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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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拟订全县殡葬管理发展规划,推进殡葬改革,指导殡葬管理工作。 |
3 |
对全县殡葬管理政策、服务规范并组织实施,推进殡葬改革。负责全县建设经营性公墓初审、建设公益性公墓审批、设立殡葬服务站、骨灰堂审批。 |
奉新县民政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
殡改办 |
余金花 |
0795-450823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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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拟订全县社会救助政策、标准,统筹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负责全县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工作。 |
4 |
负责建立完善城乡社会救助体系;组织实施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工作;拟订县级财政配套的有关救助资金分配方案,协助相关部门加强对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管理;参与拟订医疗、住房、教育、就业、司法等救助相关办法;承担全县社会救助信息管理工作;负责六十年代精简职工管理工作;指导督促社会救助服务机构及乡镇开展社会救助工作。 |
奉新县民政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
社会救助中心 |
邹慧华 |
0795-4508287 |
办公时间: 8:30-12:00 14:30-18:00
办公地址: 奉新县潦河西路155号 |
(五)拟定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指导开展家庭暴力受害人临时庇护救助工作。 |
5 |
指导开展家庭暴力受害人临时庇护救助工作;统筹推进残疾人福利制度建设和康复辅具器具产业发展;拟订全县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政策、标准,建立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承担全县儿童福利、收养登记、救助保护机构管理工作。 |
奉新县民政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
儿童福利股 |
黄珊珊 |
0795-450829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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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研究草拟全县民政事业发展规划,拟定民政财务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负责民政事业经费、局机关行政经费和由局管理的预算外资金的管理工作;管理局机关及直属单位国有资产和基建工作;指导局直属单位的财务管理;负责民政系统直属单位的内部审计工作;负责全县民政系统的科技、统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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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拟订全县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和民政基础设施建设计划;指导监督上级拨付和市级民政事业资金管理;负责机关财务工作;负责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工程项目、物资(服务)采购管理;负责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内部审计工作;负责全县民政统计管理工作;承担中央、省、市级福利彩票公益金的使用和管理。 |
奉新县民政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
财会股 |
余克兰 |
0795-450828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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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负责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全县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 |
7 |
拟订全县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法规、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全县老年人福利工作,拟订老年人福利补贴制度;协调推进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工作;组织指导养老服务、老年人福利、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机构管理工作;推动居家养老和社区养老服务发展。 |
奉新县民政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
养老服务股 |
龚雨清 |
0795-4508273 |
|
(八)负责县民政系统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管理。 |
8 |
牵头拟订本部门、本行业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和相关法律法规的工作规划;指导本部门、本行业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工作;组织开展本部门、本行业安全检查和专项检查;参与各类安全生产事故调查工作;综合协调本部门、本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等。 |
奉新县民政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
安监站 |
胡彪 |
0795-4508273 |
|
(九)推进婚俗改革,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婚育宣传有关工作。 |
9 |
负责推进婚俗改革,指导婚姻与家庭和谐等管理工作,负责办理港澳台胞华侨及涉外婚姻登记。 |
奉新县民政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
婚姻登记处 |
邓晓霞 |
0795-4508283
|
|
(十)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 |
10 |
负责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机构相关工作。 |
奉新县民政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
救助站 |
胡彪 |
0795-4508273 |
办公时间: 8:30-12:00 14:30-18:00
办公地址: 奉新县潦河西路155号 |
(十一)拟订全县促进慈善事业发展政策,指导社会捐助工作,负责全县福利彩票管理工作。 |
11 |
组织拟订全县促进慈善事业发展规划,管理和监督全县福利彩票的发行工作,负责福利彩票管理工作,指导社会捐助工作。 |
奉新县民政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
慈善中心 募委办 |
余鸿源 |
0795-4508281 |
|
(十二)负责编制和报批全部国有资产维护、建设项目资金及其它专项资金使用计划,并监督实施;负责局属单位资金划拨和系统内审计、统计工作。 |
12 |
负责局机关和下属单位的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负责系统内资金划拨和统计工作。 |
奉新县民政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
人秘股 |
聂海 |
0795-4508223 |
|
(十三)负责民政信息化工作。负责指导数字化民政实施规划、年度计划工作。负责数字化民政平台的建设运行。 |
13 |
负责数字化民政监督指挥系统的建设、管理与维护;制订数字化民政运行规范、相关管理制度及监督与评价办法,对民政工作进行远程适时监控,指挥、协调有关问题的处置、督办。 |
奉新县民政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
人秘股 |
聂海 |
0795-4508223 |
|
(十四)参与有关较大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 |
14 |
参与有关较大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 |
奉新县民政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
人秘股 |
聂海 |
0795-4508223 |
|
(十五)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
15 |
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
奉新县民政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
局属各单位(股室) |
聂海 |
0795-4508223 |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