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严厉打击整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等违法犯罪行为通告》政策解读
一、政策背景与目标在烟花爆竹行业领域,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燃放等违法犯罪行为屡禁不止,严重威胁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扰乱社会秩序。奉新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依据多部相关法律法规发布此通告,旨在强化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秩序,通过严厉打击整治各类违法违规行径,从源头上消除安全隐患,保障社会大局稳定,确保公众能在安全的环境下生活与工作。
二、主要内容解读1.禁止非法行为及法律后果:全面禁止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从事非法烟花爆竹相关活动,涵盖生产、经营(包括网络经营)、邮寄、储存、运输及举办大型焰火燃放活动,以及非法涉及原材料环节。一旦发现,将依法没收并处罚责任人;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惩处,情节严重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追究刑事责任,构建起全方位的法律威慑体系,杜绝非法行为滋生。2.违法者自首政策:鼓励非法从业者主动停止并自首,要求其到公安、应急管理、市场监管、交通运输等部门说明情况、协助调查并上缴物品。相关部门会依情节从轻、减轻或免予处罚,此举措旨在降低执法成本,引导违法者主动纠错,减少社会危害。3.合法采购与销售规范:强调公众需从合法零售店购买合格产品,批发企业和零售店严禁采购销售非法及不合格产品,且零售店须证照齐全、依规经营,限制存放数量品种,从消费和销售两端规范市场,保障产品安全合法流通。4.零售许可证管理:已获许可的零售店必须严格遵循一店一证、专店经营原则,禁止占道、流动、一证多点或擅自变更地点经营,确保经营活动规范有序,便于监管部门管理与监督。5.场所设备租赁责任:严禁将房屋等出租给不具备条件或资质者从事非法烟花爆竹活动,否则将依法查处,构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责任,从源头遏制非法行为的场地、设备支持,强化出租方责任意识。6.属地与部门责任:各乡镇街道和部门需压实属地和监管责任,加强宣传与基层防控,及时制止上报非法行为,对失职行为问责,严重后果依法依规查处,形成全方位监管网络,确保政策有效执行。7.公职人员纪律要求:严禁公职人员参与非法活动,一经查实严格追责,维护执法公正与公职人员形象,防止权力寻租,保障执法公信力。8.公众举报义务:赋予社会各界举报非法行为的义务,动员公众参与监督,形成社会共治格局,借助群众力量及时发现打击违法犯罪,维护公共安全。
三、实施与保障通告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公布联系民警电话方便公众举报。通过法律约束、行政监管、公众监督与违法者引导等多维度举措协同发力,全面规范烟花爆竹行业,为社会稳定筑牢安全防线,推动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依法有序开展,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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