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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宜春市市级储备粮仓储管理办法的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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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3月29日,《宜春市市级储备粮仓储管理办法》(宜市发改粮行〔2022〕16号,以下简称《办法》)印发,自印发之日起30日后施行。该《办法》是落实粮食储备体制机制改革精神的重要举措之一,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市市级储备粮仓储管理提供了遵循和行动指南。

一、出台的背景和目的

政府储备在粮食储备体系中具有“压舱石”和“第一道防线”的作用,国家、省、市先后出台了《政府储备粮食仓储管理办法》《江西省省级储备粮仓储管理办法》《宜春市市级储备粮管理办法》。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关于粮食储备安全管理工作的要求,从仓储的角度完善我市市级储备粮安全管理制度,推进我市市级储备粮承储库点分类管理,确保我市市级储备粮数量真实、质量良好、储存安全、管理规范,基于现有粮食仓储管理制度标准,突出市级储备粮的特点,厘清各方职责,明确承储单位在仓储方面的技术和管理要求,制定专门规定,以筑牢市级储备粮安全管理的仓储一环。

二、制定依据

根据《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粮油仓储管理办法》《政府储备粮食仓储管理办法》《宜春市市级储备粮管理办法》等法规规章和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办法》。

三、主要内容

《办法》分为总则、基本要求、管理规范、安全管理和附则五章共三十八条。第一章“总则”,明确了《办法》制订的目的依据、适用范围、管理原则,以及各有关单位在市级储备粮仓储管理中的责任等。第二章“基本要求”,提出市级储备粮承储单位的基本要求:硬件方面包括库区及周边环境、仓(罐)容规模、仓储设施设备、仓房性能和储粮工艺、检验能力、储藏功效等;软件方面包括承储单位的规范化水平、专业技术人员、备案管理等。第三章“管理规范”,对承储单位仓储管理制度、不得超限装粮空仓验收、储粮保管、执行储备计划、绿色储粮技术应用、信息化建设、损耗定额及处置等进行了规范第四章“安全管理”,对承储单位安全储粮安全生产作出规定,落实责任、定期检查,确保市级储备粮数量真实、质量良好。第五章“附则”,明确了承储企业和承储单位定义、储存年限的起算方法、适用范围、责任追究、解释权限、实施时间等。

(解读人:曾雨桐,联系方式:0795-32725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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