奉安办字〔2024〕24号
奉新县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24年
“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
各乡镇(场、管委会),县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今年6月是第23个全国“安全生产月”,主题是“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畅通生命通道”,6月16日为“安全宣传咨询日”。按照《江西省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24年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赣安办字〔2024〕67号)有关要求,为组织开展好我县2024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坚持固本强基、提质强能,围绕“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畅通生命通道”主题,重点策划活动内容,按照全国、全省、宜春市“安全生产月”活动通知要求,充分结合线上线下多方式,全面开展我县2024年“安全生产月”活动。在全社会大力开展安全宣传与实践“双五进”,普及安全知识,培育安全文化,推动从业人员和社会公众进一步强化安全意识,提升避险逃生能力,提高全社会本质安全水平,加快推进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庆祝新中国成立75周年营造良好安全环境。
二、主要活动
2024年“安全生产月”活动于2024年6月在全县范围内全面开展,各地各部门和单位要采取多种形式启动、组织好本地、本部门、本行业“安全生产月”各项活动。
(一)深入开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宣贯活动。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精神,开展专题研讨会、集中宣讲、组织辅导,全面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的精髓要义,把理论学习成果转化为谋划推动工作的创新思路、务实举措、有效方法。企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要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家谈”“班前会”“以案普法”、安全宣讲等活动,组织观看“安全生产月”主题宣传片、《安全生产 责任在肩》警示教育片、事故警示教育片、典型案例解析片和“全民安全公开课”等、各企业组织观看《坚守红线、安全发展》、《生命重于泰山》等警示教育片,推动树牢安全发展理念。
(二)开展畅通生命通道宣传活动。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聚焦“畅通生命通道”这一主要内容,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安全宣传教育活动。认真吸取近年特别重大事故灾害的深刻教训,综合运用各类媒体集中曝光“九小场所”、多业态混合生产经营场所、人员密集场所的突出风险隐患,充分利用海报、动漫、短视频等多元化形式,讲解生命通道标识的含义和识别方法、保持畅通的必要性和法律责任等。开设“畅通生命通道”科普知识专栏和专题,宣传应急疏散知识与技能,引导公众熟知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等相关知识,掌握应急避险技能,通过各类新媒体平台、交通枢纽电子屏、户外楼宇大屏、小区宣传栏等多样化载体广泛传播,扩大“畅通生命通道”的宣传面、影响力。
(三)开展安全生产治本攻坚“六宣六讲”活动。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围绕全县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聚焦贯彻落实十大行动34条具体措施和26个子方案,开展“六宣六讲”活动(各地负责人宣传行动方案、讲职责任务分工;各有关部门宣传本行业行动子方案、讲具体实施举措;各有关部门宣传本行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讲整改达标措施要求;执法人员宣传安全生产精准执法和帮扶行动、讲典型执法案例;企业主要负责人宣传重大隐患排查治理措施、讲全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宣传岗位安全要点、讲安全操作规程)。通过开展富有实效的宣传教育和培训考核,大力提升企业主要负责人和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和安全素质。
(四)开展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和新闻宣传活动。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积极推动生产经营单位建立健全事故隐患报告奖励机制,激励从业人员积极向生产经营单位报告身边的事故隐患,尤其是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车通道等堵塞“生命通道”的安全隐患,争做公共安全的吹哨人。要进一步在本辖区内加大对安全生产举报途径及方式方法的宣传力度,通过微信公众号、微博、广播、电视、报纸杂志及宣传单、宣传标语、告示牌等途径,广泛宣传安全生产领域举报奖励政策,实现对本辖区内企业全覆盖,扩大政策知晓度,对查证属实的举报按规定落实奖励,切实发挥举报作用,引导推动全社会积极参与。生产经营单位要开展“爱企如家”安全建言献策活动,广泛发动企业从业人员积极参与,提出合理化建议,给予奖励激励,大力培育堪当安全重任的高素质职工,鼓励企业职工争做自身安全的第一责任人。
(五)开展“安全宣传咨询日”活动。6月中旬,2024年全县“安全宣传咨询日”主场活动由县安委会主办县安委办承办,采取线上线下结合的方式,重点面向社会公众和从业人员,集中宣传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以及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安全知识、避险逃生技能等科普知识和安全生产举报奖励等政策。活动现场组织播放公益宣传片,张贴公益海报,发放安全应急文创产品、科普资料,回答群众关心的安全生产问题。(七)开展安全文化培育活动。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广泛开展安全文化培育活动,强化示范引领,积极推广安全文化优秀案例和成果,充分发挥广播、电视等各类媒体综合宣传效用,广泛宣传、报道安全知识和安全宣传活动,弘扬安全生产正能量。各企事业单位要积极培育安全文化,在办公大厅、文化长廊、户外宣传栏、荣誉室文化墙等区域张贴宣传海报、安全标语、挂图等,展播“安全生产月”活动主题新媒体作品。各地各单位要按照通知要求积极开展安全文化示范企业创建,积极参加第五届应急管理新媒体作品征集,征集期间,作品择优推荐在“江西应急管理”和“宜春应急管理”“奉新发布”等政务新媒体平台发布、展播。
三、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将“安全生产月”活动纳入全年安全生产重点工作计划,切实强化组织领导,精心安排部署,确保活动取得实效。要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月”活动的组织领导,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要具体抓落实,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和重点活动分工,确保层层有人抓、事事有人管。
(二)广泛动员部署。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加大对保障“安全生产月”活动有效开展的专项经费投入,同时加大各项设施、场地和装备等资源投入,切实做好支撑保障。要拓展社会面宣传渠道,组织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针对性实效性强的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动员全社会共同参与,在全社会营造关心安全生产、参与安全发展的浓厚氛围。
(三)加大宣传力度。各地各部门要充分发挥宣传作用,积极组织协调各主流媒体、行业媒体及新媒体加大宣传力度,开设“安全生产月”活动专栏专题,增加活动宣传版面、时段和频次,特别是要在“安全生产月”启动、“安全宣传咨询日”活动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主题宣传活动,形成阶段性宣传热潮,不断增强活动影响力、感染力。
(四)确保活动实效。要把活动与解决当前安全发展中的热点难点问题相结合,与安全生产治本攻坚等重点工作相结合,与推动落实各方面安全生产责任相结合;创新工作举措,因地制宜开展好安全宣传教育活动,推动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促进安全生产水平提升,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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