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奉新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和2025年工作安排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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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奉新县委(奉新县人民政府、宜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度,奉新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深入学习领悟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一中、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聚焦“走在前、勇争先、善作为”目标要求,围绕全省加快打造“三大高地”、实施“五大战略”,大力推动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建设,着力解决当前法治政府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实现《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确定的总体目标,让政府工作始终在法治轨道上开展,更好贯彻党中央部署、顺应人民群众期待,为到2035年基本建成法治江西、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奠定坚实基础。现将我委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和2025年工作安排报告如下:

一、2024年度委党组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的情况,研究落实措施的具体内容

(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一中、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刻领会新时代推进法治中国建设战略部署的情况

奉新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把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一中、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党组领学、机关党委督学、党支部研学、党小组促学、党员自学“五学联动”为抓手,教育引导全体党员、干部,深刻领会新时代推进法治中国建设战略部署,努力使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在全委蔚然成风,引导全委干部职工做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切实把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一中、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学习成效转化为改革攻坚、破局发展的实干实绩。

(二)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加快推进政府治理规范化程序化法治化

1.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

2024年度,奉新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严格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严格按照要求制定规范性文件。一是严格按照要求制定、印发规范性文件,对本委起草修订的以县政府名义印发的《奉新县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按照“征求公众意见、本委法律顾问审核、报送县司法局”的程序进行合法性审核,经本委领导班子会议集体讨论和县政府常务会审定等程序进行制定,确保规范性文件制定过程的严谨性和合法性。二是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制定主体责任,对规范性文件统一登记、编号、印发。三是严格按规定清理规范性文件。根据宜春市发展改革委、宜春市司法局统一开展清理的文件要求,会同县司法局对我县涉企文件、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

2.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建立“重大项目 VIP 组团服务”机制和乡镇政务服务“争星竞优”标准体系,探索推进工业项目“报批即审批、拿地即开工、竣工即验收”改革,“无证明”服务大厅上线种类120种,全年“高效办成一件事”办理事项超4万件。建立深化与民营企业沟通交流机制,通过政企圆桌会议、“奉心听、奉心行”企业诉求反馈平台、走访重点经营主体等形式,协调解决企业反馈问题68个。帮扶企业纾困解难,利用“财园信贷通”“科贷通”“政采贷”等为企业发放贷款共计5.01亿元;同时,建立奉新县支持小微企业融资协调工作机制,依托江西省融资信用服务平台,全面启动“千企万户”大走访活动,全县累计走访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经营主体1512户,其中纳入“申报清单”541户,纳入“推荐清单”541户,推荐清单内获得授信企业户数539户,累计授信金额8.43亿元,推荐清单内获得贷款企业508户,累计放贷金额7.59亿元。

3.积极开展普法宣传教育

奉新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稳步推进普法教育工作。一是通过政务网开展普法工作。积极做好普法信息发布工作,通过“政策法规”专栏及时更新规范性文件政策解读内容,使公众能及时掌握获悉最新法律法规信息,了解规范性文件的起草背景及修订内容。二是组织全委干部职工认真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法律法规知识,提高了全体干部职员法治意识。

4.健全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体系,促进行政权力规范透明运行

奉新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依法接受行政监督,按要求在官网向社会公布投诉电话、通讯地址、电子邮箱等重要信息,保持沟通渠道畅通,及时掌握群众反馈意见,同时配合法院审判活动,对涉及本委的行政诉讼积极应诉。

二、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及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一)加强组织保障,健全工作体制机制

委党组书记统揽全委法治建设工作,法治建设领导小组严格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各项要求。一是坚持落实“三重一大”集体决策机制,凡涉及人事、重大建设项目、重大决策等事项,坚持“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做到科学决策、依法决策、民主决策。二是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认真落实法律顾问制度,强化决策支撑,2024年奉新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聘请专业律师作为法律顾问,为全委开展各项工作提供法律咨询和意见建议。

(二)坚持法治学习,牢固树立法治理念

委党组书记严格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带头学法守法用法,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带领全体党员、干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精神,要求全委干部提高政治站位,结合工作职责加强建章立制工作,依法治理、依法行政。严格按照《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要求,组织全委干部开展在线法律知识学习和考试。严肃组织开展廉洁教育专题培训,以党支部“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活动为抓手,结合纪律教育学习月、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等工作安排,组织全体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党章党规党纪和国家法律法规,开展“廉洁法治文化”专题培训,以案说纪、以案释法,大力倡导清正廉洁价值理念,营造浓厚的机关廉洁文化氛围。

三、2024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奉新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积极主动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江西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情况,以及落实我县2024年全面依法治县工作要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相关安排的情况。

(一)全面贯彻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年版)》

一是加大对违反市场准入等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依法平等保障市场主体合法权益。加快构建市场开放公平、规范有序,企业自主决策、平等竞争,政府权责清晰、监管有力的市场准入管理新体制,同时在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关于征集违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问题线索的公告》,完善投诉举报渠道。二是严格围绕重点,持续开展自查自纠。根据上级下发的有关违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案例归集和通报,转发至各有关单位进行自查自纠,严格落实负面清单准入工作相关要求。

(二)强化信用监管

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走向实用,规范落实“七天双公示”要求,建立“周提醒,月报告,季评估”工作机制,已归集行政许可信息3.25 万条,行政处罚信息5367条;行政强制等五类管理信息1991条;水气、涉农等其他信用信息共计57.62万条。加快宜春市信易贷平台推广应用,组织全县11家金融机构成功入驻,融资需求发布总数31笔,成功授信2.41亿元,有效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

(三)持续完善本单位行政执法程序

我委全面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改进执法方式,让执法过程规范化、智能化,让办案质量效率高、效果好。

(四)制定印发节能监察工作计划

突出抓好重点领域、重点单位、重点项目的监督管理,确保完成“十四五”能耗双控目标任务,2024年,我委组织第三方对我县10余家企业开展节能监察检查,为“绿美奉新”生态建设贡献力量。

四、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不足和原因

2024年,我委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上取得了一定的经验和成绩,但与当前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存在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执法人员法治观念和法治意识还没有完全确立起来,依法行政的重要性有待提高。二是行政执法队伍建设有待加强,从事一线执法的人员偏少,且缺乏有法律专业背景的人员,难以满足严格执法的需要。三是存在普法宣传渠道过于单一、线下普法宣教效果有待进一步加强、普法宣教亮点特色不够明显的问题,本部门关于学法培训的工作安排布置落实力度不够,需要继续加强。四是信用信息“双公示”工作有待加强。个别单位对“双公示”工作不够重视,没有及时督促“双公示”信息数据录入,没有严格执行自作出行政决定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上网公示公开的时限要求,信息录入的自觉性、积极性和主动性不高,随意性较大。公示录入人员的稳定性不够。部分单位负责“双公示”信息录入的人员经常性变动,新旧衔接不紧密,新接手人员对系统管理、信息录入程序不熟悉,造成信息工作报送不及时。个别单位执法办案与统计公示工作分离,造成案件办结与公示之间存在衔接不及时,公示及时率偏低等。

五、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部署安排

(一)强化依法决策和行政执法水平

全面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相关工作部署安排,充分发挥委党组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切实做到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严格依法决策、依规决策。依法规范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依法公开办事依据、条件、要求、期限、流程,充分告知办理事项有关信息,保障行政执法投诉举报箱、电子信箱、热线电话等监督渠道畅通。

(二)强化法治服务保障水平

坚持按规定程序做好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切实履行规范性文件制定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程序,对新发布的规范性文件及时按要求进行解读,对不再适用的规范性文件及时按要求进行清理。完善法律顾问制度,加强法律顾问在政府合同审查、规范性文件起草修订以及重大行政决策等事项中的作用,提升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应诉工作水平。

(三)强化普法宣传水平

全面贯彻落实普法责任制各项工作,深入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进一步增强单位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力求本单位机关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深入全面理解法律权威,树立正确的法治观念,并在工作中学法、用法、懂法、守法,同时增强机关工作人员依据法律解决行政实际问题的行为能力。加强发展改革领域法律法规和政策宣传,引导群众和企业更加懂法守法用法。创新宣传方式,积极结合节能宣传周、消防安全月等宣传活动,及时发布由本委制定的规范性文件的政策解读等内容,及时宣传政府投资和节能宣传等领域国家法律法规文件。

(四)扎实做好信用信息“双公示”工作

进一步加强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双公示”数据报送工作,提升“双公示”信息质量,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督促各信用单位加强落实专人专责,推动各镇街、各部门严格执行自作出行政决定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上网公开的时限要求,全面杜绝漏报、瞒报情况。持续加强“双公示”业务培训指导,提升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定期开展督导检查,切实提升“双公示”整改成效。

专此报告。

奉新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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