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奉新县市监局2023年上半年重点任务工作情况和下半年工作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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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上半年以来,在县委县政府正确领导下,市监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局上下齐心协力、勇毅前行,积极主动履职,各项工作有序推进。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上半年工作任务完成情况

(一)推动营商环境建设工作

市监局围绕“一号改革工程”,牵头负责开办企业、知识产权、市场监管三个指标,不断优化营商环境,荣获“宜春市优化营商环境先进集体”

不断优化商事服务。推进住所登记承诺制、一照多址、一址多照改革,推广全程网上办理、不见面办理;推进“一照通办”改革,将企业全生命周期包含的85个许可事项纳入“一照通办”改革,将跨部门、跨层级、跨区域多个事项组合成“一件事”,该系统从2月上线以来已办结业务960件;5月开启“政银合作”市场主体登记服务模式,在县农商银行设立营业执照一站式办理网点,免费为市场主体提供登记注册、帮办代办、银行开户等服务;截至目前我县现存市场主体23025户,其中个体14647户,企业7814户,上半年新增市场主体1672户,同比增长23.94%,新设企业613户,新增个体1047户。持续推行市场主体歇业备案,截至目前注销企业235户,歇业9户。

不断强化知识产权创造、保护和运用。积极组织江西宁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参加第五届江西省专利奖评选活动,历经半年时间三次答辩后,宁新新材料的“高密度高强度石墨的制备方法”专利最终获得了“江西省专利转化运用奖”,为我县首例,也是全市唯一获得该奖项的企业;截至目前我县有效发明专利131件,每万人有效发明专利拥有量4.87件,高价值发明专利57件,完成专利质押融资3000万。

不断完善信用监管。目前我县共计26个部门制定了本单位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梳理双随机事项清单423项,制定了459个年度计划,发起313个年度检查任务,涉及检查对象5000户,市场主体信用风险信息归集数量为2750条;持续推进包容审慎监管,市场监管领域建立343项“免罚清单”,共对49个行政处罚案件累计减免当事人罚款198.6万余元(其中免罚1起)。

(二)深化质量强县工作

积极推动质量品牌建设,2022年我县质量工作考核排名二类县第一。上半年共组织5家企业7个产品进行2023年江西名牌申报,5家企业列入争创市级政府质量奖培育名单,其中紫宸科技有限公司荣获“第七届宜春市人民政府质量奖组织奖”,实现市政府质量奖零的突破。国家有机示范县创建工作已顺利完成验收工作,为全市第三个获得“国家有机产品认证示范区”称号县市。经过几年的努力,全县现有全国绿色食品原料30万亩(水稻)标准化基地1个,绿色有机生产基地53个(绿色基地18个、有机基地35个),绿色有机农产品129个(绿色20个、有机129个),有机面积78.6万亩,较2018年增长130%。全面推进商标注册申请提速增效工作,商标注册保持良好增长势头,目前商标申请量276件,注册量232件,有效注册量6325件。

(三)积极开展产业招商

市监局牵头负责生物医药产业链招商工作,在县委常委、县长甘凤生、副县长艾美琴两位生物医药产业链招商小分队队长的带领下,4-6月赴广州、珠海上海、宁波、南昌等省内外多地进行招商,招商分队通过走访、座谈、推介等方式介绍我县招商引资政策以及医药产业发展区域优势营商环境等情况,推动意向企业早日落户奉新,截至目前共走访了12家企业,已签约项目1个为奉新县艾锋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投资1000万的中医药艾条生产项目,积极洽谈中的项目有5个,有意向签约项目2个。

)严守四大安全底线

是保障食品安全。积极推动食品安全“两个责任”工作落实,目前全县现有包保干部937名,督导检查共完成1229户,完成率58.7%;开展元旦、春节、“五一”、中高考等重要时期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开展校园食品安全治理提升、食品安全“守查保”、打击乳粉掺杂使假违法行为、“随机查餐厅”制止餐饮浪费等专项行动,检查各类食品经营主体6847家次,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349余份未发现重大食品安全隐患完成食品抽检493批次,发现不合格4批次,依法开展核查处置二是保障医药安全。开展打击药品网络销售违法违规行为、疫苗专项检查、中药材和中药饮片市场专项整治、美白祛斑祛痘等化妆品经营企业专项检查等专项行动;上半年检查药品零售企业60家,医疗器械经营企业85家,药品使用单位31家,药品网络销售企业14家,发现违法违规企业12家,立案10开展药械不良反应监测工作,上半年共上报药品不良反应报告226例,医疗器械不良反应报告43例,化妆品不良反应报告4例,药物滥用报告11例。三是保障特种设备安全。上半年共出动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人员280余人次, 巡查特种设备使用单位70家,充装站7家,现场下发《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书》66份,检查设备约500余台,消除各类事故隐患68已整改到位65处;继续推进瓶溯源平台建设,我县气瓶溯源覆盖率达99%以上,“2022年宜春市气瓶溯源体系建设先进单位”称号。四是保障产品质量安全。制定《2023年工业产品质量及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检工作计划》,截至目前共抽检化肥产品41批次、汽油2批次、建材产品28批次,立案5起,发现不合格产品8批次;持续开展铁拳行动和重点行业、重点市场产品质量检查,检查洗浴中心5家、水泥经销商16家、混凝土搅拌站4家,检查燃气器具销售企业8家,立案15起。

)确保市场秩序平稳

一是积极维护消费者权益。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开展电子计价秤专项整治行动,规范消费市场计量秩序,截至目前积极处理各类消费纠纷764件,成功调解764件,按时办结率100%,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67.8万元;二是着力开展涉企收费专项检查。围绕政府部门及下属单位、行政审批中介、金融、交通物流、公用企业等重点领域的涉企收费情况进行外围调查,调研走访了7家企业,检查3家政府部门涉企单位收费情况,6月5日在奉新发布平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奉新县涉企乱收费问题线索”,目前暂未发现存在乱收费的行为。三是抓好稳价保质,开展涉疫药品和医疗用品稳价保质专项行动,检查经营使用单位56家次,处理投诉举报12起;加强价格监管,开展旅游市场、出行市场、殡葬业服务价格专项检查,同时强化对商超、农贸市场的日常价格监督检查,共出动检查执法人员283人次,目前检查超市12家次,农贸市场11家次,检查经营户134户次,发放提醒告诫函42份,无立案无罚没款。

二、存在问题

营商环境需进一步优化。市场主体培育、市场准入环境还有不断优化提升空间,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和司法保护衔接机制还需完善,对辖区内全量企业要全面实施科学分类,实现分类结果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中常态化运用。

监管方式需进一步优化。面对新发展格局下不断涌现新业态,我们的监管能力还很滞后,智慧市场监管云平台还未建立风险管控难以到位,三品一特”安全高风险点位还比较多,比如液化气瓶,小食杂小餐饮乱象、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等问题仍较突出。

力量配备进一步优化市场监管队伍严重老化,人员素质参差不齐,特别是专业人才严重缺乏人少事多的矛盾突出制约了市场监管的效能。

三、下半年工作打算

1.大力优化营商环境。持续深化跨部门“一照通办”改革,大力推进电子许可证在高频政务服务领域的应用,更大范围实现电子证照信息共享,积极构建“互联网+商事登记+金融服务”的政务服务新业态,推广“政银合作”市场主体登记服务模式;进一步优化简易注销和普通注销办理程序,探索实施“代位注销”改革,深化涉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制改革。积极开展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推进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推动知识产权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深入推进互联网+市场监管模式创新,强化信用监督,下半年着力打造智慧市场监管大数据云平台强化市场监管能力。

2.全面推进质量提升。以贯彻实施《质量强国建设纲要》为抓手,焦锂电新能源、生物医药、纺织砂轮、绿色食品等优势产业开展质量提升行动,鼓励企业开展关键技术质量攻关,支持企业开展解决产业链突出问题的质量提升活动,持续提升产品质量水平和质量管理能力。积极打造奉新制造品牌,加大地理标志商标、集体与证明商标等区域品牌培育和申请注册指导。持续推进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平台建设,不断完善质量抽检机制,着力构建常态化服务企业机制,组织开展小微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升、质量技术帮扶“提质强企”行动

3.格守牢安全底线。一是大力推进食品安全“两个责任”落实,及时推动各地包保领导、企业主体、监管部门履责到位,提升食品安全工作齐抓共管的合力;深入推进食品安全专项行动,突出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加强食品安全宣传,加大食品安全检测经费投入及时核查处置抽检不合格食品坚决杜绝辖区内重特大事故和谐社会影响的事故发生。二是深入推进药品安全治理行动加大对化妆品经营使用市场的监管力度,做好药品零售企业智慧监管和化妆品分级分类监管工作,持续开展医疗器械质量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推进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分类分级监管工作,同时强化抽检和核查处置,着力提升不良反应监测能力,及时消除药品安全风险隐患三是深入开展重点场所使用电梯、高风险大型游乐设施等隐患排查,持续强化城镇燃气领域特种设备安全监管,继续完善电梯应急救援平台建设,切实保持特种设备安全和谐稳定局面。四是加强儿童产品、涉老产品、工业建筑产品等质量安全监管,以日用消费品、消防产品、危险化学品、农资产品、电线电缆等为重点开展产品抽检,全面排查产品安全风险隐患。

4.维护公平竞争秩序。聚焦民生热点、社会焦点、平台经济等领域,加强对供电、供水粮食等重点民生行业的监管,加大反不正当竞争工作力度,配合局开展反垄断执法,持续营造各类市场主体平等参与竞争的良好环境。持续开展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严厉打击虚假宣传、食品非法添加剂、检验检测机构造假等问题。加大医疗美容、校外培训、商品过度包装等热点重点监管力度,不断加强网络市场监管,对网络销售、直播带货等重点业态加大监测力度,集中整治市场突出问题。坚持消费环境与消费维权两手抓,强化经营者消费维权主体意识,完善消费投诉制度,让人民群众消费权益更有保障。

2023年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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