奉新县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发布时间: 2024-01-16

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公布,国务院令第711号修订,以下简称《条例》),编制了本指南。《指南》将及时作出更新、说明。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奉新县人民政府网”(网址www.fengxin.gov.cn)网上查阅《指南》。

一、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主动向社会公开的信息范围参见《宜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市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内容保障管理的通知》(宜府办字〔2019〕48号,以下简称《通知》),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奉新县政府网站上查阅《通知》。

公开形式

对主动公开信息,本机关主要采取网上公开和在主要办公场所公开两种形式。本机关网上公开的信息以电子文档形式保存。信息公开网站具体网址:(http://www.fengxin.gov.cn/fxxrmzf/xgaj/bmxxgk.shtml)。

公开时限

各类政府信息产生后,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及时公开。法律、法规对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本机关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可以向本机关申请获取。

受理机构

本机关自2008年5月1日起正式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办公地址、联系电话、传真号、邮政编码、电子邮箱等公示如下:

受理机构:奉新县公安局办公室

办公地址:奉新县公安局四楼

联系电话:0795-4618836

邮政编码:330700

受理时间:8:30-12:00、14:30-18:00,节假日除外。

申请程序

提出申请

向本机关提出申请的,填写《奉新县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样表附后,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复制有效,可以在本机关领取,也可以在本机关网站下载电子版。为了提高处理申请的效率,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请尽量详细、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本机关确定信息载体的提示。

申请人可通过下列方式提出申请:

1、通过互联网提出申请。申请人可以在本机关网站上填写电子版《申请表》。

2、通过信函、传真申请。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申请人通过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相应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

3、当面申请。申请人可以到本机关当场提出申请。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申请的,需出具单位委托书及经办人身份证。

本机关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申请处理

本机关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后,对《申请表》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完备,可以当场受理的,当场受理登记并出具《登记回执》;对于要件不完备的,本机关可以要求申请人补正。

本机关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后,按规定程序对申请进行审查,能够当场答复的,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在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遇特殊情况需延长答复期限的,经本机关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可延长20个工作日。

本机关根据收到申请的先后次序来处理申请,一件申请中同时提出几项独立请求的,将全部处理完毕后统一答复。鉴于针对不同请求的答复可能不同,为提高处理效率,建议申请人就不同请求分别申请。

申请获取的信息如果属于本机关已经主动公开的信息,本机关告知申请人获得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依法不属于本机关公开或者该政府信息不存在的,告知申请人,对能够确定该政府信息的公开机关的,告知申请人该行政机关的名称、联系方式。

申请收费

 本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的收费严格按照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国办函〔2020〕109号)执行,信息处理费按照超额累进方式计算收费金额,采取按件计收或按量计收方式(根据实际情况选择适用一种标准,不按照两种标准重复计算)。

 1.按件计收适用于所有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处理决定类型。申请人的一份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包含多项内容的,行政机关可以按照“一事一申请”原则,以合理的最小单位拆分计算件数。收费标准为:a.同一申请人一个自然月内累计申请10件以下(含10件)的,不收费。b.同一申请人一个自然月内累计申请11—30件(含30件)的部分:100元/件。c.同一申请人一个自然月内累计申请31件以上的部分:以10件为一档,每增加一档,收费标准提高100元/件。

 2.按量计收适用于申请人要求以提供纸质件、发送电子邮件、复制电子数据等方式获取政府信息的情形。相关政府信息已经主动对外公开,行政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一)项、第(二)项的规定告知申请人获取方式、途径等的,不适用按量计收。按量计收以单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为单位分别计算页数(A4及以下幅面纸张的单面为1页),对同一申请人提交的多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不累加计算页数。收费标准为:A.30页以下(含30页)的,不收费。B.31—100页(含100页)的部分:10元/页。C.101—200页(含200页)的部分:20元/页。D.201页以上的部分:40元/页。 

三、不予公开

1.依法确定为国家秘密的政府信息,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的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的政府信息,不予公开。

2.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公开会对第三方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政府信息,本机关不予公开。但是,第三方同意公开或者本机关认为不公开会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予以公开。

3.本机关的内部事务信息,包括人事管理、后勤管理、内部工作流程等方面的信息不予公开。

4.本机关在履行行政管理职能过程中形成的讨论记录、过程稿、磋商信函、请示报告等过程性信息以及行政执法案卷信息,不予公开。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上述信息应当公开的,从其规定。

其他事项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本单位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也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投诉。

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

                

               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

接受申请单位:                                       申请表编号:             

    请  人  信  息

公民

姓名

工作单位

证件名称

证件号码

通信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法人、

其它

组织

名称

组织机构代码

营业执照信息

法人代表

联系人姓名

联系人电话

联系人电子邮箱

申请人签名或盖章

申请时间

    需  信  息  情  况

所需信息的内容描述

 填 部 分

所需信息的用途

所需信息指定提供方式(可多选)

□纸面   □电子邮件    □光盘  □磁盘

获取信息的方式(可多选)

□邮寄  □快递     □电子邮件   □传真

□自行领取、当场阅读、抄录

□ 若无法按照指定方式提供所需信息,也可接受其他方式

接收入

接收时间

接受

申请

单位

办理

结果

  (签章)

备注

本表一式三份,申请人留存一份。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