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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办机构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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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主要职责

  (一)协助县政府领导同志组织起草或审核以县政府、县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公文,负责县政府、县政府办公室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按国家、省、市、县要求,建立健全依法行政制度。

  (二)负责县政府会议的会务工作,协助县政府领导同志组织实施会议决定事项,检查执行落实情况。

  (三)办理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及省直部门、市直部门和县委公文呈(传)阅,提出贯彻意见,报县政府领导同志决定。

  (四)研究县政府各部门和各乡、镇人民政府、各场、办事处、管委会请示县政府的事项,提出审核意见,报县政府领导同志审批。

  (五)根据县政府领导同志指示,对县政府各部门间相互协商后仍有争议的问题提出处理意见,报县政府领导同志决定。

  (六)督促检查县政府各部门和各乡、镇人民政府、各场、办事处、管委会对市政府和县政府公文、会议决定事项及县政府领导同志有关指示的贯彻落实情况,及时向县政府领导同志报告。

  (七)负责与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的联系,组织、督促有关部门和单位及时办理省人大代表、市人大代表、县人大代表建议和省政协委员、市政协委员、县政协委员提案。

  (八)根据县政府领导同志指示,组织专题调查研究,及时反馈情况,提出建议。

  (九)负责县政府值班工作,及时报告重要情况,传达、督办市政府领导同志和县政府领导同志的指示。

  (十)协助县政府领导同志做好需由县政府组织处理的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组织开展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办理县政府应急管理方面的专题文电、会务和督查调研工作。

  (十一)指导、监督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十二)协助县政府领导同志组织处理需要由县政府直接处理的突发事件和重大事故。

  (十三)研究拟订全县金融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工作计划,督促金融机构落实好国家、省、市、县的决策部署,负责组织实施县政府对地方金融机构的管理和联系,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性担保公司的日常监管,推进全县多层次资本市场、保险市场发展。

  (十四)负责县政府、各乡、镇人民政府、各场、办事处、管委会和县政府各部门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以及清理、废止、修订工作。

  (十五)办理县政府行政复议、行政应诉事项,组织开展行政执法监督工作。

  (十六)负责全县政府系统法制和执法监督工作,为县政府处理法律事务提供法制服务和法律咨询,并负责联系县政府法律顾问工作。

  (十七)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对外方针政策和侨务工作的政策、法规,承担全县外事侨务日常工作。

  (十八)贯彻执行有关无线电管理的法律、法规,承担全县无线电管理日常工作。

  (十九)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民族宗教工作的方针政策及法律法规,为县委、县政府决策处理民族宗教问题当好参谋和督查落实。

  (二十)组织开展民族宗教理论、政策及相关问题的调查研究与宣传教育活动,不断探索新形势下做好民族宗教工作的有效途径,增强民族宗教工作的法治观念

  (二十一)对党和国家有关民族宗教工作的政策、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进行行政管理和监督,拟订民族宗教工作的规范性文件,加快全县民族宗教工作的法制化建设进程。

  (二十二)维护少数民族的合法权益,监督有关少数民族权益保障事宜;依法保护宗教团体和宗教场所的合法权益,保护宗教教职人员和信教群众正常的宗教活动。

  (二十三)做好维护民族团结工作,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协助政府及时发现和处理民族宗教方面的突发事件和重大问题,维护民族宗教界的稳定。

  (二十四)按照国务院《宗教事务条例》,依法管理全县宗教事务,防止和制止不法分子利用宗教进行的非法活动,做好宗教反渗透工作,引导宗教走独立自主自办道路。

  (二十五)指导全县民族宗教事务部门的工作,加强同民族村和宗教团体的联系,组织接待少数民族和宗教界人士学习、参观、考察等事务。

  (二十六)协助有关部门做好民族宗教系统干部的培养、教育和使用工作;指导帮助宗教团体培养、教育教职人员,搞好自身建设。

  (二十七)承办县政府和县政府领导同志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一)综合股(小车队)

  负责县政府、政府办公文(含电子政务)、文电运转及管理;负责县政府、政府办介绍信管理和使用;承担县政府、政府办保密、公文交换、公文流转和文印工作;负责来信、来访的接待工作;负责县政府常务会议、县长碰头会的会务工作。

  (二)秘书股

  负责县政府工作报告和县政府主要领导综合性文稿的起草工作和来信、信访件的接待处理工作;负责对口工作的督查、督办工作;负责政务信息的收集、采编和上报;负责县长专项工作会议的会务工作。

  (三)县长督查室(督查股)

  负责主要领导批示、县政府重要会议、决定和重要工作部署、全县重点工作、重大项目、重要文件贯彻落实的督办、督查;督促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工作。

  (四)调研股

  负责全县经济形势分析,根据县政府领导指示开展的相关调研工作。

  (五)信息股

  办理政府系统政务信息和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文电、会务和督查调研工作;承担对各乡、镇人民政府、各场、办事处、管委会、县直各部门政务信息工作的指导、培训等工作。

  (六)机要室(办公自动化技术室)

  负责对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的文电流转工作;负责对县政府、政府办下发的文件编号及归档整理等工作,对县政府、政府办印鉴的保管及保密工作。

  (七)无线电管理办公室

  负责贯彻和执行有关无线电管理的法律、法规工作,负责全县无线电日常管理工作。

  (八)法制股

  负责全县政府系统执法监督工作,为县政府处理法律事务提供法制服务和法律咨询,并负责联系县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负责办理县政府行政复议、行政应诉事项,组织开展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承办协调部门之间在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实施中的争议和问题的有关工作。

  (九)应急值守处置股

  承担县政府值班工作;及时掌握重特大、较大突发事件情况,传达、督办县政府和县政府领导同志指示;办理向县政府报送的紧急重要事项,对接收的突发事件信息进行研判并提出处置建议;负责协调指导应急预案体系和应急机制建设;组织评估修订县总体应急预案和审核县级专项应急预案;协助和协调重特大、较大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协调应急管理交流与区域合作。

  (十)金融股

  制订促进我县金融业发展的地方性政策和措施;负责与驻县金融机构日常联系,促进政、银、企交流合作;负责股份制银行在我县设立分支机构的引进工作;负责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性担保公司审批文件的初审及日常监管工作;协助相关部门防范、处置和打击非法金融活动及应对金融方面的突发事件;负责企业上市指导和审核推进,指导上市公司规范发展、资产重组、配股、增幅等有关工作,办理有关银行、保险、证券、信托、资本市场等金融方面的文电、会务和督查工作。

  (十一)民族事务股

  研究民族方面的理论和政策,负责行政执法监督和行政复议工作;负责协调推动有关部门履行民族工作相关职责,促进民族政策在经济发展和社会事业有关领域的实施、衔接,对政府系统民族工作进行业务指导;研究提出协调民族关系的工作建议,协调处理民族关系中的重大事项,保障少数民族的合法权益;参与拟订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相关领域的发展规划,并对相关规划的贯彻执行情况加强督促检查;参与协调民族地区科技发展、对口支援和经济技术合作等有关工作。

  (十二)宗教事务股

  承办五大教方面的工作,对有关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并提出政策性意见;帮助县级有关宗教团体搞好自身建设、教育、管理宗教教职人员,联系宗教界上层人士;及时参与做好宗教突发事件和重大问题的处理事宜;依法加强对有关宗教活动、宗教活动场所的管理,配合有关部门制止利用宗教进行的非法活动;督促落实宗教房产政策,维护宗教教职人员和信教群众的合法权益;做好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做好宗教各项行政审批审核事项的办理工作。

  (十三)外事侨务股

  负责宣传并执行党和国家对外方针政策和侨务工作的政策、法规;承担全县外事侨务日常工作;负责对全县干部出国、出境的审核工作。

  三、领导分工

    (政府办主任):主持政府办公室外事办全面工作,兼管人事、信访、督查、机要、意识形态工作负责协调县政府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

余慕白(政府办副主任):协助政府办主任分管工会、妇女、关工委、老干部、信访工作;负责城市创建等工作;联系社区工作;负责协调农业、文化口和卫生健康、教育体育口领导分管的工作。

张智猛政府办副主任):协助政府办主任分管党建(组织、宣传、意识形态、纪检监察)、人事、档案、招商引资安全等工作;分管县政府办值班室、综合财务股机要股;负责乡村振兴、无纸化办公等方面工作牵头政府大事记编发工作协助政府办主任负责办公室日常工作、会务工作;负责协调县政府工业、开放型经济、环保领导分管的工作。

胡长春(政府办副主任):协助政府办主任分管督查工作。负责重大项目推进、“互联网+”、“问政江西”、县委、县政府部署的重大事项、专项工作等的落实和督查;负责协调县政府城建、城管、交通、林业领导分管的工作。

古芳中(营商环境服务中心主任):协助营商环境服务中心党组书记开展工作;协助政府办主任分管政务公开、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无线电管理工作;负责协调县政府财税综合、应急管理口领导分管的工作。

章恒宋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副主任):负责信息、调研工作。负责协调县政府粮食、残联口市监、医保、科技、民政领导分管的工作,负责协调县政府文化旅游口领导协管的工作

(营商环境服务中心副主任)协助营商环境服务中心党组书记、主任开展工作;协助政府办主任分管外事股及统战工作;负责综治(普法)、党外干部意见建议办理工作协助督查室工作;负责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工作;负责协调县政府公安(交警)、司法口领导分管的工作负责协调县政府卫生健康、教育体育口和金融、农业口领导协管的工作。

龙(干洲镇副镇长):负责做好惠企稳岗保运行工作;协管党建(组织、宣传、意识形态、纪检监察)工作。

熊林根(百丈山管委会党委委员、副主任):负责会计、编制、财务管理等工作,承担督查工作。

  四、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7954539170

  办公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周末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详细地址:江西省宜春市奉新县行政大楼六楼(应星南大道北

    负责人:王波

                   奉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机构职能目录

主要职责

序号

名称

依据

实施部门

联系方式

(一)协助县政府领导同志组织起草或审核以县政府、县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公文,负责县政府、县政府办公室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按国家、省、市、县要求,建立健全依法行政制度。

1

负责县政府工作报告和县政府主要领导综合性文稿的起草工作和来信、信访件的接待处理工作。

奉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三定”规定
(〔2019〕32号)

秘书股

0795-4539170

2

负责县政府、政府办公文(含电子政务)、文电运转及管理。

综合股

0795-4539170

3

负责县政府、政府办介绍信管理和使用。

综合股

0795-4539170

4

承担县政府、政府办保密、公文交换、公文流转和文印工作。

综合股

0795-4539170

5

负责对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的文电流转工作。

机要室(办公自动化技术室)

0795-4539151

(二)负责县政府会议的会务工作,协助县政府领导同志组织实施会议决定事项,检查执行落实情况。

6

负责县政府常务会议、县长碰头会的会务工作。

综合股

0795-4539170

7

负责县长专项工作会议的会务工作。

秘书股

0795-4539170

8

负责对口工作的督查、督办工作。

秘书股

0795-4539170

9

负责主要领导批示、县政府重要会议、决定事项贯彻落实的督办、督查。

县长督查室(督查股)

0795-4539170

(三)办理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及省直部门、市直部门和县委公文呈(传)阅,提出贯彻意见,报县政府领导同志决定。

10

承担办理省委、省政府及省直部门公文呈(传)阅,提出贯彻意见,报县政府领导同志决定。

机要室(办公自动化技术室)

0795-4539151

承担办理市委、市政府及市直部门和县委公文呈(传)阅,提出贯彻意见,报县政府领导同志决定。

综合股

0795-4539170

(四)研究县政府各部门和各乡、镇人民政府、各场、办事处、管委会请示县政府的事项,提出审核意见,报县政府领导同志审批。

11

承担县政府各部门和各乡、镇人民政府、各场、办事处、管委会请示县政府的事项,提出审核意见,报县政府领导同志审批及收文。

综合股

0795-4539170

(五)根据县政府领导同志指示,对县政府各部门间相互协商后仍有争议的问题提出处理意见,报县政府领导同志决定。

12

承担根据县政府领导同志指示,对县政府各部门间相互协商后仍有争议的问题运转。

综合股

0795-4539170

(六)督促检查县政府各部门和各乡、镇人民政府、各场、办事处、管委会对市政府和县政府公文、会议决定事项及县政府领导同志有关指示的贯彻落实情况,及时向县政府领导同志报告。

13

负责主要领导批示、市政府和县政府重要会议、决定和重要工作部署、全县重点工作、重大项目、重要文件贯彻落实的督办、督查。

县长督查室(督查股)

0795-4539170

(七)负责与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的联系,组织、督促有关部门和单位及时办理省人大代表、市人大代表、县人大代表建议和省政协委员、市政协委员、县政协委员提案。

14

督促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工作。

县长督查室(督查股)

0795-4539170

(八)根据县政府领导同志指示,组织专题调查研究,及时反馈情况,提出建议。

15

负责全县经济形势分析,根据县政府领导指示开展的相关调研工作。

调研股

0795-4539170

(九)负责县政府值班工作,及时报告重要情况,传达、督办市政府领导同志和县政府领导同志的指示。

16

承担县政府值班工作。

应急值守处置股

0795-4539170

17

及时掌握重特大、较大突发事件情况,传达、督办县政府和县政府领导同志指示。

应急值守处置股

0795-4539170

(十)协助县政府领导同志做好需由县政府组织处理的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组织开展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办理县政府应急管理方面的专题文电、会务和督查调研工作。

18

办理向县政府报送的紧急重要事项,对接收的突发事件信息进行研判并提出处置建议。

应急值守处置股

0795-4539170

19

负责协调指导应急预案体系和应急机制建设。

应急值守处置股

0795-4539170

20

组织评估修订县总体应急预案和审核县级专项应急预案。

应急值守处置股

0795-4539170

21

协调应急管理交流与区域合作。

应急值守处置股

0795-4539170

(十一)指导、监督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22

负责办理政府系统政务信息和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文电、会务和督查调研工作。

信息股

0795-4539456

23

负责承担对各乡、镇人民政府、各场、办事处、管委会、县直各部门政务信息工作的指导、培训等工作。

信息股

0795-4539456

(十二)协助县政府领导同志组织处理需要由县政府直接处理的突发事件和重大事故。

24

协助和协调重特大、较大突发事件应急处置。

应急值守处置股

0795-4539170

(十三)研究拟订全县金融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工作计划,督促金融机构落实好国家、省、市、县的决策部署,负责组织实施县政府对地方金融机构的管理和联系,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性担保公司的日常监管。

25

制订促进我县金融业发展的地方性政策和措施。

金融股

0795-4539696

26

负责与驻县金融机构日常联系,促进政、银、企交流合作。

金融股

0795-4539696

27

负责股份制银行在我县设立分支机构的引进工作。

金融股

0795-4539696

28

负责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性担保公司审批文件的初审及日常监管工作。

金融股

0795-4539696

29

协助相关部门防范、处置和打击非法金融活动及应对金融方面的突发事件。

金融股

0795-4539696

30

负责企业上市指导和审核推进,指导上市公司规范发展、资产重组、配股、增幅等有关工作。

金融股

0795-4539696

31

办理有关银行、保险、证券、信托、资本市场等金融方面的文电、会务和督查工作。

金融股

0795-4539696

(十四)负责县政府、各乡、镇人民政府、各场、办事处、管委会和县政府各部门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以及清理、废止、修订工作。

32

承担县政府、各乡、镇人民政府、各场、办事处、管委会和县政府各部门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以及清理、废止、修订工作。

法制股

0795-4539170

(十五)办理县政府行政复议、行政应诉事项,组织开展行政执法监督工作。

33

负责办理县政府行政复议、行政应诉事项,组织开展行政执法监督工作。

法制股

0795-4539170

(十六)负责全县政府系统法制和执法监督工作,为县政府处理法律事务提供法制服务和法律咨询,并负责联系县政府法律顾问工作。

34

负责全县政府系统执法监督工作,为县政府处理法律事务提供法制服务和法律咨询,并负责联系县政府法律顾问工作。

法制股

0795-4539170

(十七)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对外方针政策和侨务工作的政策、法规,承担全县外事侨务日常工作。

35

负责宣传并执行党和国家对外方针政策和侨务工作的政策、法规。

外事侨务股

0795-4539170

36

承担全县外事侨务日常工作。

外事侨务股

0795-4539170

37

负责对全县干部出国、出境的审核工作。

外事侨务股

0795-4539170

(十八)贯彻执行有关无线电管理的法律、法规,承担全县无线电管理日常工作。

38

负责贯彻和执行有关无线电管理的法律、法规工作。

无线电管理办公室

0795-4539170

39

负责全县无线电日常管理工作。

无线电管理办公室

0795-4539170

(十九)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民族宗教工作的方针政策及法律法规,为县委、县政府决策处理民族宗教问题当好参谋和督查落实。

40

做好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做好宗教各项行政审批审核事项的办理工作。

宗教事务股

0795-4539170

(二十)组织开展民族宗教理论、政策及相关问题的调查研究与宣传教育活动,不断探索新形势下做好民族宗教工作的有效途径,增强民族宗教工作的法治观念。

41

承办五大教方面的工作,对有关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并提出政策性意见。

宗教事务股

0795-4539170

(二十一)对党和国家有关民族宗教工作的政策、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进行行政管理和监督,拟订民族宗教工作的规范性文件,加快全县民族宗教工作的法制化建设进程。

42

研究民族方面的理论和政策,负责行政执法监督和行政复议工作。

民族事务股

0795-4539170

(二十二)维护少数民族的合法权益,监督有关少数民族权益保障事宜;依法保护宗教团体和宗教场所的合法权益,保护宗教教职人员和信教群众正常的宗教活动。

43

研究提出协调民族关系的工作建议,协调处理民族关系中的重大事项,保障少数民族的合法权益。

民族事务股

0795-4539170

44

督促落实宗教房产政策,维护宗教教职人员和信教群众的合法权益。

宗教事务股

0795-4539170

(二十三)做好维护民族团结工作,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协助政府及时发现和处理民族宗教方面的突发事件和重大问题,维护民族宗教界的稳定。

45

参与拟订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相关领域的发展规划,并对相关规划的贯彻执行情况加强督促检查。

民族事务股

0795-4539170

46

参与协调民族地区科技发展、对口支援和经济技术合作等有关工作。

民族事务股

0795-4539170

47

及时参与做好宗教突发事件和重大问题的处理事宜。

宗教事务股

0795-4539170

(二十四)按照国务院《宗教事务条例》,依法管理全县宗教事务,防止和制止不法分子利用宗教进行的非法活动,做好宗教反渗透工作,引导宗教走独立自主自办道路。

48

依法加强对有关宗教活动、宗教活动场所的管理,配合有关部门制止利用宗教进行的非法活动。

宗教事务股

0795-4539170

(二十五)指导全县民族宗教事务部门的工作,加强同民族村和宗教团体的联系,组织接待少数民族和宗教界人士学习、参观、考察等事务。

49

负责协调推动有关部门履行民族工作相关职责,促进民族政策在经济发展和社会事业有关领域的实施、衔接,对政府系统民族工作进行业务指导。

民族事务股

0795-4539170

(二十六)协助有关部门做好民族宗教系统干部的培养、教育和使用工作;指导帮助宗教团体培养、教育教职人员,搞好自身建设。

50

帮助县级有关宗教团体搞好自身建设、教育、管理宗教教职人员,联系宗教界上层人士。

宗教事务股

0795-4539170

(二十七)承办县政府和县政府领导同志交办的其他事项。

51

县政府负责同志交办事项办理。

承办股室

0795-45391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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