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要职责
(一)主管全县审计工作。负责对全县财政收支和法律法规规定属于审计监督范围的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进行审计监督,对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和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实行审计全面覆盖,对领导干部实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对国家、省、市、县有关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进行跟踪审计。对审计、专项审计调查和核查社会审计机构相关审计报告的结果承担责任,并负有督促被审计单位整改的责任。
(二)起草地方性审计法规草案,制定审计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县专业领域审计工作规划和年度审计计划。参与起草全县地方性财政经济及其相关的法规草案。对直接审计、调查和核查的事项依法进行审计评价,作出审计决定或提出审计建议。
(三)向县委审计委员会提出年度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报告。向县长提出年度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报告。受县政府委托向县人大常委会提出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工作报告、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报告。向县委和县政府报告对其他事项的审计和专项审计调查情况及结果。依法向社会公布审计结果。向县委和县级国家机关有关部门、乡镇党委和政府通报审计情况和审计结果。
(四)直接审计下列事项,出具审计报告,在法定职权范围内作出审计决定,包括:
1.国家、省、市、县有关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
2.县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县本级各部门(含直属单位)预算执行情况、决算草案和其他财政收支;
3.乡镇政府预算执行情况、决算草案和其他财政收支,中央、省、市、县级财政转移支付资金;
4.使用县财政资金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财政收支;
5.县政府投资和以县政府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县级重大公共工程项目的资金管理使用和建设运营情况;
6.全县自然资源管理、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与修复情况;
7.县属国有企业和金融机构、县属国有资本占控投或主导地位的企业和金融机构境内外资产、负债和损益,县政府驻外非经营性机构的财务收支;
8.有关社会保障基金、社会捐赠资金和其他基金、资金的财务收支;
9.国际组织和外国政府援助、贷款项目;
10.参与国家审计署、省审计厅、市审计局统一组织的审计事项;
1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事项。
(五)按规定对依法属于县审计局审计监督对象的单位主要负责人实施经济责任审计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
(六)组织实施对国家财经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宏观调控措施执行情况、财政预算管理及国有资产管理使用等与国家财政收支有关的特定事项进行专项审计调查。
(七)依法检查审计决定执行情况、督促整改审计查出的问题,依法办理被审计单位对审计决定提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县政府裁决中的有关事项,协助配合有关部门查处相关重大案件。
(八)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工作,核查社会审计机构对依法属于审计监督对象的单位出具的相关审计报告。
(九)参与上级审计机关组织县级审计机关实施特定项目的专项审计或审计调查。
(十)参与审计领域的国家交流与合作,指导和推广信息技术在全县审计领域的应用。
(十一)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二)职能转变。进一步完善审计管理体制,加强全县审计工作统筹,明晰审计机关职能定位,理顺内部职责关系,优化审计资源配置,充实加强一线审计力量,构建集中统一、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审计监督体系。优化审计工作机制,坚持科技强审,完善业务流程,改进工作方式,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充分调动内部审计和社会审计力量,增强监督合力。
二、内设机构
县审计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综合股(县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秘书股)。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人事、编制、财务、文电、会务、机要、档案、信息、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新闻宣传、后勤管理等工作。草拟全县专业领域审计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对审计工作相关重要问题进行研究,承担重要业务文稿的起草和审核有关工作,对审计成果进行整理研究和综合利用。牵头督促整改审计查出的问题。组织审计人员培训教育。负责编制审计工作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审计业务统计,审计法规审理工作,审计档案的管理,定期收集分析审计动态,为领导决策提供审计信息等工作。
(二)财政金融审计股。负责编制县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审计方案,汇总审计结果。负责审计县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县税务部门税收征管情况。负责审计县财政局及所属单位的财务收支状况。负责乡镇政府预算执行情况、决算及其它乡镇资金审计。负责扶贫开发、农林水利资金审计。负责审计县政府工作部门管理和受政府委托由社会团体管理的养老、医保、工伤、失业等社会保险基金的财务收支以及各项福利、救灾救济、优抚安置和社会捐赠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负责补贴类民生项目资金,各类城乡社会保障资金的审计(调查)工作。根据上级审计机关授权,审计税务等垂直管理部门的财务收支状况。负责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负责上级审计机关及县委、县政府临时交办的应由本股办理的事项。
(三)行政事业审计股。负责审计县直行政事业单位及其所属单位的预算执行情况和财务收支情况。开展专项审计和审计调查。负责审计县直单位借用国外资金、接受国际援助和赠款项目。负责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负责上级审计机关及县委、县政府临时交办的应由本股办理的事项。
(四)经贸审计股。负责县政府有关部门及所属单位的财务收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县政府有关规定,对国有工业、交通、外贸、流通企业进行审计监督,组织对其他县属企业的审计监督。开展专项审计和审计调查。负责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负责上级审计机关及县委、县政府临时交办的应由本股办理的事项。
(五)经济责任审计股。组织对乡科级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国有企事业单位主要领导人员以及参与县市区审计机关主要负责人的经济责任审计。行使国有企业监事会职能。部门单位审计查出问题的督办整改职能及重大项目监督职能。承担县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六)固定资产投资审计股。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对政府投资重点建设项目的招投标预概算、竣工决算及设计、采购、施工、监理等相关财务收支进行审计监督。组织对其他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监督。开展专项审计和审计调查。负责上级审计机关及县委、县政府临时交办的应由本股办理的事项。负责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三、下属事业单位
审计技术保障中心。主要承担全县审计技术建设、保障、指导;全局审计业务数据采集、整理、分析等技术保障;为审计工作提供技术支撑;为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计、重大项目稽察、国有资产经营监管等提供审计技术支持;全县审计人员业务培训服务;配合开展有关审计工作等职责。
四、领导分工
吴望军:党组书记、局长,主持县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和局党政全面工作。
刘 凯:党组成员、副局长,分管审计业务、审计计划与统计、审计培训、审计信息化建设与科研、审计档案、内审等工作。分管财金审计股、行事审计股、审计技术保障中心。
舒晓松:党组成员、副局长,分管保密、机关、统计、招商引资、公共机构节能及临时性工作等。分管综合股、经贸审计股。担任宋埠镇沿溪村驻村第一书记。
胡德利:党组成员、经责办主任,分管党风廉政建设、经济责任审计、工会、包村扶贫等工作。分管固投审计股、经责审计股。
张从友:总审计师,协管审计业务,分管意识形态、宣传、精神文明、党建、老干部、综合治理(扫黑除恶)、普法、依法行政、法规审理、统战、信访、青年、妇女工作等。
钟海峰:二级主任科员,协助分管综合股。
万小华:四级调研员,协助分管审计技术保障中心。
游本亮:四级调研员,协助分管经责审计股。
龚舍予:二级主任科员,协助分管经贸审计股。
徐小军:二级主任科员,协助分管行事审计股。
五、其他干部职工工作分工
(一)综合股
邓红梅:综合股负责人,负责综合股及县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秘书股工作。侧重于意识形态、宣传、文明创建、基层党建、党风廉政建设、综合治理、法治政府建设、党务政务公开、纪检、信访、统战、保密、文件起草传输、公共机构节能、档案等工作。
邱 革:负责财务报账、文件材料报送及其他临时性工作等。
陈 燕:女工委员,负责审计计划管理与统计报表报送、财务出纳、工会等工作。
谢立新:全程参与审计业务工作,侧重于行政执法、审计计划和法规审理工作等。
(二)财金审计股
龚昕辐:财金审计股负责人,负责财金审计股审计业务工作及上级和局领导交办的应由本股办理的事项,落实被审计单位审计问题的整改及审计建议采纳情况。
胡小俐:从事审计业务、审计材料归档及上级和局领导交办的应由本股办理的事项等工作。
黄继强:从事审计业务、审计材料归档及上级和局领导交办的应由本股办理的事项等工作。
(三)行事审计股
王英:行事审计股股长 ,负责行事审计股审计业务工作及上级和局领导交办的应由本股办理的事项,落实被审计单位审计问题的整改及审计建议采纳情况。
帅文宇:从事审计业务、审计材料归档及上级和局领导交办的应由本股办理的事项等工作。
(四)经贸审计股
彭薇:经贸审计股负责人,负责经贸审计股审计业务工作及上级和局领导交办的应由本股办理的事项,落实被审计单位审计问题的整改及审计建议采纳情况。
余前共:从事审计业务、审计材料归档及上级和局领导交办的应由本股办理的事项等工作。
胡夏颖:从事审计业务、审计材料归档及上级和局领导交办的应由本股办理的事项等工作。
(五)经责审计股
帅国权:经责审计股负责人,负责经责审计股审计业务工作及上级和局领导交办的应由本股办理的事项,落实被审计单位审计问题的整改及审计建议采纳情况。
王平洋:从事审计业务、审计材料归档及上级和局领导交办的应由本股办理的事项等工作。
(六)固投审计股
胡春:固投审计股负责人,负责固投审计股审计业务工作及上级和局领导交办的应由本股办理的事项,落实被审计单位审计问题的整改及审计建议采纳情况。
(七)审计技术保障中心
许旋:从事审计技术保障中心工作及上级和局领导交办的应由本股办理的事项等工作。
六、办公地址及办公电话
办公地址:江西省宜春市奉新县潦河西路89号
办公时间: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8:00(周末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公电话:0795-4508663
负责人:吴望军
奉新县审计局机构职能目录 | ||||||
序号 | 主要职责 |
法定依据 | 实施股室 | 股室负责人 | 联系电话 | 办公时间及地址 |
1 |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人事、编制、财务、文电、会务、机要、档案、信息、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新闻宣传、后勤管理等工作。草拟全县专业领域审计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对审计工作相关重要问题进行研究,承担重要业务文稿的起草和审核有关工作,对审计成果进行整理研究和综合利用。牵头督促整改审计查出的问题。组织审计人员培训教育。负责编制审计工作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审计业务统计,审计法规审理工作,审计档案的管理,定期收集分析审计动态,为领导决策提供审计信息等工作。 |
奉新县审计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 三楼综合股(县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秘书股) | 邓红梅 | 0795-4508663 | 办公地址:奉新县潦河西路89号
办公时间: 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周末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
2 | 负责编制县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审计方案,汇总审计结果。负责审计县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县税务部门税收征管情况。负责审计县财政局及所属单位的财务收支状况。负责乡镇政府预算执行情况、决算及其它乡镇资金审计。负责扶贫开发、农林水利资金审计。负责审计县政府工作部门管理和受政府委托由社会团体管理的养老、医保、工伤、失业等社会保险基金的财务收支以及各项福利、救灾救济、优抚安置和社会捐赠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负责补贴类民生项目资金,各类城乡社会保障资金的审计(调查)工作。根据上级审计机关授权,审计税务等垂直管理部门的财务收支状况。负责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负责上级审计机关及县委、县政府临时交办的应由本股办理的事项。 |
奉新县审计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 三楼财政金融审计股 | 龚昕辐 | 0795-4508661 | |
3 | 负责审计县直行政事业单位及其所属单位的预算执行情况和财务收支情况。开展专项审计和审计调查。负责审计县直单位借用国外资金、接受国际援助和赠款项目。负责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负责上级审计机关及县委、县政府临时交办的应由本股办理的事项。 |
奉新县审计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 三楼行政事业审计股 | 王英 | 0795-4508631 | |
4 | 负责县政府有关部门及所属单位的财务收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县政府有关规定,对国有工业、交通、外贸、流通企业进行审计监督,组织对其他县属企业的审计监督。开展专项审计和审计调查。负责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负责上级审计机关及县委、县政府临时交办的应由本股办理的事项。 |
奉新县审计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 三楼经贸审计股 | 彭薇 | 0795-4508665 | |
5 | 组织对乡科级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国有企事业单位主要领导人员以及参与县市区审计机关主要负责人的经济责任审计。行使国有企业监事会职能。部门单位审计查出问题的督办整改职能及重大项目监督职能。承担县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
奉新县审计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 三楼经济责任审计股 | 帅国权 | 0795-4508603 | |
6 |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对政府投资重点建设项目的招投标预概算、竣工决算及设计、采购、施工、监理等相关财务收支进行审计监督。组织对其他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监督。开展专项审计和审计调查。负责上级审计机关及县委、县政府临时交办的应由本股办理的事项。负责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
奉新县审计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 三楼固定资产投资审计股 | 胡春 | 0795-4508603 | |
7 | 主要承担全县审计技术建设、保障、指导;全局审计业务数据采集、整理、分析等技术保障;为审计工作提供技术支撑;为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计、重大项目稽察、国有资产经营监管等提供审计技术支持;全县审计人员业务培训服务;配合开展有关审计工作等职责。 | 奉新县审计局所属事业单位机构职能编制有关事项的批复 | 三楼审计技术保障中心 | 王熙莎 | 0795-45086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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