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的政策法规。拟订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政策,起草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贯彻落实国家、省、市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和有效配置。
(三)负责全县促进就业工作。制定全县统筹城乡就业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综合管理就业服务和职业中介工作,组织指导各类就业服务机构开展就业服务工作。规范管理人力资源市场运行,发挥市场合理引导、配置各类劳动者就业的基础性功能作用。负责外籍人员在全县就业登记服务工作、农村劳动力有序转移和农民工就业工作。同时承担“民生工程”就业和社会保障目标拟订及督查、考核工作。
(四)综合管理全县职业技能开发工作。负责职业技能培训、初级职业技能鉴定、职业资格证书管理发证及有关职业技能鉴定机构、职业培训机构认定、审批与管理工作。指导技工学校、职业培训机构的安全管理工作。组织全县职业技能竞赛,推行劳动预备制度,组织调查、统计全县各类技能人才构成情况,适应全县经济发展需要,编制全县职业技能发展规划。组织实施各类城乡劳动力提高就业技能的培训工作。
(五)负责全县社会保险工作。组织指导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开展社会保险扩面和基金征缴工作。负责制订退休审批管理办法和参加养老保险人员的退休审批工作。负责制订全县工伤实施办法。组织实施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管理制度,负责全县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业务办理。审定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业务规程及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内部控制办法。实行企业年金方案备案制度。负责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工作。组织全县社会保险基金决算和预算。牵头组织实施被征地农民身份认定工作。对全县社会保险基金和就业专项资金的管理与使用实行行政监督。
(六)负责全县机关事业单位的工资制度改革和工资福利工作。拟订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福利、津贴、离退休的实施办法。拟订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技术等级(职务)考核晋升以及管理的实施办法,并组织实施。综合管理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对全县企业职工工资及其他劳动报酬进行宏观管理。制订并定期发布全县企业工资最低支付标准。定期发布人力资源市场工资指导价位。根据国家制定的企业职工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制度和女工、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政策,制订相关实施办法并监督实施。指导用工单位的劳动管理及集体合同签订工作。负责特殊工时审批、技工调配、政策性安置和企业改制职工安置方案审定工作。参与评定推荐省、市级劳动模范工作。负责国务院有关部门、省政府有关部门奖励表彰的推荐上报,对以县政府名义奖励表彰的项目和对象进行审核等职责。
(七)指导全县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拟订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综合管理全县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评聘工作,完善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
(八)承担全县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设的职责。负责全县事业单位人员的设岗定职工作。负责专业技术人才的规划、培养工作。负责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专家的推荐选拔工作。负责全县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负责组织专业技术人员为经济建设服务工作。开展学科带头人和优秀青年科技后备人才的选拔、培养工作。
(九)承担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的宣传、信息工作。组织建设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网络,开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科学研究。
(十)组织全县开展劳动关系和劳动人事争议调处、仲裁工作。全面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规范管理劳动合同签订鉴证工作。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法律法规宣传、信访受理、政策咨询、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工作。
(十一)负责全县劳动保障行政监察工作。代表县政府行使劳动保障监察检查职权。全面开展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执行劳动保障法规行为的监察,全面开展农民工工资治欠保支工作,依法查处和督办重大案件,组织处理有关突发事件。
(十二)明确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
1.指导有关安全生产综合管理部门研究制订、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工作考核评价奖惩体系,将安全生产履职情况作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奖惩、考核的重要内容。
2.督促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会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等部门做好工伤预防宣传教育工作,负责工伤保险事故预防费用提取。依据职业病诊断结果,做好职业病人的社会保障工作。
3.负责指导生产经营单位劳动用工管理,督促检查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制度实施,明确用人单位和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权利义务,告知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待遇等。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农民工的安全生产培训工作。
(十三)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内设机构
(一)秘书股(行政服务股)。协助局领导对政务、业务等有关工作进行综合协调和督促检查。负责会议的组织、文电处理、秘书事务、公共关系、机要交换、信息与宣传、建议提案办理、档案管理、政务公开、安全保密等工作。负责受理、组织、协调、交办、转送、督办人民群众提出的有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方面的信访事项。承担局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的人事和机构编制工作。负责局机关离退休干部工作。
负责人:胡哲勇 联系电话:0795-4618907
(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贯彻落实国家、省、市事业单位人员管理和人事制度改革的各项政策规定,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县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的核准工作。负责县直事业单位新进人员的公开招聘工作。负责“三支一扶”人员的招募及管理工作。承办事业单位人员调配工作。负责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档案年龄认定工作。负责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年度考核工作。
负责人:邓晓龙 联系电话:0795-7188962
(三)工资福利股。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收入分配、福利和离退休政策的实施细则。具体落实国家、省、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非因公伤残、死亡待遇政策和给付标准的审批工作。承担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日常工资、离休、退休、退职的办理工作。负责职工工龄认定工作。
负责人:鄢小芳 联系电话:0795-7188963
(四)专业技术人员管理股。负责全县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专家的选拔工作。承担全县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规划和培养工作。综合管理全县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评聘工作。指导全县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完善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
负责人:章程 联系电话:0795-7188968
(五)秘书股(三室)。对全县企业职工工资及其他劳动报酬进行宏观管理。定期发布企业工资最低支付标准。指导用工单位的劳动管理。规范管理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负责特殊工时审批。政策性安置和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的管理。参与评定推荐省、市级企业劳动模范工作。综合管理全县职业技能开发工作和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评定工作。负责职业技能培训、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组织全县职业技能竞赛。负责工伤事故调查及工伤认定工作。承办相关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
负责人:涂强 、熊业旺、章程 联系电话:0795-7188967
(六)秘书股(四室)。负责全县劳动保障行政监察工作,代表县政府行使劳动保障监察检查职权。根据国家制定的企业职工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制度和女工、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政策,制订相关实施办法并监督实施。负责农民工工资治欠保支工作。全面开展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执行劳动保障法规行为监察,依法查处和督办重大案件,组织处理有关突发事件。
负责人:涂强 联系电话:0795-7188967
(七)秘书股(三室)。贯彻执行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负责全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调解及劳动合同鉴证工作。指导用人单位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委员会的工作。负责劳动人事争议专职、兼职仲裁员管理、培训。负责全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统计工作。
负责人:章程 联系电话:0795-7188969
(八)社会保险就业创业管理股。负责管理全县机关、事业、企业职工档案工作。负责接待查阅职工档案工作。负责退休审批认定工作。负责审核达到法定退休年龄职工的档案。负责退休职工提档工作。负责审核事业单位已兑现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工资的女职工自愿延迟退休审批手续的办理。负责及时办理退休人员档案传递单的归档工作。负责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年度考核表和工资套改表归档工作。负责从事提前退休工种人员的退休申报工作。
负责人:熊业旺 联系电话:0795-4618907
(九)基金与财务监督股。承担本局及所属单位财务管理和内部审计工作。负责统计管理和综合分析工作。拟订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资金(基金)财务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组织监督相关部门机构征缴、支付、管理、运营社会保险基金及补充保险基金的情况。组织编制本局管理的各项资金(经费)预决算。指导监督局机关及所属各单位财务管理制度的落实。
负责人:胡哲勇 联系电话:0795-4618907
三、领导分工
党组书记、局长 帅小妹
主持全面工作。
党组成员、副局长 邓晓龙
协助局长分管社保中心、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牵头负责营商环境、高质量发展综合考核、人才队伍建设、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党风廉政建设和纪检监察、基层人社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等方面工作。
党组成员、副局长 涂 强
协助局长分管就创中心、劳动监察领域。牵头负责劳动关系、行政执法、政法、综治维稳、信访(12345政府服务热线)、普法、平安建设、安全生产、消防、“双随机、一公开”等方面工作。
党组成员 县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主任 罗贤辉
参与集体领导,主持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工作,牵头负责被征地农民认定参保工作。
党组成员 三级主任科员 熊业旺
参与集体领导,协助局长分管社会保障和就业创业管理股、技工学校、应星人力资源服务公司。牵头负责培训与职业能力建设、人力资源市场、乡村振兴等方面工作,协管就创中心。
党组成员 八级职员 鄢小芳
参与集体领导,协助局长分管党建办、工资福利股。牵头负责党务、统计等方面工作。
县就业创业服务中心主任 张成学
参与集体领导,主持就业创业服务中心工作,协管乡村振兴工作。
八级职员 胡哲勇
参与集体领导,协助局长分管秘书股(行政服务股)、基金与财务监督股。牵头负责宣传、意识形态、政务服务、政务公开、统战、深化改革、节能、民生工程、机关、财务、老干部、机要保密、档案、机关食堂、城市创建等方面工作。
八级职员 章 程
参与集体领导,协助局长分管专业技术人员管理股、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领域。牵头负责行政诉讼、工伤认定、招商安商、工会、卫生健康、团委、妇联、关心下一代及组织文体活动等方面工作,协管人才队伍建设。
为提高行政效率,保证工作连续性,局领导干部之间实行AB岗负责制,即在A(B)岗责任人因出差或其他原因离岗期间,由B(A)岗责任人代为履行职责。具体为:邓晓龙同志与涂强同志互为AB岗;熊业旺同志与胡哲勇同志互为AB岗;鄢小芳同志与章程同志互为AB岗。
四、办公地址及办公电话
联系电话:0795—4618907
负责人:熊业旺
办公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周末及法定节假日除外);窗口办公时间:上午9:00—下午17:00
办公地址:奉新县潦河西路53号。
奉新县人社局机构职能目录 |
|||||||
主要职责 |
序号 |
名称 |
法定依据 |
实施股室(单位) |
股室(单位) 负责人 |
联系电话 |
办公时间 及地址 |
(一)贯彻落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的政策法规 |
1 |
拟订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政策,起草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
奉新县人社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
秘书股(行政服务股) |
胡哲勇 |
0795-7188959 |
办公时间: 8:30-12:00 14:30-18:00 办公地址: 奉新县潦河西路53号 |
((二)贯彻落实国家、省、市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和有效配置。 |
2 |
贯彻落实国家、省、市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和有效配置。 |
奉新县人社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
就业中心 |
熊业旺 |
0795-4618907 |
|
(三)负责全县促进就业工作。 |
3 |
制定全县统筹城乡就业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综合管理就业服务和职业中介工作,组织指导各类就业服务机构开展就业服务工作。规范管理人力资源市场运行,发挥市场合理引导、配置各类劳动者就业的基础性功能作用。负责外籍人员在全县就业登记服务工作、农村劳动力有序转移和农民工就业工作。同时承担“民生工程”就业和社会保障目标拟订及督查、考核工作。 |
奉新县人社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
就业中心 |
熊业旺 |
0795-4618907 |
|
(四)综合管理全县职业技能开发工作。 |
4 |
负责职业技能培训、初级职业技能鉴定、职业资格证书管理发证及有关职业技能鉴定机构、职业培训机构认定、审批与管理工作。指导技工学校、职业培训机构的安全管理工作。组织全县职业技能竞赛,推行劳动预备制度,组织调查、统计全县各类技能人才构成情况,适应全县经济发展需要,编制全县职业技能发展规划。组织实施各类城乡劳动力提高就业技能的培训工作。 |
奉新县人社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
|
熊业旺 |
0795-7188969 |
|
(五)负责全县社会保险工作。 |
5 |
组织指导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开展社会保险扩面和基金征缴工作。负责制订退休审批管理办法和参加养老保险人员的退休审批工作。负责制订全县工伤实施办法。组织实施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管理制度,负责全县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业务办理。审定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业务规程及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内部控制办法。实行企业年金方案备案制度。负责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工作。组织全县社会保险基金决算和预算。牵头组织实施被征地农民身份认定工作。对全县社会保险基金和就业专项资金的管理与使用实行行政监督。 |
奉新县人社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
社保中心 |
罗贤辉 |
0795-4508560 |
|
(六)负责全县机关事业单位的工资制度改革和工资福利工作。 |
6 |
拟订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福利、津贴、离退休的实施办法。拟订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技术等级(职务)考核晋升以及管理的实施办法,并组织实施。综合管理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对全县企业职工工资及其他劳动报酬进行宏观管理。制订并定期发布全县企业工资最低支付标准。定期发布人力资源市场工资指导价位。根据国家制定的企业职工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制度和女工、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政策,制订相关实施办法并监督实施。指导用工单位的劳动管理及集体合同签订工作。负责特殊工时审批、技工调配、政策性安置和企业改制职工安置方案审定工作。参与评定推荐省、市级劳动模范工作。负责国务院有关部门、省政府有关部门奖励表彰的推荐上报,对以县政府名义奖励表彰的项目和对象进行审核等职责。 |
奉新县人社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
工资福利股 |
鄢小芳 |
0795-7188968 |
|
(七)指导全县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 |
7 |
拟订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综合管理全县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评聘工作,完善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 |
奉新县人社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
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 |
邓晓龙 |
0795-7188963 |
|
(八)承担全县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设的职责。 |
8 |
负责全县事业单位人员的设岗定职工作。负责专业技术人才的规划、培养工作。负责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专家的推荐选拔工作。负责全县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负责组织专业技术人员为经济建设服务工作。开展学科带头人和优秀青年科技后备人才的选拔、培养工作。 |
奉新县人社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
专业技术人员管理股 |
章程 |
0795-7188969 |
办公时间: 8:30-12:00 14:30-18:00 办公地址: 奉新县潦河西路53号 |
(九)承担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的宣传、信息工作。 |
9 |
组织建设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网络,开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科学研究。 |
奉新县人社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
秘书股(二室) |
胡哲勇 |
0795-7188959 |
|
(十)组织全县开展劳动关系和劳动人事争议调处、仲裁工作。 |
10 |
全面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规范管理劳动合同签订鉴证工作。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法律法规宣传、信访受理、政策咨询、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工作。 |
奉新县人社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
秘书股(三室) |
涂强、章程 |
0795-7188969 |
|
(十一)负责全县劳动保障行政监察工作。 |
11 |
代表县政府行使劳动保障监察检查职权。全面开展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执行劳动保障法规行为的监察,全面开展农民工工资治欠保支工作,依法查处和督办重大案件,组织处理有关突发事件。 |
奉新县人社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
秘书股(四室) |
涂强 |
0795-7188967 |
|
(十二)明确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 |
12 |
指导有关安全生产综合管理部门研究制订、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工作考核评价奖惩体系,将安全生产履职情况作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奖惩、考核的重要内容。 |
奉新县人社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
|
涂强 |
0795-7188969 |
|
督促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会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等部门做好工伤预防宣传教育工作,负责工伤保险事故预防费用提取。依据职业病诊断结果,做好职业病人的社会保障工作。 |
奉新县人社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
秘书股(三室) |
章程 |
0795-7188969 |
|||
负责指导生产经营单位劳动用工管理,检查督促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制度实施,明确用人单位和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权利义务,告知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待遇等。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农民工的安全生产培训工作。 |
奉新县人社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
秘书股(四室) |
涂强 |
0795-7188967 |
|||
(十三)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
13 |
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
奉新县人社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
秘书股(行政服务股) |
胡哲勇 |
0795-7188959 |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