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奉新县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奉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管理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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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奉新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奉新县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机构调整的通知》(奉编发〔2012〕19号)、《奉新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设立奉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管理委员会的通知》(奉编发〔2013〕3号)和《奉新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奉新县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机构调整的通知》(奉编发[2020]1号)“奉新县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更名为“奉新县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挂奉新县优化环境优质服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牌子),为县人民政府直属正科级机构,其机构、编制列入参公事业单位管理。撤销奉新县采购招标中心、奉新县产权交易中心,设立奉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管理委员会,与奉新县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实行两块牌子、一套人马合署办公。

一、职责调整

将原由县采购招标中心、产权交易中心承担的职能全部划入县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管理委员会)。

二、主要职责

(一)拟定行政服务中心的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二)对进驻或者退出行政服务中心的实施部门及其行政服务事项提出意见,报县人民政府决定。

(三)对依法由县人民政府两个以上部门实施的行政服务事项,建立联办会审制度。

(四)对重大产业项目审批等行政服务事项,提供代理代办服务。

(五)对进入行政服务中心的各窗口及其工作人员进行日常管理、监督和考核。

(六)对县本级经批准设立的部门专业办事大厅及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公共资源交易站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和考核。

(七)为行政服务中心办事大厅提供后勤保障。

(八)负责为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产权交易、土地交易等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提供场所,为公共资源交易各方提供服务,为信息发布提供平台,为政府监管提供条件;统一信息发布,统一开评标区管理,统一专家库管理,统一受理报名,统一结果公示,统一交易服务费收取和保证金管理。

(九)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负责全县集中采购资金的缴拨管理;制定政府集中采购具体操作方案并组织实施;接受采购单位委托,签订或组织签订采购合同并督促合同履行。

(十)负责全县优质服务和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的综合协调和督查,并对损害经济发展环境的人和事进行查处。

(十一)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县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管理委员会)内设7个职能股(室、中心)。

(一)办公室

负责文字材料、会务、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负责机关财务、信息、安全、保密、宣传、信访、政务公开、后勤保障等工作;负责综合性事务的协调、对外联系和接待等工作。

(二)审批监管股

负责协调、管理各窗口业务工作;负责行政审批服务运行机制和流程拟定和实施;负责管理、监督、协调、规范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集中受理和办理工作;负责组织、协调并联审批工作;负责对窗口及部门办事大厅审批、收费情况的收集、整理、清查和数据汇总工作。

(三)督查股

负责对窗口及工作人员进行管理、考勤、考评、考核、督查和通报;负责服务对象对窗口工作投诉的受理和调查;负责电子政务、网上审批、电子监察、网上信息公开及中心网站等电子应用管理;负责网上审批系统、电子监察系统、视频监察系统及中心机房、办公电脑等相关设备的网络管理、运行、维护和升级工作。

(四)投资服务股

负责优化发展环境日常工作;负责受理和协调处理发展环境投诉;负责重大项目绿色通道综合协调工作,为客商企业提供帮办、代办等各种审批办证服务;负责进入园区企业检查、收费、罚款审批备案工作;负责对全县落实优化发展环境政策规定情况进行督查、通报;负责对乡镇便民服务中心规范化建设进行指导、督查和考核。

(五)交易综合股

负责制定有关公共资源交易进场服务和管理办法,对各类进场交易活动进行场内规范管理;负责县、乡公共资源交易数据汇总、上报;负责对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作人员进行日常管理和考核;负责按规定统一收取各类进场交易服务费;负责保证金收退及交易中心财务工作;负责乡镇(场、办事处、管委会)公共资源交易站标准化建设指导工作。

(六)交易服务股

负责对交易场所的管理及设施维护,包括对交易中心电子监察设备的管理,对交易活动全过程电子监察音像资料的存储和有关档案存放;负责会同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建立、管理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评标专家库;负责对项目进场交易进行统一受理报名、交易信息发布、安排交易场地、统一抽取评标专家、交易档案管理等有关工作;负责承办公共资源交易项目成交确认凭证工作;负责保证金帐户备案、保证金返还审核工作;负责对中介代理机构进场活动进行备案管理。

(七)政府采购中心

负责县政府采购目录中货物、服务的集中采购,组织签订采购合同并督促合同履行;办理其他采购事务。

四、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县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管理委员会)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编制21名,所需行政编制今后在行政编制总量中逐步调剂替换。

领导职数:主任1名,副主任3名;股级职数7名。

五、附则

本规定由奉新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奉新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奉新县行政服务中心(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机构职能目录

奉新县行政服务中心(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机构职能目录

主要职责

序号

名称

法定依据

实施科室

科室

负责人

联系电话

办公时间

及地址

(一)拟定行政服务中心的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1

负责文字材料、会务、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负责机关财务、信息、安全、保密、宣传、信访、政务公开、后勤保障等工作。

奉新县行政服务中心(公共资交易中心)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办公室

欧阳慧雯

0795-4618171

办公时间:

8:30-12:00

14:30-18:00(周末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公地址:

江西省宜春市奉新县滨河东路958号

(二)对进驻或者退出行政服务中心的实施部门及其行政服务事项提出意见,报县人民政府决定。对依法由县人民政府两个以上部门实施的行政服务事项,建立联办会审制度。

2

负责协调、管理各窗口业务工作;负责行政审批服务运行机制和流程拟定和实施;负责管理、监督、协调、规范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集中受理和办理工作;负责组织、协调并联审批工作。

奉新县行政服务中心(公共资交易中心)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监管股

宋美云

0795-4618366

对全县12345热线工单进行转办、跟进、督办

3

负责宜春市热线一级平台分转热线工单的接收、分流、跟踪、处理、督办和反馈工作。

奉新县行政服务中心(公共资交易中心)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12345热线办

徐刚

0795-4402345

办公时间:

8:30-12:00

14:30-18:00

办公地址:

江西省宜春市奉新县滨河东路958号

对进入行政服务中心的各窗口及其工作人员进行日常管理、监督和考核。

4

负责对窗口及工作人员进行管理、考勤、考评、考核、督查和通报;负责服务对象对窗口工作投诉的受理和调查。

奉新县行政服务中心(公共资交易中心)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督查股

杨著铨

0795-4508729

)负责对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产权交易、土地交易等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提供场,为公共资源交易各方提供服务,为信息发布提供平台,为政府监管提供条件;统一信息发布,统一开评标区管理,统一专家管理,统一受理报名,统一结果公示,统一交易服务费收取和保证金管理。

5

负责制定有关公共资源交易进场服和管理办法,对各类进场交易活动进行场内规范管理,按规定统一收取各类进场交易服务费,保证金收退及交易中心财务工作。

奉新县行政服务中心(公共资交易中心)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交易服务股

帅经江

0795-4433288

6

负责会同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建立、管理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评标专家库,对项目进场交易进行统一受理报名、交易信息发布、安排场地、统一抽取评标专家、交易档案管理等有关工作,负责保证金帐户备案、保证金返还审核工作。

交易服务股

帅经江

0795-4433288

7

负责县政府采购目录中货物、服务的集中采购,组织签订采购合同并督促合同履行,办理其他采购事务。

政府采购中心

傅龙海

0795-44330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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