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 首页>政府信息公开>政府部门信息公开>县政府各部门信息公开目录>县自然资源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概况信息

奉新县自然资源局机构及职能

访问量:

关联稿件:

  一、主要职责

(一)履行全民所有土地、矿产、森林、湿地、水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和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职责。贯彻执行国家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及测绘等法律法规,拟订相关管理办法并贯彻实施。

(二)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贯彻执行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的指标体系和统计标准,建立统一规范的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制度。实施自然资源基础调查、专项调查和监测。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成果的监督管理和信息发布。

(三)负责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制定各类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统一确权登记、权籍调查、不动产测绘、争议调处、成果应用的制度、标准、规范。推进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建设。负责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资料收集、整理、共享、汇交管理等。

(四)负责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工作。贯彻执行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统计制度,负责全县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核算。编制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拟订考核标准。执行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划拨、出让、租赁、作价出资和土地储备政策,合理配置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责自然资源资产价值评估管理,依法收缴相关资产收益。

(五)负责自然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贯彻执行自然资源发展规划,制定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标准并组织实施,建立政府公示自然资源价格体系,组织开展自然资源分等定级价格评估,开展自然资源利用评价考核,指导节约集约利用。负责自然资源市场监管。组织研究自然资源管理涉及宏观调控、区域协调和城乡统筹的政策措施。

(六)负责建立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组织编制并监督实施国土空间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城市总体规划、详细规划和城市设计,村庄集镇总体规划、村庄建设规划,以及县内其它园区的规划,会同相关部门做好专项规划的编制工作。开展资源环境承载力和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建立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监测、评估和预警体系。组织划定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等控制线,构建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布局。贯彻落实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研究拟订城乡规划政策并监督实施。组织拟订并实施土地等自然资源年度利用计划。负责土地等国土空间用途转用工作。负责土地征收征用和土地储备、交易管理。

(七)负责统筹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牵头组织编制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并实施有关生态修复重大工程。负责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土地整理复垦、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矿业遗迹保护等工作。

(八)负责组织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贯彻执行耕地保护政策,负责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保护。组织实施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和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落实耕地占补平衡制度,监督占用耕地补偿制度执行情况。

(九)负责管理地质勘查相关工作。组织实施全县地质调查和矿产资源勘查。

(十)负责矿产资源管理工作。负责矿产资源储量、压覆矿产资源管理。负责矿业权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承担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优势矿产的调控及相关管理工作。监督指导矿产资源合理利用和保护。

(十一)负责测绘地理信息管理工作。负责基础测绘和测绘行业管理。负责测绘资质资格与信用管理,监督管理全县地理信息安全和市场秩序。负责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和地图管理。组织实施地方测量标志的设立和保护。

(十二)根据县委、县政府授权,对乡镇政府落实关于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的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及法律法规执行情况进行督察。查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和国土空间规划及测绘违法案件。

(十三)负责涉及自然资源、不动产统一登记信访案件的调查处理,指导全县自然资源系统的信访工作。

(十四)负责全县房地产交易管理。

(十五)统一领导和管理县林业局

(十六)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县自然资源局内设12个职能股(室、中心)。

(一)办公室

负责局机关日常运转工作;负责政务工作协调及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的分办等工作;负责文明创建、行风建设和机关作风建设;负责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劳动工资、教育培训和退休干部管理等工作;协助县纪委机关驻局纪检组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纪检监察工作。承担相关自然资源专项收入征管和专项资金、基金的管理工作;拟订有关财务、资产管理的制度,负责机关财务管理和所属单位财务及国有资产监管,负责部门预决算、政府采购、国库集中支付、预算绩效管理、内部审计工作,管理基本建设及重大专项投资;协助做好有关税费的征收工作。

负责人:罗健,联系电话:0795-4618466。

()耕地保护股

实施耕地保护政策,组织实施耕地保护负责目标考核和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负责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占用和补划的监督管理。承担耕地占补平衡管理工作;负责耕地保护政策与林地、湿地等土地资源保护政策的衔接,指导监督设施农用地管理工作;承担各类土地用途转用和土地征收的审核、报批工作;承担土地征收工作。

负责人:潜源,联系电话:0795-4618598。

)国土空间规划股

负责全县国土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城乡规划等空间规划“多规合一”工作,组织编制县级国土空间规划,负责监督管理规划行业;指导编制乡(镇)国土空间规划和村庄规划,负责报上级审批的各级国土空间规划的审核、报备工作;负责全县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等重要控制线的划定工作;编制土地年度利用计划并组织实施;编制涉及自然资源保护底线、开发上线和涉及国土空间开发利用的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等专项规划。详细规划、专项规划编制工作;实施城乡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建设规划许可等用途管制政策;承担城乡建设项目用地选址、预审(初审)工作;实施自然保护地、生态敏感脆弱区等特色区域空间用途管制政策;负责城乡建设项目主要经济指标和建筑面积复核等技术审查;负责城乡建设项目的规划验线,规划条件核实工作;负责县城乡规划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负责人:胡爱华,联系电话:0795-4618219。

)自然资源调查登记股

实施自然资源基础调查、变更调查、动态监测和分析评价,开展水、森林、草原、湿地资源和地理国情等专项调查监测评价工作;组织建设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数据库和信息管理平台并提供信息共享;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成果的汇交、管理、维护、发布、共享和利用监督;组织实施各类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统一确权登记、权籍调查、不动产测绘、争议调处、成果应用的政策、制度、标准、规范;承担全县水流、森林、矿产、湿地等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统一确权登记工作;建立健全全县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管理登记资料、权证。

负责人:吴健,联系电话:0795-4618256。

)自然资源开发利用股

实施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制度,建立自然资源市场交易规则和交易平台管理,组织开展自然资源市场调控;负责自然资源市场监督管理和动态监测,建立自然资源市场信用体系;建立政府公示自然资源价格体系,组织开展自然资源分等定级价格评估;实施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标准,开展评价考核,指导节约集约利用;实施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政策,贯彻执行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统计制度,承担自然资源资产价格评估和资产考核标准;编制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实施相关考核标准;实施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划拨、出让、租赁、作价出资;承担建设用地供应管理工作,包括协议出让、划拨、集体、临时用地手续申请办理,项目用地批后监管、闲置土地处置。

负责人:胡毅伟,联系电话:0795-4624598。

)地质矿产股

组织实施县内地质调查、矿产勘查工作;组织、协调区域内探矿权、采矿权的出让及审批登记相关工作;监督指导矿产资源合理利用和保护,组织、协调矿产资源储备评审、备案、登记、统计、信息发布及压覆矿产资源审批管理工作;实施矿山储量动态管理,建立矿产资源安全监测预警体系;监督地质资料汇交、保管和利用,监督管理古生物化石等地质遗迹;负责地质灾害预防和治理工作。拟定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并组织实施;实施耕地、林地、湿地等国土空间用途转用政策;承担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山水林田湖草综合治理;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绿色矿山创建、矿业遗迹保护等工作;承担生态保护补偿相关工作。

负责人:费清平,联系电话:0795-4618161。

三、领导分工

付豹贵  党组书记、局长

主持局全面工作。挂点高新园区自然资源服务分中心。

党组成员、土地收购储备中心主任

主管土地收购储备、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工作。挂点干洲自然资源服务分中心。

杨美余党组成员、副局长

主管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工作。联系自然资源开发利用股。挂点澡溪自然资源服务分中心。

党组成员、副局长

主管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土地整理复垦工作。联系国土空间调查规划服务中心。挂点赤岸自然资源服务分中心。

党组成员

主管耕地保护、土地用途转用和征收审核、自然资源基础调查、变更调查、权籍调查、基础测绘规划工作。联系耕地保护股、自然资源调查登记股。挂点会埠自然资源服务分中心。

党组成员、副局长

协助局长主持日常工作。主管意识形态、党建、纪检监察、城市创建、不动产登记工作。联系不动产登记中心。挂点冯川自然资源服务分中心。

胡友富党组成员

主管国土空间规划与用途管制、矿产资源利用和保护工作。联系国土空间规划股、地质矿产股。挂点上富自然资源服务分中心。

赵孚洋分管国土空间规划与用途管制工作。联系国土空间规划股。对接县人大、县政协。

徐忠林分管意识形态、党建、纪检监察、机关、老年工作。联系办公室。

分管招商引资、工会、青年、妇女、关工委工作。联系高新园区。

贾奇辉分管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绿色矿山创建、地质灾害防治、安全生产工作。联系地质矿产股。

余朝辉分管土地开发、土地增减挂工作。联系国土空间调查规划服务中心。

分管不动产登记工作。联系不动产登记中心。

谢件根分管不动产登记工作。

主持自然资源执法大队工作。

分管执法工作。联系自然资源执法大队法规股。

    易  丰  分管机关财务、乡村振兴工作。蹲点仰山乡坛下村。

四、办公地址、办公时间及联系方式

办公地址:江西省宜春市奉新县城新吴路309号

办公时间(节假日除外):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

联系电话:0795—4618466

    负责人付豹贵

奉新县自然资源局机构职能目录

主要职责

序号

名称

依据

实施科室

科室主要负责人

联系电话

办公时间及地点

机关日常运转及相关事项办理和组织协调、信息管理、建设和财务资产管理等综合业务

1

负责局机关日常运转工作。

中共奉新县委办公室 奉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县自然资源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奉办〔2019〕41号)

办公室

罗健

0795-4618466

办公地点:宜春市奉新县新吴路奉新县自然资源局;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2

承担会务、文稿、文电、公文、档案、督查督办、政务信息、新闻宣传、政务公开、电子政务和局机关安全保密、后勤接待等工作。

中共奉新县委办公室 奉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县自然资源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奉办〔2019〕41号)

3

负责政务工作协调及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的分办等工作。

中共奉新县委办公室 奉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县自然资源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奉办〔2019〕41号)

4

负责文明创建、行风建设和机关作风建设。

中共奉新县委办公室 奉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县自然资源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奉办〔2019〕41号)

5

负责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劳动工资、教育培训和退休干部管理等工作。

中共奉新县委办公室 奉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县自然资源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奉办〔2019〕41号)

6

协助县纪委机关驻局纪检组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纪检监察工作。

中共奉新县委办公室 奉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县自然资源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奉办〔2019〕41号)

7

负责综合统计和专业统计归口管理工作。

中共奉新县委办公室 奉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县自然资源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奉办〔2019〕41号)

8

统筹管理自然资源大数据建设和信息化建设。

中共奉新县委办公室 奉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县自然资源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奉办〔2019〕41号)

9

负责信息公共平台的建设和维护。

中共奉新县委办公室 奉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县自然资源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奉办〔2019〕41号)

10

积极开拓、应用新的网络、信息及多媒体技术服务。

中共奉新县委办公室 奉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县自然资源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奉办〔2019〕41号)

11

承担相关自然资源专项收入征管和专项资金、基金的管理工作。

中共奉新县委办公室 奉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县自然资源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奉办〔2019〕41号)

12

拟订有关财务、资产管理的制度,

中共奉新县委办公室 奉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县自然资源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奉办〔2019〕41号)

13

负责机关财务管理和所属单位财务及国有资产监管,负责部门预决算、政府采购、国库集中支付、预算绩效管理、内部审计工作,管理基本建设及重大专项投资。

中共奉新县委办公室 奉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县自然资源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奉办〔2019〕41号)

14

协助做好有关税费的征收工作。

中共奉新县委办公室 奉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县自然资源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奉办〔2019〕41号)

实施耕地保护政策、承担土地征收、审批报批等工作

15

实施耕地保护政策,组织实施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和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负责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古用和补划的监督管理。

中共奉新县委办公室 奉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县自然资源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奉办〔2019〕41号)

耕地保护股

潜源

0795-4618598

16

承担耕地占补平衡管理工作。

中共奉新县委办公室 奉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县自然资源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奉办〔2019〕41号)

17

负责耕地保护政策与林地、湿地等土地资源保护政策的衔接,指导监督设施农用地管理工作。

中共奉新县委办公室 奉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县自然资源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奉办〔2019〕41号)

18

负责高标准农田上图以及农田整治项目新增耕地认定及相应的指标使用调剂工作。

中共奉新县委办公室 奉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县自然资源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奉办〔2019〕41号)

19

承担各类土地用途转用和土地征收的审核、报批工作。

中共奉新县委办公室 奉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县自然资源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奉办〔2019〕41号)

20

承担土地征收征用和建设用地管理工作。

中共奉新县委办公室 奉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县自然资源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奉办〔2019〕41号)

负责监督实施县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实施城乡建设用地规划许可等用途管制政策、城乡建设项目用地选址、预审(初审)等工作。

21

负责全县国土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城乡规划等空间规划“多规合一”工作。

中共奉新县委办公室 奉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县自然资源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奉办〔2019〕41号)

国土空间规划股

胡爱华

0795-4618219

22

负责全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等重要控制线的统筹划定工作并监督实施。

中共奉新县委办公室 奉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县自然资源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奉办〔2019〕41号)

23

编制县乡两级国土空间规划、城市地下空间规划和村庄规划等城乡详细规划并监督实施。

中共奉新县委办公室 奉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县自然资源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奉办〔2019〕41号)

24

编制涉及自然资源保护底线、开发上线的专项规划和涉及国土空间开发利用的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等专项规划。

中共奉新县委办公室 奉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县自然资源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奉办〔2019〕41号)

25

编制土地年度利用计划并组织实施。

中共奉新县委办公室 奉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县自然资源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奉办〔2019〕41号)

26

拟订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并组织实施。

中共奉新县委办公室 奉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县自然资源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奉办〔2019〕41号)

27

实施耕地、林地、湿地等国土空间用途转用政策。

中共奉新县委办公室 奉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县自然资源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奉办〔2019〕41号)

28

实施城乡建设规划选址、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建设工程规划许可、乡村建设规划许可等用途管制政策。

中共奉新县委办公室 奉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县自然资源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奉办〔2019〕41号)

29

承担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初审)工作。

中共奉新县委办公室 奉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县自然资源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奉办〔2019〕41号)

30

负责详细规划、专项规划编制工作。

中共奉新县委办公室 奉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县自然资源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奉办〔2019〕41号)

31

实施城乡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建设规划许可等用途管制政策。

中共奉新县委办公室 奉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县自然资源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奉办〔2019〕41号)

32

承担城乡建设项目用地选址、预审(初审)工作。

中共奉新县委办公室 奉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县自然资源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奉办〔2019〕41号)

33

实施自然保护地、生态敏感脆弱区等特色区域空间用途管制政策。

中共奉新县委办公室 奉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县自然资源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奉办〔2019〕41号)

34

负责城乡建设项目主要经济指标和建筑面积复核等技术审查。

中共奉新县委办公室 奉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县自然资源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奉办〔2019〕41号)

35

负责城乡建设项目的规划验线,规划条件核实工作。

中共奉新县委办公室 奉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县自然资源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奉办〔2019〕41号)

62

负责县城乡规划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中共奉新县委办公室 奉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县自然资源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奉办〔2019〕41号)

实施自然资源基础调查、变更调查、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成果的汇交、管理等工作。

37

实施自然资源基础调查、变更调查、动态监测和分析评价,开展水、森林、草原、湿地资源和地理国情等专项调查监测评价工作。

中共奉新县委办公室 奉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县自然资源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奉办〔2019〕41号)

自然资源调查登记股

吴健

0795-4618256

38

组织建设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数据库和信息管理平台并提供信息共享。

中共奉新县委办公室 奉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县自然资源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奉办〔2019〕41号)

39

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成果的汇交、管理、维护、发布、共享和利用监督。

中共奉新县委办公室 奉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县自然资源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奉办〔2019〕41号)

40

组织实施各类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统确权登记、权籍调查、不动产测绘、争议调处、成果应用的政策、制度、标准、规范。

中共奉新县委办公室 奉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县自然资源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奉办〔2019〕41号)

41

承担全县水流、森林、矿产、湿地等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统确权登记工作。

中共奉新县委办公室 奉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县自然资源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奉办〔2019〕41号)

42

建立健全全县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管理登记资料、权证。

中共奉新县委办公室 奉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县自然资源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奉办〔2019〕41号)

36

拟订全县基础测绘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监督管理测绘活动、质量。

中共奉新县委办公室 奉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县自然资源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奉办〔2019〕41号)

37

管理测绘资质、资格。

中共奉新县委办公室 奉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县自然资源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奉办〔2019〕41号)

38

负责地理信息成果管理和测量标志保护。

中共奉新县委办公室 奉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县自然资源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奉办〔2019〕41号)

39

负责地图管理。负责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和地理信息资源共享工作。

中共奉新县委办公室 奉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县自然资源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奉办〔2019〕41号)

实施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制度、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政策、自然资源市场监督管理和动态监测等工作

40

实施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制度,建立自然资源市场交易规则和交易平台,组织开展自然资源市场调控。

中共奉新县委办公室 奉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县自然资源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奉办〔2019〕41号)

自然资源开发利用股

胡毅伟

0795-4618268

41

负责自然资源市场监督管理和动态监测,建立自然资源市场信用体系。

中共奉新县委办公室 奉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县自然资源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奉办〔2019〕41号)

42

建立政府公示自然资源价格体系,组织开展自然资源分等定级价格评估。

中共奉新县委办公室 奉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县自然资源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奉办〔2019〕41号)

43

实施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标准,开展评价考核,指导节约集约利用。

中共奉新县委办公室 奉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县自然资源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奉办〔2019〕41号)

44

实施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政策,贯彻执行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统计制度,承担自然资源资产价值评估和资产核算工作。

中共奉新县委办公室 奉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县自然资源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奉办〔2019〕41号)

45

编制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实施相关考核标准。

中共奉新县委办公室 奉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县自然资源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奉办〔2019〕41号)

46

实施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划拨、出让、租赁、作价出资和土地储备政策。

中共奉新县委办公室 奉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县自然资源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奉办〔2019〕41号)

47

承担建设用地供应管理工作,包括协议出让、划拨、集体、临时用地手续申请办理,项目用地批后监管、闲置土地处置。

中共奉新县委办公室 奉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县自然资源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奉办〔2019〕41号)

48

负责全县房地产交易管理。

中共奉新县委办公室 奉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县自然资源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奉办〔2019〕41号)

组织县内地质调查、矿产勘查、建立矿产资源安全监测预警体系、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等工作

49

组织实施县内地质调查、矿产勘查工作。

中共奉新县委办公室 奉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县自然资源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奉办〔2019〕41号)

地质矿产股

费清平

0795-4618161

50

组织、协调区域内探矿权、采矿权的出让及审批登记相关工作。

中共奉新县委办公室 奉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县自然资源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奉办〔2019〕41号)

51

监督指导矿产资源合理利用和保护。

中共奉新县委办公室 奉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县自然资源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奉办〔2019〕41号)

52

组织、协调矿产资源储量评审、备案、登记、统计和信息发布及压覆矿产资源审批管理工作。

中共奉新县委办公室 奉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县自然资源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奉办〔2019〕41号)

53

实施矿山储量动态管理,建立矿产资源安全监测预警体系。

中共奉新县委办公室 奉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县自然资源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奉办〔2019〕41号)

54

监督地质资料汇交、保管和利用,监督管理古生物化石等地质遗迹。

中共奉新县委办公室 奉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县自然资源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奉办〔2019〕41号)

55

承担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土地整理复垦、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矿业遗迹保护等工作。

中共奉新县委办公室 奉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县自然资源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奉办〔2019〕41号)

附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返回顶部关闭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