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要职责
县退役军人事务局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市关于退役军人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退役军人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拟定全县退役军人思想政治、管理保障和安置优抚等工作计划的制定并组织实施,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
(二)负责全县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离休退休干部、退役士兵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移交安置工作和自主择业、就业退役军人服务管理等有关工作。
(三)组织指导全县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工作,协调扶持退役军人和随军随调家属就业创业。
(四)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全县退役军人特殊保障政策调研并组织落实。
(五)组织协调落实军队移交我县符合条件的离休退休干部住房补贴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住房维修、房租补贴发放等服务保障工作,以及退役军人医疗保障、社会保险等待遇保障工作。
(六)组织指导全县伤病残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和抚恤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有关退役军人医疗、疗养、养老等机构的规划并指导实施。承担不适宜继续服役的伤病残军人相关工作。组织指导军供服务保障工作。
(七)组织指导全县拥军优属工作。负责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和军属优待、抚恤等工作,落实国民党抗战老兵等有关人员优待政策。
(八)负责烈士及退役军人荣誉奖励、军人公墓管理维护、纪念活动等工作,依法承担英雄烈士保护相关工作,审核拟列入县级烈士纪念设施名录,按规定总结表彰和宣扬退役军人、退役军人工作单位和个人先进典型事迹。
(九)指导并监督检查退役军人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开展退役军人权益维护和有关人员的帮扶援助工作。指导督促所属事业单位进行安全管理。
(十)在征求县委组织、机构编制等部门意见基础上,牵头提出全县计划分配军队转业干部、符合条件的退役士兵的安置计划,拟订全县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办法、制定军队转业干部安置计划并组织实施。做好企业军队转业干部的慰问解困工作。
(十一)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二)职能转变。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应加强全县退役军人思想政治工作和服务保障体系建设,建立健全集中统一、职责清晰的退役军人管理保障体制,协调各方力量更好为军人军属服务,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更好地为增强部队战斗力和凝聚力做好组织保障。
二、内设机构
(一)局机关各股室
1、办公室(负责人:余图峰 办公电话:0795-4508066)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信息、安全、保密、政务公开、督查督办、政务协调、统计等工作。
2、拥军优抚股(负责人:胡桂英 办公电话:0795-4508272)
负责拥军优属、抚恤优待、信息采集、建档立卡等工作。
3、移交安置股(负责人:张世国 办公电话:0795-4508006)
负责拟定全县计划分配军队转业干部、符合条件的退役士兵安置政策和安置计划并组织实施;企业军转和军休、就业创业等工作。
4、烈士纪念设施保护中心(负责人:石澎飞 办公电话:0795-4508306)
负责全县烈士纪念设施管理、维护;负责褒扬纪念;负责全县“尊崇工作法”推广等工作。
5、领导小组办公室秘书股(负责人:曾亚萍 办公电话:0795-4508066)
负责县委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承担局机关党建、纪检、宣传、意识形态、新闻报道等工作。
(二)县退役军人服务中心
主任由徐士琴同志担任。副主任由石澎飞同志担任。下设三个组:
1、拥军优抚组(组长:温燕平 办公电话:0795-4508272)
负责拥军优属、临终关怀、优抚对象信息采集等工作。
2、就业创业组(组长:甘锦龙 办公电话:0795-4508006)
负责老兵接送、教育培训等工作。
3、权益维护组(组长:彭冲 办公电话:0795-4508306)
负责局系统综治考评工作,承办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等工作;承担全县退役军人思想政治、权益维护和困难退役军人等有关人员的帮扶援助等工作。
三、领导分工
党组书记、局长曹正生:主持局全面工作。
党组成员、副局长陈刚:分管乡村振兴(城镇帮扶)、退役军人信息采集、招商引资、跑项争资、退役军人企业家协会、志愿服务等工作;分管拥军优抚股。
党组成员、副局长江一平:分管党建、纪检、统计、保密、“五型”政府建设、生态文明等工作;分管办公室、移交安置股、领导小组办公室秘书股。
党组成员、四级主任科员冯新中国成立/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分管褒扬纪念、全县尊崇式示范性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创建、村级服务专干管理、推广“尊崇工作法”等工作;分管烈士纪念设施保护中心。
熊依协同志:分管政法(综治)、信访工作、困难帮扶;分管思想政治和权益维护股。
副科级干部徐士琴:分管工会、统战、宣传、意识形态、群团、青年、妇女、卫生等工作;分管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协管党建工作。
四、办公地址及办公电话
联系电话:0795--4508066
负责人:余图峰
办公时间:上午8:30--12:00 下午2:30--6:00(周末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公地址:奉新县甘家巷30号
退役军人事务局机构职能目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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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主要职责 |
法定依据 |
实施股室 |
股室负责人 |
联系电话 |
办公时间及地点 |
1 |
拟定全县退役军人思想政治、管理保障和安置优抚等工作计划的制定并组织实施,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 |
奉新县退役军人事务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
拥军优抚股 |
陈刚 |
0795-4508272 |
办公时间:上午8:30--12:00 下午2:30--6:00(周末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公地址:奉新县甘家巷30号 |
2 |
负责全县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离休退休干部、退役士兵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移交安置工作和自主择业、就业退役军人服务管理等有关工作 |
奉新县退役军人事务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
移交安置股 |
江一平 |
0795--45080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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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组织指导全县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工作,协调扶持退役军人和随军随调家属就业创业 |
奉新县退役军人事务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
移交安置股 |
江一平 |
0795--4508006 |
|
4 |
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全县退役军人特殊保障政策调研并组织落实 |
奉新县退役军人事务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
办公室 |
江一平 |
0795--4508066 |
|
5 |
组织协调落实军队移交我县符合条件的离休退休干部住房补贴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住房维修、房租补贴发放等服务保障工作,以及退役军人医疗保障、社会保险等待遇保障工作 |
奉新县退役军人事务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
拥军优抚股 |
陈刚 |
0795--4508272 |
|
6 |
组织指导全县伤病残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和抚恤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有关退役军人医疗、疗养、养老等机构的规划并指导实施。承担不适宜继续服役的伤病残军人相关工作。组织指导军供服务保障工作 |
奉新县退役军人事务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
拥军优抚股 |
陈刚 |
0795--450827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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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组织指导全县拥军优属工作。负责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和军属优待、抚恤等工作,落实国民党抗战老兵等有关人员优待政策 |
奉新县退役军人事务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
拥军优抚股 |
陈刚 |
0795--4508272 |
|
8 |
负责烈士及退役军人荣誉奖励、军人公墓管理维护、纪念活动等工作,依法承担英雄烈士保护相关工作,审核拟列入县级烈士纪念设施名录,按规定总结表彰和宣扬退役军人、退役军人工作单位和个人先进典型事迹 |
奉新县退役军人事务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
烈士纪念设施保护中心 |
冯建国 |
0795--45083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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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指导并监督检查退役军人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开展退役军人权益维护和有关人员的帮扶援助工作。指导督促所属事业单位进行安全管理 |
奉新县退役军人事务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
服务中心 |
徐士琴 |
0795--45083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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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在征求县委组织、机构编制等部门意见基础上,牵头提出全县计划分配军队转业干部、符合条件的退役士兵的安置计划,拟订全县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办法、制定军队转业干部安置计划并组织实施。做好企业军队转业干部的慰问解困工作 |
奉新县退役军人事务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
移交安置股 |
江一平 |
0795--4508006 |
|
11 |
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
奉新县退役军人事务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
办公室 |
江一平 |
0795--450806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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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职能转变。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应加强全县退役军人思想政治工作和服务保障体系建设,建立健全集中统一、职责清晰的退役军人管理保障体制,协调各方力量更好为军人军属服务,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更好地为增强部队战斗力和凝聚力做好组织保障 |
奉新县退役军人事务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
服务中心 |
徐士琴 |
0795--45083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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