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奉新县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实施,需对征收范围内被征收房屋进行评估。为保障公开、公平、公正选取评估机构,现将征收评估信息公示如下,公开接收评估机构报名:
一、项目名称
2019年奉新县城市棚户区(城中村)改造项目
二、负责单位
奉新县城市棚户区改造工作指挥部
三、评估内容
项目征收范围内剩余1户国有土地上房屋未能征收,共5间,面积约286.3平方米(具体工作内容以委托合同为准)。
四、注意事项
1、请有意向的评估机构于2024年12月29日前向负责单位提交书面报名材料;
2、参与报名的评估机构应当具备房地产评估资质、资产评估资质等,报名材料应当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评估资质证书复印件等材料;
3、负责单位收到报名材料后,将符合条件的已报名评估机构予以公布;待依法确定评估机构后,将依法通知被确定的评估机构并协商签订委托评估合同;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杨女士 联系电话:0795-7180717
联系地址:奉新县潦河西路281号(县民政局南面)
奉新县城市棚户区改造工作指挥部办公室
2024年12月25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