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奉新县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土地征收中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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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各场管委会,县直有关单位:

县委第63次常委会议、县政府34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奉新县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2024年8月1日

(此件主动公开)


奉新县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

为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我县土地征收中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工作管理,保障征收土地工作顺利实施,切实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江西省征用土地管理办法》《关于公布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赣府字〔2023〕23号)等法律法规及文件精神,现将调整后的补偿标准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通知的补偿标准适用于因征收集体土地涉及的青苗及地上附着物的补偿。

二、对土地拟征收公告发布后,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范围内抢栽抢建,包括新建、改建、扩建房屋或者其他建筑物、构筑物,种树、种草或者种植其他作物等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三、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施行。遇市场行情有较大变化的,相应标准再行调整。本通知施行前已签订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补偿协议的,仍按原协议执行。

附件:1.青苗补偿价格表

2.建筑物补偿标准价格表

3.构筑物及其他附属设施补偿标准价格表

4.林木补偿标准价格表

附件1

青苗补偿价格表

序号

一级分类

二级分类

三级分类

说明

单位

最低补偿标准

现行案例补偿标准

增长值

增长幅度

奉新县

奉新县

1

粮食作物

谷物

水稻

/亩

1020

1000

20

2.00%

玉米等

/亩

820

800

20

2.50%

油料

油菜

/亩

2080

2000

80

4.00%

红薯类

/亩

3110

3000

110

3.67%

2

经济作物

中草药

葛根

/亩

310

300

10

3.33%

水生类

莲藕

/亩

3110

3000

110

3.67%

茭白

/亩

3110

3000

110

3.67%

3

蔬菜瓜果

菜地

辣椒、白菜等

/亩

3110

3000

110

3.67%

附件2

建筑物补偿标准价格表

序号

一级分类

二级分类

三级分类

说明

单位

最低补偿标准

现行案例补偿标准

增长值

增长幅度

奉新县

奉新县

1

框架结构

/平方米

910

910

0

0.00%

2

砖混结构

一等砖混结构

/平方米

760

720

40

5.56%

二等砖混结构

/平方米

680

640

40

6.25%

3

砖木结构

一等砖木结构

/平方米

530

495

35

7.07%

二等砖木结构

/平方米

440

410

30

7.32%

4

简易结构

/平方米

300

300

0

0.00%


附件3

构筑物及其他附属设施补偿标准价格表

序号

一级分类

二级分类

三级分类

说明

单位

最低补偿标准

备注

现行案例补偿标准

增长值

增长幅度

奉新县

奉新县

1

砌体

围墙

麻石围墙

/平方米

70

65

5

7.69%

空心砖砌

/平方米

85

80

5

6.25%

砖砌

/平方米

125

120

5

4.17%

2

环境卫生设施

厕所

简易旱厕

/平方米

15

15

0

0.00%

水厕(含设备)

/平方米

30

30

0

0.00%

化粪池

砖砌

/立方米

215

200

15

7.50%

沼气池

/立方米

340

320

20

6.25%

3

养殖设施

鱼塘

精养鱼塘

/亩

2100

起苗费

2000

100

5.00%

普通鱼塘

/亩

1050

起苗费

1000

50

5.00%

土方

7

机械开挖

6.5

1

7.69%

简易棚

/平方米

120

110

10

9.09%

4

生产设施

大棚

竹、木结构

/平方米

40

40

0

0.00%

钢架结构

/平方米

315

300

15

5.00%

5

储水设施

水井

压水井

/口

320

300

20

6.67%

水井

φ0.8m-1m

/口

2150

带水泥井圈

2000

150

7.50%

深水井

φ18cm

/米

160

150

10

6.67%

水池

砖混结构

/立方米

215

按支砌材料进行补偿

200

15

7.50%

混凝土结构

/立方米

340

按支砌材料进行补偿

320

20

6.25%

水塔

砖混结构

/立方米

215

按支砌材料进行补偿

200

15

7.50%

混凝土结构

/立方米

340

按支砌材料进行补偿

320

20

6.25%

6

交通水利设施

道路

土路

/平方米

30

30

0

0.00%

水泥路

/平方米

90

0.2m

85

5

5.88%

沟渠

U型凹槽

0.5*0.55m

/m

85

80

5

6.25%

混凝土

按容积计算

/立方米

540

500

40

8.00%

土沟渠

/立方米

7

挖方量

6.5

1

7.69%

7

生活附属设施

砖砌

/台

540

500

40

8.00%

普通铁门

/平方米

130

125

5

4.00%

普通木门

/平方米

60

60

0

0.00%

路灯

/盏

320

移装费

300

20

6.67%

防护网

H1.5m

/米

10

10

0

0.00%

8

坟墓迁移

土坟

/冢

430

不含奖励等费用,仅包含坟墓迁移的成本所涉及的费用

400

30

7.50%

砖坟

/冢

860

800

60

7.50%

石坟

/冢

1290

1200

90

7.50%

附件4

林木补偿标准价格表

序号

一级分类

二级分类

三级分类

说明

单位

最低补偿标准

备注

现行案例补偿标准

增长值

增长幅度

奉新县

奉新县

1

用材林木

竹类

毛竹

大毛竹

/棵

7

胸径大于10cm

7

0

0.00%

中等毛竹

/棵

3

胸径大于6cm小于10cm

3

0

0.00%

小毛竹

/亩

2150

胸径小于6cm

2000

150

7.50%

松木类

松树

单棵2-4m³

/亩

1610

单棵2m³以下按评估价

1500

110

7.33%

单棵4-6m³

/亩

1720

1600

120

7.50%

单棵6m³以上

/亩

1820

1700

120

7.06%

杉木类

杉树

单棵2-4m³

/亩

1660

单棵2m³以下按评估价

1550

110

7.10%

单棵4-6m³

/亩

1770

1650

120

7.27%

单棵6m³以上

/亩

1880

1750

130

7.43%

其他用材林木

枫树(非苗木)、杂木等

按用材木材积计算

/m3

340

320

20

6.25%

2

经济林木

果树类

板栗树、桔子树、金桔树、李子树、桑椹树、柿子树、桃树、枇杷果、枣树、杨梅树等

幼苗

/株

25

种植密度不高于100株/亩

25

0

0.00%

初挂果

/株

85

80

5

6.25%

盛挂果

/株

190

180

10

5.56%

猕猴桃

/亩

32370

含配套设施

30000

2370

7.90%

食用原料类

油茶树

幼苗

/株

15

普通油茶

15

0

0.00%

初挂果

/株

50

50

0

0.00%

盛挂果

/株

120

110

10

9.09%

油茶树

幼苗

/株

25

高产油茶

25

0

0.00%

初挂果

/株

85

80

5

6.25%

盛挂果

/株

190

180

10

5.56%

棕树类

棕叶树

/亩

320

按面积计算

300

20

6.67%

棕树

小棕树

/棵

5

胸径小于6cm

5

0

0.00%

中棕树

/棵

10

胸径大于6cm小于10cm

10

0

0.00%

大棕树

/棵

20

胸径大于10cm

20

0

0.00%

备注:1.该补偿只限经县政府批准范围内地上附着物和青苗

2.种植密度低于标准80%的按实际密度补偿;

3.有合法来源单株规格胸径40厘米以上(米径)名贵树

木的移栽费评估可采信单株移栽成本

4.异地移植的地点由被征收人自行解决,不另外补偿;

5.古树名木、苗圃、猕猴桃等市场价值波动较大或对于一

些单株价值较大的树木,补偿标准不能完全覆盖的,具体

补偿实施时可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评估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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