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各场、管委会,县政府各部门:
按照相关工作要求,经县政府研究决定,对规范性文件《奉新县水拦关水库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管理办法》(奉府办发〔2023〕16号)部分内容进行修改,修改内容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将“第三条 水拦关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实行分级分区保护,保护区分为一级保护区、二级保护区和准保护区,具体范围以县人民政府批准的范围为准。”中“具体范围以县人民政府批准的范围为准”表述修改为“具体范围由县人民政府提出划定方案,报省人民政府批准”。
2024年11月5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