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 首页>政府信息公开>政策>奉府办发

关于印发推动城区停车设施建设有效缓解城区停车难实施方案的通知

访问量:

关联稿件:

奉府办发〔20225

奉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推动城区停车设施建设有效缓解

城区停车难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关于加快推进全市停车设施发展有效缓解城区停车难问题重点工作的通知》(宜市发改交通〔20217号)文件精神,切实增加城市停车设施有效供给,缓解城区停车难问题。经县政府同意,现将《关于推动城区停车设施建设有效缓解城区停车难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237

(此件主动公开)


推动城区停车设施建设有效缓解城区停车难

的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关于推动全省城市停车设施发展有效缓解城区停车难问题实施意见》,有效缓解城区停车难问题,更好地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求,特拟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2025年,城区停车设施有效供给持续扩大,社会资本广泛参与,智慧停车系统逐步引入,停车资源高效利用,到2035年,布局合理、供给充足、智能高效、便捷可及的城市停车系统全面建成。

二、规划建设

(一)合理布局

在布局上要根据城区实际,加强既有居住小区,特别是停车设施供需矛盾突出的老居住区规划布局,结合老旧小区改造,积极扩建新建停车设施,有效保障基本停车需求。对学校、医院、办公楼、商业区、公园、广场等重点区域,重点谋划增设停车位,合理满足停车需求。新建社会公共停车场按不低于15%的车位比例规划设计充电设施。

(二)分年实施

每年根据用地情况,制定停车场建设计划并组织实施,使城区停车设施稳步持续扩大。

(三)推进措施

1.争取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实施老城区停车场建设。2022年申请专债兴建大世界停车场、建设北路停车场、城东农贸市场停车场、五梅路停车场、沿河南路人社局前人行道改建停车设施等七个停车场建设,新增停车位455个。

2.结合棚改规划,新建一批停车场。充分利用近年来棚改拆迁后空闲地,合理规划,新建一批停车场。

3.结合公园广场建设规划新建一批停车场。在县城区新建、改建公园广场的同时,有机融入停车场建设。在市民公园、阳光公园、应星公园等新建改建公园的规划设计中,合理布局停车场,方便市民停车需要。

4.结合老旧小区改造规划新建一批停车场,缓解居住停车紧张。2021年东方家园等八个老旧小区正在改造规划新建停车场,新增停车位398个。

5.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公共停车场建设。制定鼓励社会资金投资建设停车场优惠扶持政策,对社会资金投资的公共停车场建设项目给予一定时期停车服务收入税收优惠,大力引进社会资金投资公共停车场建设。

三、大力推动停车资源提质增效

1.实行公共停车场智能化管理,提高停车场利用率。在公共停车场管理中,引入智能信息化手段,实行停车服务收费管理,通过采取不同区域、不同位置、不同时段停车服务差异化收费,进一步提高停车位的使用周转率,提升停车场的使用效率,有效缓解停车难的问题。建立公共停车场的智能诱导系统,通过信息化手段实时收集公共停车场的停车信息,并通过网络、电子显示牌等实时发布,引导车辆有序停放。

2.鼓励停车资源共享化使用。鼓励居住小区停车位对外开放,盘活小区闲置停车位;鼓励医院、学校、专业市场等停车资源实现错时共享停车;鼓励政府机关、公共机构和企事业单位在加强安全管理的前提下,率先对外错时开放停车设施;提高新建小区地下人防工程停车场的停车功效,鼓励业主购买或租赁地下停车位,倡导市民绿色低碳出行,永久性停车场实行计时收费等方法,逐步取消主干道上的停车位,让路于民。

3.结合城区道路提升改造,增设停车位。在老城区道路改造中,将边角地、过宽人行道等处增设港湾式停车场。2021年完成的狮山大道改造将新增停车位 200个。

四、加强城市停车综合治理

建立停车执法联动机制,明确路侧违法停车执法权限,县交警部门负责车行道违停,县城管大队负责车行道外违停。同时明确处罚标准,实现路侧停车执法全覆盖。公开公示禁停区域、路段、时段,依法打击私自施划停车位、擅自占用停车位行为。强化路面巡查执法,拖移违停车辆、“僵尸车”,提高违法查处震慑力。严格按照规定标准设置消防车通道并实行标识化管理,依法查处占用、堵塞消防车通道等停车行为,确保生命通道畅通。

五、强化停车设施建设政策支持

要将停车设施项目列入重点项目建设计划,统筹合理安排财政资金,在确保不增加地方政府债务风险的前提下,支持停车设施建设。利用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支持具有一定收益的停车设施项目建设。按照“谁投资、谁受益”原则,积极鼓励引导社会资本投入参与公共停车设施建设,实现多元化投资、多渠道建设、市场化经营运作新模式。同时,鼓励机关事业单位、老旧小区、医院、商场利用自有建设土地,通过租赁、合作经营等方式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停车设施建设。进一步优化停车设施用地政策,在符合国土空间规划的前提下,将城市拆迁空余土、批而未用、依法收回收储的闲置低效用地优先用于停车设施建设。

附件:公共停车设施三年滚动建设方案(20222024年)公共停车设施三年滚动建设方案(2022-2024年)

附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返回顶部关闭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