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 首页>政府信息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管理公开>财政资金>财政预决算集中展示

奉新县委政法委2022年度部门决算

访问量:

关联稿件:

奉新县政法委2022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奉新县委政法委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  奉新县委政法委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中央和省委、省政府以及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有关政法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工作部署,统一政法各部门的思想和行动。

2、组织推动依法治县方略的实施,调查研究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向县委提出建议。

3、根据中央和省委、省政府以及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的总体要求,对一定时期内的政法工作作出全局性部署,并督促贯彻落实。

4、组织、协调、指导维护社会稳定。

5、组织、协调、指导防范和处理“法轮功”及其他邪教和对社会有危害气功组织问题的工作。

6、组织、协调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推动各项措施的落实。

7、检查政法部门执行法律法规和党的方针政策的情况,结合我县实际,研究制定严肃执法、落实党的方针政策的具体措施。

8、大力支持和严格监督政法各部门依法行使职权,指导和协调政法各部门各负其责、密切配合、相互制约,督促、推动大案要案的查处工作,研究、协调有争议的重大、疑难案件。

9、针对新时期政法工作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组织推动政法战线的调查研究工作,提出解决问题的对策。

10、协调、推动政法工作改革,通过改革进一步加强政法工作。

11、加强政法队伍建设和政法各部门领导班子建设,协助党委及其组织部门考察、管理政法部门的领导干部。

12、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基本情况

纳入本套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单位共1个,包括:中共奉新县委政法委员会本级

部门2022年年末实有人数25人,其中在职人员25人,离休人员0人,退休人员0人(不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年末其他人员0人;年末学生人数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0人。

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部门2022年度收入总计1007.35万元,其中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2021年减少289.21万元,下降100%本年收入合计1007.35万元,2021增加39.18万元,增长4.04%,主要原因是:正常变动

本年收入的具体构成为:财政拨款收入1007.35万元,占10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部门2022年度支出总计1007.35万元,其中本年支出合计1007.35万元,较2021年减少250.03万元,下降19.88%,主要原因是: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减少;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2021持平,主要原因是:实行零基预算,无年末结转和结余

本年支出的具体构成为:基本支出529.47万元,占52.56%;项目支出477.88万元,占47.44%;经营支出0万元,占0%;其他支出(对附属部门补助支出、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部门2022年度财政拨款本年支出年初预算数为489.03万元,决算数为1007.3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66.02%。其中: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年初预算数为353.08万元,决算数为474.4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4.38%,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调整预算。

(二)公共安全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72.02万元,较年初预算净增72.02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司法救助等预算。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3.57万元,决算数为33.8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3.53%,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基数提高。

(四)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4.70 万元,决算数为17.3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8.16%,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基数提高。

(五)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7.68万元,决算数为19.83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2.16%,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基数提高。

(六)城乡社区支出预算数0万元,决算数为282.14万元,较年初预算净增282.14万元,主要原因是:相关项目支出增加。

其他支出年初预算数为80万元,决算数为107.6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4.61%,主要原因是:相关项目支出增加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29.47万元,其中:

(一)工资福利支出378.17万元,较2021年增加0.24万元,增加0.06%,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

(二)商品和服务支52.70万元,较2021年减少454.88万元,下降863.15%,主要原因是:年度减少相关项目支出

(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98.60万元,较2021年增加98.60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司法救助费用

(四)资本性支出0万元,2021持平,主要原因是:无资本性支出。

五、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部门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全年预算数   5.18万元,决算数为5.18万元,完成全年预算100%决算数较2021年减少5.61万元,下降51.99 %,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支出全年预算数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完成全年预算0%决算数较2020持平,主要原因是因公出国(境)活动预算无经费安排决算数较全年预算数持平的主要原因是:因公出国(境)活动预算无经费安排。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主要为:因公出国(境)活动预算无经费安排。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全年预算数5.18万元,决算数为  5.18万元,完成全年预算100%决算数较2021年减少5.61万元,下降51.99%,主要原因是节约开支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决算数较全年预算数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节约开支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国内公务接待27批,累计接待325人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累计接待0人次,主要为:相关部门人员办事安排接待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全年预算数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完成全年预算0%,决算数较2021持平,主要原因是无公务用车购置全年购置公务用车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全年预算数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完成全年预算0%,决算数较2021持平,主要原因是无公务用车购置,年末公务用车保有  0辆。决算数较全年预算数持平主要原因是:本部门无公务员用车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部门2022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2.7万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部门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部门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一致),较上年决算数减少454.88元,降低89.62%,主要原因是:上年度委托业务费计算在内。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部门2022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923.5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4923.57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4880.57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9.13%,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  43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0.87%;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0 %,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99.13 %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止20221231日,本部门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见公开10表《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本部门无其他用车。

九、预算绩效评价情况说明

(一)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纳入2022年度部门预算范围的二级项目6个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223.83万元,占项目支出总额的100%    

组织对“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监护人以奖代补资金”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监护人以奖代补资金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40万元,执行数为4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产出和效果:关爱弱势群体,服务群众,民生问题解决做出积极贡献。严格把控减低用程序,保证奖励金按质按量发放到位。

组织对“维稳基金”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全年预算数为3.17万元,执行数为3.17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产出和效果:进一步加强政治建设,坚决占领和牢牢把控平安奉新建设,坚持法治舆论正确导向,减少因精神疾病造成的社会性伤害事件,预防集体上访事件,有效解决群体性问题。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部门绩效自评总报告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见附件

三)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评价情况

本部门公开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监护人以奖代补资金”项目部门评价报告(见附件)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度从县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

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用事业基金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

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对非财政补助结余资金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减少单位按规定应缴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指各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会议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

一般公共服务(类)其他共产党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本部门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一般公共服务(类)其他共产党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本部门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公共安全支出(类)其他公共安全支出(款)其他公共安全支出(项):反映本部门其他公共安全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房改政策规定,向符合条件的职工按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缴纳住房公积金。

城乡社区支出(类)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安排的支出(款)其他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安排的支出(项):指用于城乡社区事务支出中其他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安排方面的支出。

其他支出(类)其他支出(款)其他支出(项):用于反映其他不能划分到具体功能科目中的支出项目。

第五部分附件

奉新县委政法委绩效自评总报告中共奉新县委政法委员会公开表政法委2022年度维稳基金项目绩效目标评分表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监护人以奖代补资金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政法委2022年度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监护人以奖代补资金项目绩效目标评分表

附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返回顶部关闭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