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奉新县委信访局2022年部门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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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奉新县委信访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第二部分 奉新县委信访局2022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重点项目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奉新县委信访局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2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奉新县委信访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1、受理人民群众到县委、县政府的来信来访,为信访群众排忧解难,满足群众的正当要求。

2、承办上级领导机关及其工作部门和县委、县政府领导批转、批办的信访事项。

3、承担县委、县政府领导每人每月办结一信访案件具体服务工作。

4、做好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县纪委、县人武部领导接待群众日的有关准备工作和领导交办有关事项的落实工作。

5、协助县政府做好县长信箱工作。

6、向乡镇场和县直有关部门交办、督办、参与协调处理、裁决、通报信访案件。

7、负责对乡镇场和县直部门信访工作的业务指导。

8、做好信访信息工作,定期与不定期进行信访分析,从群众信访中筛选综合有价值的信息供领导参考。

9、做好信访宣传调研工作,积极宣传报道信访工作中的先进典型、经验做法,组织专题调研和综合调研,为领导决策提供有价值的依据。

10、做好信访督查工作,县政府领导对信访工作的重要批示交办件及信访工作重大部署的贯彻落实,组织信访工作单项考核检查评比,履行追究地区和单位领导责任的建议权。

11、随时掌握信访动态,及时缓解、消化社会矛盾,理顺群众情绪,促进人民内部团结,为深化改革、发展经济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秩序。

12、从来信来访中及时发现和处理群众反映的批评、建议、举报、投诉的问题,帮助信访群众实施民主监督。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奉新县委信访局共有预算单位1个,包括局本级。编制人数10人,其中:行政编制6人、全额事业编制4人。实有人数9人,其中:在职人数8人,包括行政在职人数6人、全额补助事业在职人数2人;退休人员1人。

 

第二部分奉新县委信访局2022年部门预算表

(详见附表)

 

第三部分 奉新县委信访局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2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2年奉新县委信访局收入预算总额为237.77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53.7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41.77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7.77万元,上级补助收入9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96万元;上年结转(结余)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50万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2年奉新县委信访局支出预算总额237.77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53.77万元,其中: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84.62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38.23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73.51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0.9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15万元。项目支出153.1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93万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153.15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69.32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51.6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2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8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4.02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0.4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6.18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84万元;其他支出5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无增加。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73.51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30.61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64.11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44.5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1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0万元。资本性支出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0.54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2年县信访局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总额141.77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7.77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3.32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5.6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2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8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4.02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4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6.18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84万元;其他支出5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持平。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基本支出84.62万元,与上年预算安排减少49.38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73.51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0.9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15万元;项目支出57.15万元,与上年预算安排持平;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57.15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2022年奉新县委信访局无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

(五)国有资本经营情况

2022年奉新县委信访局无国有资本经营支出预算。

(六)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2022年部门机关运行费预算10.96万元,比2021年预算减少7.73万元,下降41.36%。

按照财政部《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明确的口径,机关运行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七)政府采购情况

2022年部门所属各单位政府采购总额0万元,其中:

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8月31日,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

2022年部门预算无购置车辆安排,无购置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安排。

(九)项目情况说明

1.信访救助项目

2022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一级项目13个,涉及资金50万元。其中:二级项目0个(部门预算中200万元以上的,且进行了绩效评审的项目0个,涉及资金0万元),涉及资金0万元。

(九)一级项目中各二级项目情况说明

一级项目:信访救助资金

1)项目概述:解决特殊疑难信访个案所需资金县财政设立、纳入县级财政预算管理,专项用于解决特殊疑难信访个案的资金。

2)立项依据:历年预算安排。

3)实施主体:县信访局。

4)实施方案:《2017年解决特殊疑难信访问题专项资金管理使用工作方案》《宜信联办[2017]27号》。

5)实施周期:经常性项目。

6)年度预算安排:2021年安排财政拨款50万元。

7)绩效目标和指标

数量指标   信访维稳工作覆盖率(%)>=100% 

数量指标   受理信访举报率(%)>=98%

数量指标   移送信访举报完成率(%)>=100% 

数量指标   实地(电话、发函、汇报)督办率(%)>=100%质量指标信访维稳工作化解率(%)>=95%    

质量指标   信访移送(移交)工作质量达标率(%)>=100%时效指标信访维稳工作及时率(%)>=99%    

时效指标   信访移送(移交)及时率(%)>=100%    

时效指标   实地(电话、发函、汇报)督办工作完成及时率(%)>=100%         

时效指标   12385热线问题解决及时性>=100%

社会效益指标     投诉数下降率(%)>=20%    

满意度指标    信访系统使用人员满意度(%)>=90%

满意度指标    12385热线呼入人员满意度(%)>=90%

一级项目:信访专项资金

1)项目概述:解决信访人特殊困难,减少非正常上访。

2)立项依据:历年预算安排。

3)实施主体:县信访局。

4)实施方案:《2017年解决特殊疑难信访问题专项资金管理使用工作方案》《宜信联办[2017]27号》。

5)实施周期:经常性项目。

6)年度预算安排:2021年安排财政拨款7.15万元。

7)绩效目标和指标

数量指标   信访维稳工作覆盖率(%)>=98%   

数量指标   受理信访举报率(%)>=99%

数量指标   移送信访举报完成率(%)>=100% 

数量指标   实地(电话、发函、汇报)督办率(%)>=92%质量指标信访维稳工作化解率(%)>=90%    

质量指标   信访移送(移交)工作质量达标率(%)>=90%质量指标实地(电话、发函、汇报)督办达标率(%)>=90%时效指标     信访维稳工作及时率(%)>=90% 

时效指标   信访移送(移交)及时率(%)>=90%

时效指标   实地(电话、发函、汇报)督办工作完成及时率(%)>=90%         

时效指标   12385热线问题解决及时性>=99%   

社会效益指标     投诉数下降率(%)>=10%    

满意度指标    信访系统使用人员满意度(%)>=90%

二、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2奉新县委信访局“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安排7.46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比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无出国计划。

公务接待费5万元,比上年减2.46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贯彻厉行节约相关规定,从严控制公务接待支出。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无此项支出。

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无购车计划。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一)财政拨款: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反映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规定标准或比例缴纳的各项收入。包括附属的事业 单位上缴的收入和附属的企业上缴的利润等。

(六)上级补助收入:反映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 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填列事业单位用事业基金弥补2022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八)上年结转和结余:填列2021年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一)行政运行: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二)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三)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四)行政单位医疗: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五)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六)他支出: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不能划分到具体功能科目中的支出项目。

三、部门涉及的专业名词

    (一)“三公”经费:纳入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二)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信访局.xls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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