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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奉新县委组织部部本级2022年单位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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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中共奉新县委组织部部本级单位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部分 中共奉新县委组织部部本级2022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2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2“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部分 中共奉新县委组织部部本级2022单位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重点项目绩效目标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中共奉新县委组织部部本级2022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第一部分 中共奉新县委组织部部本级单位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责

负责全县基层组织建设、党组织设置、发展党员、党员教育管理、村支书备案、党内统计、信息调研宣传及党代表的组织联络等;负责全县县管干部的选拔任用、交流、安置、教育培训、监督管理、工资审核、出国(境)政审、公务员、人才及档案管理工作等;负责全县组织关系转接和服务县中心工作等。

二、单位基本情况

中共奉新县委组织部部本级共有预算单位1个,包括组织部本级。

编制人数35人,其中:行政编制20人、全额事业编制15人。实有人数小计26人。其中:在职人数小计26人,包括行政在职人数17人、全额补助事业在职人数9人。

第三部分中共奉新县委组织部部本级2022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2单位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2年县委组织部本级收入预算总额为1347.31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40.8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347.31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90.82万元上年结转(结余)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50万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2年县委组织部部本级支出预算总额为1347.31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40.82万元其中: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260.99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42.78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216.61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42.3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02万元;项目支出1086.32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83.6万元,包括:其他支出1086.32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35.88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49.31万元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27.7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9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1.1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45万元;农林水支出445.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85.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8.97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14万元,其他支出8万元,与上年预算安排持平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216.61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373.63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42.3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227.6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02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41.04万元资本性支出0万元,较上年预算减少160万元,其他支出1086.32万元,较上年预算增加1043.14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2年县委组织部部本级财政拨款支出预算1347.31万元较上年预算增加140.82万元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260.99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42.78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216.61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42.3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02万元;项目支出1086.32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83.6万元,包括:其他支出1086.32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35.88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49.31万元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27.7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9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1.1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45万元;农林水支出445.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85.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8.97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14万元,其他支出8万元,与上年预算安排持平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216.61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373.63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42.3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227.6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02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41.04万元资本性支出0万元,较上年预算减少160万元,其他支出1086.32万元,较上年预算增加1043.14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本单位2022年度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国有资本经营情况

本单位2022年度国有资本经营支出预算

)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2022年部门机关运行费预算42.36万元,比2021年预算减少0.19万元,降低0.45%。

按照财政部《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明确的口径,机关运行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政府采购情况

2022本单位政府采购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8月31日,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实有数0辆。

2022年部门预算购置车辆安排,购置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安排

九)项目情况说明

一级项目:村级组织场所建设经费

1)项目概述:每年维修改造村(社区、分场)党组织活动场所20个。

2)立项依据:2022年度部门预算安排

3)实施主体:中共奉新县委组织部

4)实施方案:根据奉发〔2016〕5号《关于从严从实推进基层党建工作的实施意见》及奉组字〔2018〕73号《印发〈关于村(社区、分场)党组织活动场所维修改造项目实施管理办法〉的通知》文件要求,每年维修改造村(社区、分场党组织20个,县财政给予每个8万元资金补助。

5)实施周期:经常性项目

6)年度预算安排:2022年安排财政拨款160万元

7)绩效目标和指标

数量指标:每年维修改造村(社区、分场)党组织20个。

质量指标:进一步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提高党的农村基层组织建设质量。

时效指标:2022年度全年

成本指标:每个村8万元,合计160万元。

社会效益指标:提高党的农村基层组织建设质量,进一步规范村(社区、分场)党组织活动场所维修改造工作。

满意度指标:满意度达95%以上。

部分中共奉新县委组织部本级2022年单位预算表

详见附表

二、2022“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2中共奉新县委组织部部本级“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安排8.34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比上年增(减)0万元。主要原因是:无出国计划安排。

公务接待费8.34万元,比上年减少0.01万元,主要原因是按文件要求压减“三公”经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比上年增(减)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部门无公车。

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上年增(减)0万元0主要原因是:无购车计划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各部门结合实际进行解释。

(一)财政拨款: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反映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规定标准或比例缴纳的各项收入。包括附属的事业 单位上缴的收入和附属的企业上缴的利润等。

(六)上级补助收入:反映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 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七)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填列历年滚存的非限定用途的非统计财政拨款结余弥补2022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八)上年结转和结余:填列2021年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 金。

二、支出科目

(一)行政运行: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二)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三)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中国共产党事务的支出。

(四)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反映各级财政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支出,以及支持建立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安排的村级组织运转奖补资金。

(五)对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补助:反映农村税费改革后对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补助支出。

(六)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七)财政对失业保险基金的补助:反映财政对失业保险基金的补助支出。

(八)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反映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支出。

(九)行政单位离退休: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十)行政单位医疗: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十一)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十二)其他支出: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不能划分到具体功能科目中的支出项目。

三、部门涉及的专业名词

    (一)“三公”经费:纳入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二)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36】2022年市县部门预算公开表(部门)_2022-04-02--118001奉新组织部.xls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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