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奉新县公共就业人才局2020年度单位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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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第一部分  奉新县公共就业人才服务局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责

二、单位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0年度单位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奉新县就业局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能

县就业局是主管就业、扶持创业工作的部门。县就业服局主要职能: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就业服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负责全县劳动就业工作规划与指导,促进全县劳动就业工作;2、组织实施失业保险工作,负责全县企业单位和职工失业保险的参保登记、基金管理、失业人员的申领登记和失业保险金的核发工作;3、指导和开展就业再就业培训工作。根据社会需求,有针对性地开展就业再就业培训、职业技能提升等各类培训工作;4、做好小额担保贷款、税费减免、社会保险补贴等各项就业再就业优惠政策的落实;5、指导全县职业介绍,为劳动力供需双方实现双向选择提供服务,组织实施全县劳动力市场及其信息网络建设;开展就业预测预报工作,掌握并发布劳动力资源和用人需求信息;6、做好全县城乡就业、失业和失业保险等各项统计报告工作;7、组织指导劳动就业服务管理工作,促进其就业。

二、单位基本情况

奉新县公共就业人才服务局隶属于奉新县人社局,为财政全额拨款二级预算单位。本单位2020年年末实有人数 21人,其中在职人员15人,离休人员 0人,退休人员6人;年末其他人员1人;年末学生人数0人。

第二部分 2020年度单位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0年度收入总计2906.45万元,其中年初结转和结余 0 万元,较2019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本年收入合计 2906.45 万元,较2019年减少319.06万元,下降 9.89 %,主要原因是:今年贴息资金和再就业资金总共减少了319.06万元。

本年收入的具体构成为:财政拨款收入 2906.45 万元,占 100 %;事业收入 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支出总计2906.45万元,其中本年支出合计2906.45 万元,较2019年减少319.06万元,下降9.89%,主要原因是:今年贴息资金和再就业资金总共减少了319.06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 0万元,较2019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主要原因是:2019年和2020年都没有结余。

本年支出的具体构成为:基本支出 267.48万元,占9%;项目支出 2638.97万元,占91%;经营支出 0万元,占0 %;其他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上缴上级支出)0 万元,占0%。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财政拨款本年支出年初预算数为 2906.45 万元,决算数为2906.4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其中: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633.83万元,决算数为1633.8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原因是:资金中包含再就业补助资金,促进全县就业工作的开展。

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数为7.24万元,决算数为7.2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原因是:根据人员安排医保金支出。

农林水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256.37万元,决算数为1256.3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原因是:资金中包含小贷贴息资金,促进全县创业贷款工作的开展。

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数为9.01万元,决算数为9.0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原因是:根据人员严格安排住房公积金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 267.48 万元,其中:

(一)工资福利支出166.38 万元,较2019年减少 51.34 万元,下降23.58 %,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办理停薪留职。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 78.27 万元,较2019年增加23.03万元,增长42.5 %,主要原因是:就业各项工作任务加重,就业办公费用增加。

(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22.83万元,较2019年增加 18.04万元,增长 376 %,主要原因是:2020年度财政拨款含抚恤金18.99万元。   

(四)资本性支出0万元,较2019年减少5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2020年度减少了办公设备购置。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  14.79 万元,决算数为 13.31 万元,完成预算的 90 %,决算数较2019年减少 1.52 万元,下降 10.24 %,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支出年初预算数为 0万元,决算数为 0 万元,完成预算的0%,决算数较2019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 9.2万元,决算数为  7.77万元,完成预算的84.45 %,决算数较2019年减少1.47万元,下降 15.9 %。决算数较年初预算数减少的主要原因是:积极配合政府工作,减少公务接待,费用降低。全年国内公务接待 72 批,累计接待 584 人次,其中外事接待 0 批,累计接待 0 人次,主要为:开展就业创业服务工作的接待餐费。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5.54 万元,其中公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 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年初预算数为 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 0%,决算数较2019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 0 %,全年购置公务用车 0 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5.59  万元,决算数为 5.54 万元,完成预算的99 %,决算数较2019年减少 0.05 万元,下降 1.07 %。决算数较年初预算数减少的主要原因是:积极响应节约能源,减少公车的使用。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0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0  万元(与单位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一致),较年初预算数(或者上年决算数)增加(减少)0  万元,增长(降低) 0 %,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为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 3.8 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 0 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 0 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 3.8 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 100 %,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 3.8 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县级部门公开的政府采购金额的计算口径为:本部门纳入2020年部门预算范围的各项政府采购支出金额之和,不包括涉密采购项目的支出金额。)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止2020年12月31日,本部门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见公开09表《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其中车辆中的其他用车主要是1辆,用于各项就业工作的支持。

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单位)组织对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所有二级项目0个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 0%。

(二)(部门/单位)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我(部门/单位)今年未在县级(部门/单位)决算中进行项目绩效自评。  

(三)(部门/单位)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我(部门/单位)无(部门/单位)评价报告向社会公开。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度从县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

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用事业基金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

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对非财政补助结余资金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减少单位按规定应缴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指各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会议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

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财政厅行政单位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指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指按房改政策规定,向符合条件的职工发放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就业创业服务补贴:指反映财政用于支持加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提升创业服务能力和向社会购买就业创业服务成果的补助支出。

社会保险补贴:指对符合条件人员就业后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的补贴。

公益性岗位补贴:指对符合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在公益性岗位就业给予的岗位补贴。

就业见习补贴:指对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本生活费给予的补贴。

高技能人才培养补助:指用于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等方面的补助。

创业担保贷款贴息:指用于符合条件的人员从事微利项目创业担保贷款的贴息支出。

补充创业担保贷款基金:指用于补充创业贷款担保基金的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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