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奉新县水利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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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奉新县水利局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

    情况说明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奉新县水利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奉新县水利局是奉新县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奉新县水利局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市关于水利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水利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保障全县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负责《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等法律的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拟定全县水利工作的方针政策、发展战略和中长期规划,组织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及解释并监督实施。负责提出水利固定资产投资规模、方向和财政性资金安排的意见,按县人民政府规定权限,审批、核准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提出水利建设投资安排的建议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全县水资源(含空中水、地表水,地下水)的统一监督管理。 负责生活、生产经营、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兼顾和保障。拟定全县水中长期供求计划、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负责主要河流、区域以及重点工程的水资源调度。组织实施取水许可、水资源有偿使用、水资源论证和防洪论证制度。指导全县水利行业供水和乡镇供水工作。

(三)负责水资源保护工作、按照国家资源与环境保护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组织编制全县水资源保护规划。核定水域纳污能力,提出限制排污总量意见,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工作。指导地下水开发利用和城市规划区地下水资源管理保护工作。组织对江河湖库和地下水的水量、水质实施监测,发布全县水资源公报。

 (四)参与协调、监督、指导全县防汛抗旱工作。参与拟订、实施全县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参与指导水利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

(五)负责节约用水工作。组织、协调、监督,指导计划用水和节约用水工作。拟订节约用水政策,编制节约用水规划,制订地方性标准,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

(六)指导水利工程建设与管理。指导全县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保护和安全监督管理。指导河道采砂规划和计划的编制,指导、监督河道采砂管理工作。组织指导江河湖泊及滩涂的治理和开发。组织实施具有控制性的或跨乡镇的重要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为乡镇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作提供技术支撑。

(七)组织全县水土保持工作。拟订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水土流失的综合防治、监测预报。负责征收水保规费,负责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审批、监督实施工作。归口管理农村“四荒”资源的开发治理。

(八)指导农村水利工作。参与开展大中型灌排工程建设与改造。负责农村饮水安全、节水灌溉等工程建设与管理工作。指导农村水利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农村水能资源开发和水电管理,组织实施水电农村电气化和小水电代燃料工作。负责农村小水电的管理和监督。

(九)组织、指导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协助调处水事纠纷。负责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

(十)负责水利科技和外事工作。指导全县水利队伍建设。承担水利统计工作。

(十一)依法负责全县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组织指导水库、大坝、河堤、水渠及山塘安全监督管理。指导、协调乡镇场和部门做好决堤、垮坝等隐患事故的整治和防范工作,负责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的安全监督管理。

(十二)参与有关较大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

(十三)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基本情况

纳入本套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单位共9个,包括:水务局本级、基层水务站、老愚公水栏关水管站、仰山香坪水管站、水土保持监测站、九天阁水管站、巨岭电灌站、赤岸水土保持服务站、采砂办。

本部门2020年年末实有人数112人,其中在职人员50人,离休人员0人,退休人员62人;年末其他人员2人;年末学生人数0人。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收入总计12336.87 万元,其中年初结转和结余 0 万元,较2019年增加0万元,增长0 %;本年收入合计12336.87 万元,较2019年增加7877.54 万元,增长176.65 %,主要原因是:上级及本级水利工程项目增加。

本年收入的具体构成为:财政拨款收入 12336.87 万元,占 100 %;事业收入 0 万元,占0%;经营收入 0 万元,占0  %;其他收入 0 万元,占 0 %。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支出总计 12336.87 万元,其中本年支出合计  12336.87 万元,较2019年增加7877.54 万元,增长176.65%,主要原因是:上级及本级水利工程项目增加;年末结转和结余0 万元,较2019年增加0 万元,增长0 %,主要原因是:无。

本年支出的具体构成为:基本支出 4289.87 万元,占 34.77 %;项目支出 8047 万元,占 65.23 %;经营支出 0 万元,占 0 %;其他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上缴上级支出)0 万元,占0 %。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财政拨款本年支出年初预算数为856.39  万元,决算数为12336.87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440.57 %。其中:

(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75.46万元,决算数为135.0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78.92%,主要原因是:财政局拨入退休人员2019年政府性奖金及单位部分职业年金年初无预算。

(二)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数为46.77万元,决算数为44.7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5.7%,主要原因是:基层水务站人员划入乡镇。                                                      

(三)城乡社区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263.4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原因是:县级水利项目年初无预算。

(四)农林水支出年初预算数为678.48万元,决算数为10814.2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593.9%,主要原因是:县维级水利工程项目年初无预算,而实际工作中需要开支。

(五)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数为55.68万元,决算数为43.9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8.95%,主要原因是:基层水务站人员划入乡镇。

(六)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的支出年初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1035.4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原因是:县级水利工程项目增加而且年初预算无安排,。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991.02  万元,其中:

(一)工资福利支出 707.76  万元,较2019年减少18.58  万元,下降2.56%,主要原因是:人员退休。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  2189.69 万元,较2019年增加556.11万元,增长34.04%,主要原因是:维修(护)项目增加。

(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  92.96 万元,较2019年增加18.75 万元,增长25.37 %,主要原因是:增加两位退休人员死亡抚恤金。

(四)资本性支出 0.61万元,较2019年减少1.19  万元,下降66.11  %,主要原因是: 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减少资本性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  14.16 万元,决算数为  12.00万元,完成预算的 87.75 %,决算数较2019年减少2.17 万元,下降15.31  %,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支出年初预算数为  0 万元,决算数为  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决算数较2019年减少0 万元,下降0 %,主要原因是:无因公出国(境)。决算数较年初预算数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无因公出国(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  0个,累计 0 人次,主要为:无因公出国(境)。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 14.16  万元,决算数为 12.00 万元,完成预算的87.75 %,决算数较2019年减少  2.17万元,下降15.31  %,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八项规定,控制公务接待次数,减少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数较年初预算数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压减公务接待费支出,使实际公务接待费支出比预算数减少。全年国内公务接待 473 批,累计接待 2404 人次,其中外事接待 0  批,累计接待 0 人次,主要为:无。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  0 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年初预算数为0  万元,决算数为 0 万元,完成预算的 %,决算数较2019年减少0 万元,下降0 %,主要原因是:无,全年购置公务用车 0 辆。决算数较年初预算数增加(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无购置公务用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 万元,决算数为 0万元,完成预算的 100%,决算数较2019年减少0 万元,下降0 %,主要原因是:单位无公车,年末公务用车保有  0辆。决算数较年初预算数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单位无公车。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2190.3  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127.94万元,增长3412.35 %,主要原因是:县级项目资金年初无预算。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 1.1529 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1529 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 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 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 1.152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 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 1.1529 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 100 %。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止2020年12月31日,本部门(单位)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见公开10表《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1个,二级项目

4个,共涉及资金804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    

    组织对“奉新县2020年农村饮水工程维养”、 “奉新县甘坊镇防洪工程等”2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00万元。组织对奉新县水利局等1个部门(单位)开展整体支出绩效进行了自评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038.0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298.85万元。从监控情况来看,在目标设定、预算配置、预算执行、预算管理、资产管理、履职效益等方面,总体情况良好。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我部门今年在部门决算中反映奉新县2020年农村饮水工程维养项目绩效自评结果得分为100分,自评为优。

奉新县2020年农村饮水工程维养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奉新县2020年农村饮水工程维养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82万元,执行数为82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产出和效果:一是项目产出情况:农村饮水工程维养80处。项目实际完成率100%,质量达标率100%,均按照实施计划及时完成;二是农村饮水工程维养项目实施涉及11.9万人口,其中建档立卡人口1424人,具有明显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对助力脱贫攻坚饮水安全、水利事业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同时,服务对象满意度较高。发现的问题及原因:从本次绩效考核自评工作开展情况看,我局及项目单位在文件理解、得分评定、材料整理方面存在理解不到位、工作推进慢等问题,一方面是基层水利管理人员专业技术能力相对较弱,对政策理解存在不到位的情况;另一方面也存在考核指标相对较多,指标解释相对较为简单,未开展绩效考核相关培训等原因。下一步改进措施:建议进一步完善绩效评估指标体系,优化评估流程,加强绩效考核体系及相关政策的培训。

    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部门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项目名称:

奉新县2020年农村饮水工程维养









项目类别:

☑经建类       □社会事业类       □其他类









项目单位:

奉新县水利局









评价机构:

□中介机构       □专家组      ☑单位评价组









评价年度:

2020年度










主管部门:



奉新县水利局  

(盖章)










2021年 1 月 14 日

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根据《江西省财政厅 江西省水利厅关于提前下达2020年中央水利发展资金及省级水利专项资金的通知》(赣财农指[2019]67号)及《江西省水利厅关于提前下达2020年中央水利发展资金及省级水利专项资金计划及任务的通知》(赣水规计字[2019]27号)、《江西省财政厅 江西省水利厅关于下达2020年第二批中央水利发展资金的通知》(赣财农指[2020]29号)及《江西省水利厅关于下达2020年第二批中央水利发展资金计划及任务的通知》(赣水规计字[2020]13号)累计下达我县中央补助资金82万元,主要建设项目80个(附表说明)。

(二)项目绩效目标

加快实施农村饮水工程维养项目,各项目资金均专款专用,年度内较好的完成了目标任务。

二、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对象和范围

了解水利发展专项资金管理使用和效益情况,落实项目资金是否做到专款专用,为下年度预算安排提供参考。

(二)绩效评价原则、评价指标体系(附表说明)、评价方法、评价标准等

按照科学规范、公开公正、分级分类、绩效相关原则,认真对照绩效指标采用比较法、因素法等方法开展绩效评价。

(3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1.前期准备。整理项目相关材料,确定绩效评价方案,进行绩效自评。

2.组织实施。收集涉及项目的指标文件、管理办法和单位财务会计资料,核对相关财政拨付情况。

3.分析评价。分析项目资金使用管理情况,组织绩效评价,根据结果提出预算安排的建议。

三、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

通过本次自评,我局自评得分100 分,项目均按相关规定和程序开展,强化资金监督管理,严格专项资金专款专用,未出现资金问题,项目实施达到绩效目标,未发生质量安全事故。(具体情况见附表)

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一)项目决策情况

项目立项依据充分,符合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立项程序规范,项目所设定的绩效目标依据充分,符合客观实际,绩效指标明确清晰,项目预算编制科学,资金分配合理。

(二)项目过程情况

项目资金到位率100%,均按照计划执行,项目资金使用均符合相关的财务管理制度规定,不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组织机构健全,分工明确,管理制度相对健全,项目实施符合相关管理规定。

(三)项目产出情况

农村饮水工程维养80处。项目实际完成率100%,质量达标率100%,均按照实施计划及时完成。

(四)项目效益情况

农村饮水工程维养项目实施涉及11.9万人口,其中建档立卡人口1424人,具有明显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对助力脱贫攻坚饮水安全、水利事业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同时,服务对象满意度较高。

五、主要经验及做法、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从本次绩效考核自评工作开展情况看,我局及项目单位在文件理解、得分评定、材料整理方面存在理解不到位、工作推进慢等问题,一方面是基层水利管理人员专业技术能力相对较弱,对政策理解存在不到位的情况;另一方面也存在考核指标相对较多,指标解释相对较为简单,未开展绩效考核相关培训等原因。建议进一步完善绩效评估指标体系,优化评估流程,加强绩效考核体系及相关政策的培训。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度从县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

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用事业基金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

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对非财政补助结余资金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减少单位按规定应缴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指各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会议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

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财政厅行政单位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指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指按房改政策规定,向符合条件的职工发放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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