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宜春市奉新生态环境局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
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
情况说明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宜春市奉新生态环境局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一)贯彻实施国家和我省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并监督实施全县开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三同时”验收、排污收费等各项环境管理行政规章或地方规范性文件;组织环境保护行政处罚、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对全县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二)受县政府委托对重大经济和技术政策、发展规划以及重大经济开发规划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对涉及环境保护的规范性文件和规章草案提出有关环境影响方面的意见;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环境保护规划;组织编制环境功能区划,组织拟订重点区域、流域污染防治规划和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规划并监督实施,参与制订全县主体功能区划。
(三)承担落实全县减排目标的责任,组织拟订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和排污许可证制度并监督实施,负责水污染物排放许可证审批和发放,落实国家和我省、市下达的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督查、督办、核查污染物减排任务完成情况,实施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总量减排考核并公布考核结果。
(四)负责提出全县环境保护领域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县级财政性资金安排的意见,按县政府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全县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并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组织实施和监督工作;参与指导和推动循环经济和环保产业发展,参与应对气候变化工作。
(五)负责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水体、大气、土壤、噪声、光、恶臭、固体废物、化学品、机动车等的污染防治管理工作;组织实施排污申报、污染源限期治理和达标排放、危险废物经营许可等环境管理工作;承担可用作原料的废物进出口许可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监督管理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工作,组织指导城镇和农村的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六)负责新、扩、改建设项目环保审批和竣工验收;组织调查处理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指导协调处置全县重大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预警工作;受县政府委托协调解决有关跨区域环境污染纠纷,统筹协调全县重点流域、区域污染防治工作;负责环境监察和环境保护行政稽查,组织开展全县环境保护执法检查活动。
(七)指导、协调、监督生态保护工作,拟订生态保护规划,组织评估生态环境质量状况,监督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重要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破坏恢复工作;指导、协调、监督各种类型的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的环境保护工作;协调和监督野生动植物保护、湿地环境保护、荒漠化防治工作;协调指导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监督生物技术环境安全,牵头生物物种(含遗传资源)保护工作,组织协调生物多样性保护;向县政府提出新建或申报各类自然保护区、生态示范区的审批建议。
(八)负责全县核安全和辐射安全的监督管理;参与核事故应急处理,负责辐射环境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监督管理核设施安全、放射源安全,监督管理核设施、核技术应用、电磁辐射、伴有放射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的污染防治。
(九)负责环境监测、环境统计、信息和宣传教育工作,制定环境监测制度和规范,组织实施环境质量监测和污染源监督性监测;组织对环境质量状况进行调查评估、预测预警,组织建设和管理全县环境监测网和全县环境信息网,指导和协调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建立和实行环境质量公告制度,统一发布全县环境综合性报告和重大环境信息;组织、指导和协调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制定环境保护宣传教育纲要并组织实施,开展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的有关宣传教育工作,推动社会公众和社会组织参与环境保护。
(十)监督执行国家环境质量标准和污染物排放标准;开展环境保护科技工作,组织环境保护重大科学研究和技术工程示范,推动环境技术管理体系建设。
(十一)组织实施全县环境保护国际合作交流,研究提出国际环境合作中有关问题的建议;组织协调有关环境保护国际条约的履约工作,参与处理涉外环境保护事务。
(十二)承办县委、县政府、宜春市生态环境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基本情况
纳入本套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单位共1个,包括:局本级1个。
本部门2020年年末实有人数59人,其中在职人员49人,离休人员0人,退休人员10人;年末其他人员6人;年末学生人数0人。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收入总计3679.94万元,其中年初结转和结余201.94万元,较2019年增加2202.29万元,增长149%;本年收入合计3478万元,较2019年增加2000.35万元,增长135.37 %,主要原因是:环保项目增加、人员工资增长。
本年收入的具体构成为:财政拨款收入3478万元,占10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支出总计3679.94万元,其中本年支出合计1558.7万元,较2019年增加282.99万元,增长22.18%,主要原因是:项目增加;年末结转和结余2121.24万元,较2019年增加1919.29万元,增长950.41%,主要原因是:项目尚未完工。
本年支出的具体构成为:基本支出667.78万元,占42.84%;项目支出890.92万元,占57.16%;经营支出0万元,占0%;其他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财政拨款本年支出年初预算数为472.57万元,决算数为1558.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29.83%。其中: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主要原因是:无发生额。
(二)公共安全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主要原因是:无发生额。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为39.16万元,决算数为48.7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4.48%,主要原因是:工资增长,人员转正。
(四)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为18.17万元,决算数为20.3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2.16%,主要原因是:工资增长,人员转正。
(五)节能环保支出年初预算数为386.51万元,决算数为1359.9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51.85%,主要原因是:项目增加、工资增加、监察、监测业务能力加强。
(六)城乡社区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100.4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主要原因是:项目增加、监察、监测业务能力加强。
(七)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8.73万元,决算数为29.2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1.67%,主要原因是:工资增长,人员转正。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67.78万元,其中:
(一)工资福利支出570.13万元,较2019年增加79.39万元,增长16.18%,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89.79万元,较2019年减少10.66万元,下降10.61%,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
(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6.94万元,较2019年增加0.6万元,增长9.46%,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工资增加。
(四)资本性支出0.92万元,较2019年增加0.92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档案保管须购买文件柜等。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8万元,决算数为16.1万元,完成预算的89.44%,决算数较2019年减少2.87万元,下降15.13%,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 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决算数较2019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主要原因是无发生额。决算数较年初预算数增加(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无发生额。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主要为:无发生额。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8万元,决算数为16.1万元,完成预算的89.44%,决算数较2019年减少2.87万元,下降15.13%,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八项规定。决算数较年初预算数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八项规定。全年国内公务接待173批,累计接待1239人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累计接待0人次,主要为:上级督察检查,工作交流。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决算数较2019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主要原因是无发生额,全年购置公务用车0辆。决算数较年初预算数增加(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无发生额;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决算数较2019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主要原因是无发生额,年末公务用车保有0辆。决算数较年初预算数增加(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无发生额。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90.71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9.74万元,降低9.69%,主要原因是: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压减办公支出。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832.5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8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829.67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832.54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832.54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止2020年12月31日,本部门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见公开10表《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其中车辆中的其他用车主要是无。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所有一级项目1个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83.8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
组织对“工作经费”等1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83.8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其中,对工作经费项目进行了单位自评。从评价情况来看,我局充分利用83.87万元的年初预算项目资金,通过走出去,请进来的方式,开展了执法人员的执法、应急等实务培训、监测人员的理论业务、实验操作能力培训;提高了执法水平、增强了监测能力、提高环境管理水平;充分调动了全局干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增强资金使用效益,保障了在职49人、聘用人员6人及退休10人的工作经费。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我部门今年在县级部门决算中反映工作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项目绩效自评总体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工作经费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3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83.87万元,执行数为83.87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满足在职及退休人员的工资福利;二是补充了人员经费及公及经费的不足。发现的问题及原因:一是一是人员增加,人员经费严重不足;二是随着执法能力及监测水平增强,公用经费严重不足。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厉行节约;二是减少开支。
(三)部门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宜春市奉新生态环境局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2020年项目预算收入工作经费83.87万元,年初预算项目工作经费用于补充我局公用经费和人员经费不足。
(二)项目绩效目标。
该项目绩效目标为:1、提高执法水平;2、增强监测能力;3、提高环境管理水平。
二、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对象和范围。
为了满足生态环境局全体干职工经费所需,如何发挥好这笔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为以后年度各级财政资金安排提供重要依据,同时及时总结实际经验,分析存在的问题,更好的满足全局干职工的人员经费及日常公用经费需求。
(二)绩效评价原则、评价指标体系、(附表说明)评方法、评价标准等。
(三)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根据《奉新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20年度县级部门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我局成立了绩效评价小组,对该项目进行了单位自评和部门评价,对项目总体绩效目标和各项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及执行情况进行了自评;按照程序和要求,对项目涉及的数据和相关资料进行了审核、核实。通过评价指标分析、项目评分等方法,形成了项目评价结论。
三、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
我局充分利用83.87万元的年初预算项目资金,通过走出去,请进来的方式,开展了执法人员的执法、应急等实务培训、监测人员的理论业务、实验操作能力培训;采购了监察执法、监测设备仪器,提高了提高执法水平、增强监测能力、提高环境管理水平;充分调动了全局干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增强资金使用效益,保障了在职49人,退休10人以及其他工作人员7人的工作经费。
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一)项目决策情况:经历年初预算,补充人员经费及公用经费不足。
(二)项目过程情况:实际到位资金与预算资金的比率为100%,按月拨付。资金使用符合相关的财务管理制度规定。
(三)项目产出情况:项目计划产出数量与实际产出数量一致。实际完成时间与计划完成时间一致。
(四)项目效益情况:实施效益显著,保障了日常工作顺利开展;提升了全县的环境质量。
五、主要经验及做法、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随着环境监察、监测执法及监测力度不断加大,环保队伍的不断壮大,生态环境局基本支出出现严重不足,日常公用经费及人员经费没有得到充分保障。
六、有关建议
随着国家对环境保护工作的越来越重视,环境保护的工作量也越来越大,环境保护的队伍越来越扩大,为提高工作效率,提高执法水平,希望在每年年初预算项目支出工作经费中,能够增加环境保护方面的年初项目工作经费预算。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度从县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
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
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指各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会议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
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财政厅行政单位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指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