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奉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
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9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
情况说明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奉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是主管市场工作的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市场综合监督管理。制定有关政策、标准,组织 实施质量强县战略、食品安全战略和标准化战略,拟订并组织实施有关规划,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 市场环境。
(二)负责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负责并指导全县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体工商户等市场 主体的登记注册工作。建立市场主体信息公示和共享机制,依法公示和共享有关信息,加强信用监管,推动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
(三)负责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工作。整合和建设市场监管综合执法队伍,推动实行统一的市场监管。组织查处各类违法案件。 规范市场监管行政执法行为。
(四)负责反垄断统一执法。统筹推进竞争政策实施,组织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依法依授权负责相关反垄断执法工作。
(五)负责监督管理市场秩序。依法监督管理市场交易、网 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行为。组织指导查处价格收费违法违 规、不正当竞争、违法直销、传销、侵犯商标专利知识产权和制 售假冒伪劣行为。指导广告业发展,监督管理广告活动。指导查 处无照生产经营和相关无证生产经营行为。指导消费者权益保护协会开展消费维权工作。
(六)负责宏观质量管理。拟订并组织实施质量发展的制度措施。统筹全县质量基础设施建设与应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重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理制度,组织质量事故调查,落实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监督管理产品防伪工作。
(七)负责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负责全县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控、监督抽查工作。落实质量分级制度、质量安全追溯制 度。负责工业产品生产许可管理。负责纤维质量监督工作。
(八)负责特种设备的安全监察管理。依法对特种设备生产检测等环节进行监督检査,负责特种设备行政许可项目的监督管理。按规定权限组织特种设备事故的调查处理。监督检查高耗能 特种设备节能标准的执行情况。
(九)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拟订并组织实施食品安全重大政策。负责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建设,组织指导重大食 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建立健全食品安全重要信 息直报制度。承担县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
(十)负责食品(含食品添加剂、保健食品,下同)安全监 督管理。建立覆盖食品生产、流通、消费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制度 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并组织实施,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 风险。推动建立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的机制,健全食品 安全追溯体系。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风险监测、核查处 置和风险预警、风险交流工作。组织实施特殊食品监督管理。
(十一)负责统一管理计量工作。组织推行法定计量单位和国家计量制度,依法管理计量器具及量值传递溯源和比对工作。规范和监督商品计量和市场计量行为。
(十二)负责统一管理标准化工作。组织协调和指导推动各部门各行业的标准化工作。依法组织制定地方标准规范。依法监督标准的实施。按照规定承担应对技术性贸易壁垒工作。管理商品编码工作。
(十三)负责统一管理认证认可与检测检验工作。依法负责检验机构及其检验服务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规范和监督认证市场行为。负责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和能效标识的监督管理,推进实施国家相关产业政策。
(十四)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工作。负责药品零售、 医疗器械经营的许可、检查和处罚,以及化妆品经营和药品、医疗器械使用环节质量的检查和处罚。
(十五)负责监督实施国家药典等药品和医疗器械标准、分类管理制度,负责监督实施药品和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使用质量管理规范。健全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体系, 并开展监测和处置工作,组织实施执业药师资格准入制度,指导监督执业药师注册工作,配合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
(十六)负责知识产权工作。贯彻落实全省知识产权发展战略和拟订加强知识产权强县建设的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保护知识产权,组织实施并监督严格保护知识产权的制度,推动建设知识产权保护体系。负责促进知识产权运用。
(十七)负责全县市场主体诚信建设。组织指导辖区内企业市场信用分级管理、产品质量诚信体系建设、食品药品安全诚信 体系建设。
(十八)负责监管实行市场调节价的商品和服务价格,监督检查价格政策的执行。
(十九)负责市场监督管理科技和信息化建设、新闻宣传、对外交流与合作。
(二十)负责盐业行政管理和市场监督检查工作。根据《国家储备食盐管理办法》安排食盐批发企业妥善保管储备食盐。负责盐产品碘剂、添加剂、标志和包装物的监管工作。负责盐业市场监督检查工作。
(二十一)承担县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推动健全协调联动机制。督促检查各乡镇政府履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并负责考核评价。
(二十二)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十三)有关职责分工和工作机制。
二、部门基本情况
纳入本套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单位共1个,包括:局本级。
本部门2020年年末实有人数174 人,其中在职人员108人,离休人员1人,退休人员65 人。年末其他人员0人;年末学生人数0人。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收入总计2086.4 万元,其中年初结转和结余39.91万元,较2019年减少76.16万元,下降65.62%;本年收入合计2046.5万元,较2019年增长208.19万元,增长11.32%,主要原因是:人员调资、调整及人员退休。
本年收入的具体构成为:财政拨款收入1971.59万元,占96.34%;其他收入74.91万元,占3.66%。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支出总计2086.4 万元,其中本年支出合计1978.06万元,较2019年增加63.58万元,增长3.32%,主要原因是:人员调资、调整及人员退休;机构改革增加价格监督、盐业执法、知识产权保护、反垄断、公平竞争等工作职能,导致经费增加。年末结转和结余108.34万元,较2019年增加68.43 万元,增长171.46%,主要原因是:资金到帐晚,有些资金未来得及支付。
本年支出的具体构成为:基本支出1773.74万元,占89.67%;项目支出204.32万元,占10.33%。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财政拨款本年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143.85万元,决算数为1849.1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61.66%。其中: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年初预算数为827.98万元,决算数为1506.8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81.99%,主要原因是:人员调资,年中追加相关工作经费。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73.61万元,决算数为200.0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5.22%,主要原因是:2018年工资调标等因素。
(四)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数为65.51万元,决算数为65.5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原因:正常按预算进度支出。
(五)城乡社区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54万元,净增54万元,主要原因:城乡扶贫工作需要。
(六)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数为76.75万元,决算数为76.7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原因:正常按预算进度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773.74 万元,其中:
(一)工资福利支出1443.17万元,较2019年减少2.64万元,下降0.18%,主要原因是:人员调整。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234.51万元,较2019年减少3.39万元,下降1.42%,主要原因是:压缩开支。
(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96.06 万元,较2019年减少18.03万元,下降15.8%,主要原因是:正常减少。
(四)资本性支出0万元,较2019年减少0.66万元,下降 100%,主要原因是:压缩开支。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42.9万元,决算数为40.36万元,完成预算的94.08%,决算数较2019年减少2.55万元,下降5.94%,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 %,决算数较2019年持平,主要原因是:因公出国(境)活动预算无经费安排。决算数较年初预算数持平的主要原因是:因公出国(境)活动预算无经费安排。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6.92万元,决算数为14.39万元,完成预算的85.05%,决算数较2019年减少2.54 万元,下降15%,主要原因是:坚持厉行节约原则,减少不必要接待。决算数较年初预算数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坚持厉行节约原则,减少不必要接待。全年国内公务接待139 批,累计接待1064 人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累计接待0人次。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5.97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0 万元,决算数较2019年增加(减少)0 万元,增长(下降)0 %,主要原因是:年度内无此项目,全年购置公务用车0 辆。决算数较年初预算数增加(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年度内无此项目;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5.98 万元,决算数为 25.97万元,完成预算的99.96%,决算数较2019年减少0.02万元,下降0.08%,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压缩开支。年末公务用车保有11辆。决算数较年初预算数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压缩开支。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34.51 万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一致),较年初预算数(或者上年决算数)减少4.05 万元,降低1.69 %,主要原因是: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压减支出等。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3.2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2.2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 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1.07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3.2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1.07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47.53%。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止2020年12月31日,本部门(单位)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见公开10表《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本部门无其他用车。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8个,二级项目10 个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22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 %。
组织对监管经费等1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6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我部门今年在县级部门决算中反映监管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结果。(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详见附表)
监管经费项目绩效自评总体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监管经费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0 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 60万元,执行数为6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食品生产企业41家、出动执法人员120人次。食品小作坊104家,出动执法人员 308 人次;二是创建省级食品小作坊集中加工区1个、创建食品示范小作坊示范单位8家,(其中省级3家、市级2家、县级3家)、创建学校食堂94家,出动执法人员680人次;三是“明厨亮灶”创建630家,“明厨亮灶”示范单位3家、“明厨亮灶”率达到100%。创建“放心肉菜示范超市”2家;四是药品经营企业63家、药械经营122家、药械使用单位320家、化妆品124家全覆盖检查。五是加强了“两药一械”培训、宣传《疫苗法》、《药品管理法》、《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发现的问题及原因:因人员不足,经费用限,对监管对象的覆盖率未能达到100%。下一步改进措施:增加人员及经费,提高覆盖率,为更好的保障全县食药品的质量。
(三)部门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本部门2020年项目支出情况良好,从预算到执行和信息公开,都严格按相关制度要求进行。有效保证了机构运转,圆满完成了上级下达的目标任务,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益,得到了政府部门和社会公众的认可。(绩效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详见附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名词解释应以财务会计制度、政府收支分类科目以及部门预算管理等规定为基本说明,可在此基础上结合部门实际情况适当细化。“三公”经费支出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口径必需予以说明。
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度从县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
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用事业基金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
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对非财政补助结余资金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减少单位按规定应缴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指各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会议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
一般公共服务(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行政单位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一般公共服务(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市场秩序执法(项):指本单位用于市场秩序执法方面的支出。
一般公共服务(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食品安全管理(项):指本单位用于食品安全管理方面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指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指按房改政策规定,向符合条件的职工发放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奉新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决算.xls附件2.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单位自评)(2).xls附件3.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部门评价)(5).docx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