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奉新县华林书院风景名胜区管委会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奉新县华林书院风景名胜区管委会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1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奉新县华林书院风景名胜区管委会2021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级项目绩效目标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奉新县华林书院风景名胜区管委会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一部分 奉新县华林书院风景名胜区管委会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省、市有关风景名胜区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研究拟订有关景区保护管理的地方性行政措施,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二)负责景区的总体规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负责编制景区发展目标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对景区内的地貌、景观、山林、水体等自然资源进行综合开发、建设、利用、维护和管理。
(三)负责景区道路、交通、环境保护、绿化的管理。
(四)负责与市华林景区开发建设领导协调小组和兄弟县市开发华林景区的协调工作;协调景区所在的镇人民政府、单位、个人的利益。
(五)积极改善投资环境,推进招商引资工作。
(六)协助有关职能部门查处在景区内的违法违纪行为。
(七)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2021年奉新县华林书院风景名胜区管委会共有预算单位1个,包括奉新县华林书院风景名胜区管委会本级,编制人数共9人,其中:事业编制9人;实有人数共9人,其中:在职人数8人,包括全额补助事业在职人数7人,其他人数1人;退休人员数3人。
第二部分 奉新县华林书院风景名胜区管委会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1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1年奉新县华林书院风景名胜区管委会收入预算总额为84.27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0.3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4.77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0.83万元;其他收入4.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2.5万元;上年结转(结余)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万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1年奉新县华林书院风景名胜区管委会支出预算总额84.27万元,其中: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83.27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9.33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 63.3万元,商品服务支出19.6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0.32万元。项目支出1万元,较上年预算增加1万元,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1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67.17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7.4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09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1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4.3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8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71万,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84万元。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63.3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0.43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9.8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0.0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0.32万元,较上年增加0.01万元。资本性支出0.8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0.05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1年奉新县华林书院风景名胜区管委会财政拨款支出预算74.77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0.83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57.67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7.9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09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1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4.3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8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71万,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84万元。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基本支出74.77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0.83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63.3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0.43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1.1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3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0.32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01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2021年本单位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2021年部门机关运行费预算0万元,比2020年预算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是: 本单位非行政和参公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
(六)政府采购情况
2021年本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为0.8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8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止2020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
(八)奉新县华林书院风景名胜区管委会一级项目中各二级项目情况说明(部门本级)
一级项目概述:2021年度奉新县华林书院风景名胜区管委会基层党组织党建活动正常开展
1、党建活动经费二级项目:
(1)项目概述:加强和改进机关党建工作
(2)立项依据: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宜发(2017)26号《中共宜春市委关于加强和改进机关党建工作的实施意见》、奉发(2018)15号《中共奉新县委关于加强和改进机关党建工作的实施意见》
(3)实施主体:奉新华林书院风景名胜区管委会。
(4)实施方案:通过组织各类党建活动,在组织部的指导下,提升华林书院管委会党建工作水平。
(5)实施周期:经常性项目
(6)年度预算安排:2021年安排财政拨款1万元
(7)绩效目标和指标:提高党建工作水平,提升党员各项素质
2021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一级项目中二级项目0个。
二、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1年奉新县华林书院风景名胜区管委会“三公”经费年初预算安排2.18万元,较上年减少2.03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比上年增长0万元,主要原因是:无此项业务支出。
公务接待费2.18万元,比上年减少2.03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贯彻厉行节约相关规定,从严控制公务接待支出。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比上年增长0万元,主要原因是:无此项业务支出。
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上年增长0万元,主要原因是:无此项业务支出。
第三部分 奉新县华林书院风景名胜区管委会2021年部门预算表
(详见附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度从县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三)上年结转(结余):填列2019年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一)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文化体育与传媒方面的支出。
(二)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养老保险费支出。
(三)事业单位医疗: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四)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五)其他支出: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不能划分到具体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