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奉新县人民检察院2021年部门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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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奉新人民检察院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奉新人民检察院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1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1“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奉新人民检察院2021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级项目绩效目标表》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奉新人民检察院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一部分 奉新人民检察院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奉新县人民检察院奉新县法律监督部门,主要职责是:对于叛国案、分裂国家案以及严重破坏国家的政策、法律、法令、政令统一实施的重大犯罪案件,行使检察权;对于侦查机关侦查的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逮捕、起诉或者不起诉;对于侦查机关的侦查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对于刑事案件提起公诉,支持公诉;对于人民法院的审判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对于刑事案件判决、裁定的执行和监狱、看守所的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对污染环境、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提起公益诉讼。

 

二、部门基本情况

奉新县人民检察院共有预算单位1个,包括奉新县人民检察院本级。编制人数45人,其中:行政编制35人、行政工勤编制4人,全额事业编制6人。实有人数79人,其中:在职人数41人,包括行政人员33人、行政工勤人员4全额事业人员4聘用人员14人;离休人员1人;退休人员23人。

 

 

第二部分 奉新人民检察院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1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1年县检察院收入预算总额为1009.58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12.4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798.49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96.06万元主要原因是正常波动;上级补助收入176.59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5.41万元;上年结转34.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万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1年县检察院支出预算总额为1009.58万元。其中: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890.77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17.47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533.2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30.6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4.12万元,资本性支出112.8万元;项目支出118.81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5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110.81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8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公共安全支出895.6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00.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4.7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7.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7.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0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1.57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4.43万元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644.01万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70.01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38.65万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29.7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4.12万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41万元;资本性支出112.8万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3.14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1年县检察院财政拨款支出预算798.49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96.06万元。

按支出功能分类划分公共安全684.57万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84.0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54.75万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7.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7.60万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0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1.57万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4.43万元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基本支出684.68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96.06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513.44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57.1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4.12万元。项目支出113.81万元,上年预算安排持平,包括:工资福利支出110.81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本部门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2021年部门机关运行费预算157.12万元,比2020年预算减少42.2万元,下降21.17%。

按照财政部《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明确的口径,机关运行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六)政府采购情况

县人民检察院2021年政府采购预算112.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12.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止2020本部门共有车辆6辆,其中一般执法执勤用车6

2021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安排购置单位价值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八)一级项目中各二级项目情况说明(部门本级

一级项目概述:2021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一级项目4个,涉及资金118.81万元。

1、二级项目:人身保险

1)项目概述:人身保险是为了保障办案人员的人身安全,使办案人员可以全身心投入案件办理,是检察系统对办案人员人文关怀的一种体现。

2)立项依据:2021年度部门预算安排。

3)实施主体:奉新县人民检察院

4)实施方案:通过给办案人员购买人身保险,提高办案人员安全意识,增强办案人员的凝聚力,以便更好调动办案人员工作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率。

5)实施周期:经常性项目

6)年度预算安排:2021年安排财政拨款0.81万元

7)绩效目标和指标

质量指标:提高办公人员工作效率。

时效指标:购买人身保险并及时保障办案人员。

成本指标:支出控制在部门预算支出内。

满意度指标:所有办案人员100%满意。

二、2021“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1年奉新县人民检察院“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安排24.7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比上年增(减)0万元。

    公务接待费10.2万元,比上年减少4.6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贯彻厉行节约相关规定,从严控制公务接待支出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4.5万元,比上年减少3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贯彻厉行节约相关规定,从严控制公务用车支出

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上年增(减)0万元。

 

第三部分 奉新人民检察院2021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一级项目绩效目标表》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各部门结合实际进行解释。

(一)财政拨款: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反映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规定标准或比例缴纳的各项收入。包括附属的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和附属的企业上缴的利润等。

(六)上级补助收入:反映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七)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填列历年滚存的非限定用途的非统计财政拨款结余弥补2021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八)上年结转和结余:填列2020年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一)行政运行: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二)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三)行政单位离退休: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支出的离退休经费。

(四)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五)行政单位医疗: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检察院.xls1县检察院绩效目标表(表9-表10).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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