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奉新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2019年度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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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奉新县人大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

    情况说明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奉新县人大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地方组织法》规定,县人大常委会行使下列14项职权:

1、在本行政区域内,保证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上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决议的遵守和执行;

2、领导或者主持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

3、召集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

4、讨论、决定本行政区域内的政治、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环境和资源保护、民政、民兵等工作的重大事项;

5根据本级人民政府的建议,决定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的部分变更;

6、监督本级人民政府、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的工作,联系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受理人民群众对上述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申诉和意见;

7撤销下一级人民代表大会的不适当的决议;

8、撤销本级人民政府的不适当的决定和命令;

9、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决定副县长的个别任免;在县长和人民法院院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因故不能担任职务的时候,从本级人民政府、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副职领导人员中决定代理的人选。决定代理检察长必须报上一级人民检察院和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10、根据县长的提名,决定本级人民政府局长、主任的任免,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备案;

11、按照人民法院组织法和人民检察院组织法的规定,任免人民法院副院长、庭长、副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任免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12、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决定撤销个别副县长的职务,决定撤销由它任命的本级人民政府其他组成人员和人民法院副院长、庭长、副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的职务;

13、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补选上一级人民代表大会出缺的代表和罢免个别代表;

14、决定授予地方的荣誉称号。

二、部门基本情况

纳入本套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单位共1个,包括:办本级1。

本部门2019年年末实有人数58人,其中在职人员 32 人,离休人员 2 人,退休人员24人;年末其他人员 0 人;年末学生人数 0人。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收入总计848.7万元,其中年初结转和结余70.39万元,较2018年减少51.72万元,下降42.36%;本年收入合计778.31万元,较2018年减少13.46万元,下降1.70%,主要原因是:缩减部门开支。

本年收入的具体构成为:财政拨款收入778.31万元,占100%。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支出总计848.70万元,其中本年支出合计   733.76万元,较2018年减少109.73万元,下降13.01%,主要原因是:缩减开支;年末结转和结余114.94万元,较2018年增加44.55万元,增长63.29%,主要原因是:开支减少。

本年支出的具体构成为:基本支出733.76万元,占100%。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财政拨款本年支出年初预算数为598.82万元,决算数为733.7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2.53%。其中: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年初预算数为385.44万元,决算数为612.8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58.99%,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多,工资调整。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55.57万元,决算数为67.8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2.04%,主要原因是:人员调整。

(三)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2.47万元,决算数为23.3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4%,主要原因是:人员调整。

(四)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7.34万元,决算数为27.7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1.5%,主要原因是:人员调整。

(五)其他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08万元,决算数为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的1.85%,主要原因是:工作调整。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733.76万元,其中:

(一)工资福利支出601.56万元,较2018年减少60.24万元下降9.1%,主要原因是:奖金支出减少。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91.80万元,较2018年减少53.75万元,下降36.93%,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

(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40.4万元,较2018年增加5.51万元,增长15.79%,主要原因是:退休老干部发放综治奖励。

(四)资本性支出0万元,较2018年减少1.24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无采购安排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42.8万元,决算数为35.3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2.55%,决算数较2018年减少7.51万元,下降17.53%,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0万元,决算数为6.7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7.9%,决算数较2018年减少3.2万元,下降32.32 %。决算数较年初预算数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工作变动。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7.2万元,决算数为  16.0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3.55%,决算数较2018年减少1.15万元,下降6.67%。决算数较年初预算数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贯彻厉行节约相关规定,从严控制公务接待支出。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2.46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与2018年决算数持平,主要原因是:车改之后无公务用车购置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5.6万元,决算数为12.4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9.87%,决算数较2018年减少3.16万元,下降20.23%。决算数较年初预算数减少的主要原因是:缩减公车维护费用。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91.8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58万元,增长0.64%,主要原因是:办公经费支出增多。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止2019年12月31日,本部门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见公开09表《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本单位无其他用车车辆。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0个,二级项目0个,共涉及资金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0%。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2019年本单位没有绩效目标管理的一级项目和二级项目。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名词解释应以财务会计制度、政府收支分类科目以及部门预算管理等规定为基本说明,可在此基础上结合部门实际情况适当细化。“三公”经费支出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口径必需予以说明。

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度从县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

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附属单位缴款: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用事业基金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

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对非财政补助结余资金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减少单位按规定应缴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指各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会议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

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财政厅行政单位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指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指按房改政策规定,向符合条件的职工发放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人大(公开表).xls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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