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奉新县博物馆(奉新县宋应星纪念馆)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第二部分 奉新县博物馆(奉新县宋应星纪念馆)2024单位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单位收入总表》
三、《单位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项目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奉新县博物馆(奉新县宋应星纪念馆)2024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4年单位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奉新县博物馆(奉新县宋应星纪念馆)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责
主要承担:奉新县博物馆建设、陈展、开放及全县不可移动文物保护利用工作;承担野外文物调查和文物安全巡查工作,协助上级有关部门做好考古发掘等工作;对县域内文物商店及古玩店进行管理;承担天工开物科技文化园管理及宋应星纪念馆免费开放工作、保护、宣传、研究宋应星及《天工开物》文化;代管九天阁及《天工开物》展览馆。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2024年奉新县博物馆(奉新县宋应星纪念馆)共有预算单位1个,包括奉新县博物馆(奉新县宋应星纪念馆)。奉新县博物馆(奉新县宋应星纪念馆)内设股室2个,包括办公室、财务室。
编制人数小计12人,其中:全部补助事业编制人数12人。实有人数小计15人,其中:在职人数小计7人,全部补助事业在职人数7人,退休人数小计8人。
第二部分 奉新县博物馆(奉新县宋应星纪念馆)2024年单位预算表
(详见附表)
第三部分 奉新县博物馆(奉新县宋应星纪念馆)2024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4年单位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4年奉新县财政局收入预算总额为844.62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427.9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94.62万元,占收入预算总额的11.20%,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99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收入预算总额的0%,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65万元;其他收入750万元,占收入预算总额的88.80%,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490万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4年奉新县财政局支出预算总额为844.62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427.99万元。其中: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94.62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11.20%,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99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82.13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6.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5.59万元;项目支出750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88.80%,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425万元,包括资本性支出10万,其他支出740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819.88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97.07%,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687.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81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1.75%,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4.54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0.54%,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0.0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39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0.64%;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14万元;其他支出0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0%,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260万元。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82.13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86.80%,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96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6.9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7.29%,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0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5.59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5.91%,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4年奉新县财政局财政拨款支出预算94.62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11.20%,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99万元。财政拨款支出的安排情况是: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94.62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100%,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99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82.13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6.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5.59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69.88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73.85%,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81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15.65%,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4.54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4.80%,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0.0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39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5.70%,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14万元。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82.13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86.80%,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96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6.90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7.29%,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0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5.59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5.91%,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2024年奉新县博物馆(奉新县宋应星纪念馆)政府性基金支出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无增减变化。2024年奉新县博物馆(奉新县宋应星纪念馆)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国有资本经营情况
2024年奉新县博物馆(奉新县宋应星纪念馆)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无增减变化。2024年奉新县博物馆(奉新县宋应星纪念馆)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2024年部门机关运行费预算0万元,比2023年预算增加0万元,增长0%。本单位非行政及参公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
财政部《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明确的口径,机关运行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七)政府采购情况
2024 年奉新县博物馆(奉新县宋应星纪念馆)政府采购总额10万元,其中: 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0万元, 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 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 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
2024年单位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安排购置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具体为:无安排。
(九)文物维修保护资金项目情况说明
1、文物维修保护资金
(1)项目概述 张勋庄园位于赤田镇赤田村中部,占地约2万㎡。
庄园始建于1896年,直至1918年竣工,前后历时29年。园内主要建筑有:昆一公祠、资政第(新官厅)、观音阁、建威第、光禄大夫第(老官厅)、谦六书房、当铺、云蒸霞蔚膳房、牌坊、张氏宗祠和大围墙等。
(2)立项依据 张勋庄园——光禄大夫第维修工程设计方案。工程材料信息价参照宜春市造价信息(2019)第10期造价为依据进行调整。部分古建筑材料价格因其供应商小,本地无法采购以及部分材料需定制等原因,故材料单价在信息价的基础上有所调整。材料定价暂定为:小青瓦1.5元/块;缸瓦2.5元/块;老杉木原木4000元/m3;老杉木板材5000元/m3;方砖20元/块;青砖、条砖、压脊砖5元/块;望砖、三开砖、定形砖、万字脊花砖、鼓钉砖、披水砖2.5元/块;机割石3500元/m3。
(3)实施主体 奉新县博物馆(奉新县宋应星纪念馆)
(4)实施方案 光禄大夫第座北朝南偏西2°,占地面积1443.8㎡,木结构,硬山顶,封火山墙,条砖、方砖、花岗岩地面。小青瓦屋面,小青瓦屋脊。
(5)实施周期 2023年12月至2024年4月
(6)年度预算安排 750万元
(7)绩效目标和绩效指标
张勋庄园光禄大夫第维修费用、济美石坊安防监控系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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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成本指标 |
经济成本指标 |
项目总成本 |
≥260万元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工程总面积 |
≥1920平方米 |
质量指标 |
工程验收合格率 |
≥9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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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指标 |
项目实施周期 |
≥2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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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 |
群众满意度 |
≥95% |
2024年奉新县博物馆(奉新县宋应星纪念馆)“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安排3.24万元(由财政拨款安排的资金)。其中:
因公出国0万元,比上年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与上年安排保持一致。
公务接待3.24万元,比上年减少0.69万元,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节省开支。
公务用车运行0万元,比上年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与上年安排保持一致。
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比上年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与上年安排保持一致。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指县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教育收费资金收入:反映实行专项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培训费等教育收费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反映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规定标准或比例缴纳的各项收入。包括附属的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和附属的企业上缴的利润等。
(六)上级补助收入:反映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七)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二、支出科目
(一)博物馆:反映文物系统及其他部门所属博物馆、纪念馆(室)和支出
(二)其他文物支出: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文物方面的支出。
(三)事业单位离退休:反映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四)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养老保险费支出。
(五)事业单位医疗: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六)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七)其他支出: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不能划分到具体科目中的支出项目
三、相关专业名词
(一)机关运行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 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