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奉新县农业农村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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奉新县农业农村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奉新县农业农村局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  奉新县农业农村局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县农业农村局是县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
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农业农村局。
县农业农村局要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市关于“三农”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三农”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统筹研究和组织实施全县“三农”工作的中长期规划、重大政策。为涉农财税、价格等政策制定提供意见。严格执行农业农村有关法律法规,统筹协调和监督指导农业综合行政执法,负责监督指导重大案件查处和跨区域执法的组织协调工作。
(二)统筹推动发展全县农村社会事业、农村公共服务、农村文化、农村基础设施和乡村治理,牵头组织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组织实施新农村建设。指导农村精神文明和优秀农耕文化建设。
(三)提出深化全县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建议。负责农民承包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指导农村土地承包、耕地使用权流转和承包纠纷仲裁工作。负责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和集体资产管理工作,监督减轻农民负担和村民筹资筹劳管理工作。指导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农业社会服务体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和发展。
(四)指导全县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和乡镇企业发展工作,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提出促进大宗农产品流通的建议,培育、保护农业品牌,负责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监测、评定和申报工作。发布全县农业农村经济信息,监测分析农业农村经济运行。承担农业统计和农业农村信息化有关工作。
(五)负责全县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业机械化等农业各产业的监督管理。指导粮食等农产品生产,组织协调“菜篮子”工作,引导产业结构调整和产品品质的改善。组织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指导农业标准化生产。
(六)负责全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追溯、风险评估。参与制定农产品质量安全地方标准并会同有关部门组织指导实施。组织农产品质量安全的重大事故调查处理和突发事件的应对工作。指导全县农业检验检测体系建设。
(七)组织全县农业资源区划工作。指导农用地、渔业水域以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和管理,负责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质量保护工作。指导设施农业、生态循环农业以及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利用的发展。
(八)负责全县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组织全县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拟定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地方标准并监督实施。组织兽医医政、兽药药政药检工作,负责执业兽医和畜禽屠宰行业管理。
(九)负责农业防灾减灾、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工作。监测、报告、发布农业灾情,组织农业救灾物资储备和调拨,提出生产救灾资金安排建议,指导紧急救灾和灾后生产恢复。指导全县动植物防疫检疫建设,组织、监督县内动植物防疫检疫工作,发布疫情并组织扑灭。
 (十)负责农业投资管理。提出农业投融资体制机制改革建议。会同有关部门编制相关农业投资项目建设规划,提出农业投资规模和方向、扶持农业农村发展财政项目的建议,按县政府规定权限审批农业投资项目,负责农业投资项目资金安排和监督管理。
(十一)推动全县农业科技体制改革和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指导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和农技推广体系建设,组织开展农业领域的高新技术和应用技术研究、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负责全县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督管理和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
(十二)负责农业领域生态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工作。牵头负责农业污染源头减量和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牵头统筹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指导农业清洁生产。指导全县农产品环境管理,牵头管理全县外来物种。
(十三)统筹推进全县农业农村人才工作。拟订全县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教育和农业职业技能开发,指导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农业科技人才培养和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作。
(十四)监督指导全县农业行业安全生产工作。负责农业机械、渔政和农药使用等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十五)牵头开展全县农业对外合作工作。指导全县系统开放性农业及农业招商引资工作。承办政府间农业涉外事务,组织开展农业贸易促进和有关国际国内交流合作。组织开发农产品国际国内市场。
(十六)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基本情况
纳入本套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单位共1个,包括:一级预算单位奉新县农业农村局本级。
本部门2022年年末实有人数239人,其中在职人员96人,离休人员1人,退休人员0人(不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年末其他人员0人;年末学生人数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42人。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收入总计22172.68万元,其中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较2021年增加0万元,增长0 %;本年收入合计22172.68万元,较2021年增加12550.21万元,增长130.4%,主要原因是:2022年机构改革,单位合并,县委农工部、县畜牧水产局、县农机局合并至县农业农村局。
本年收入的具体构成为:财政拨款收入22172.68万元,占10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支出总计22172.68万元,其中本年支出合计2272.68万元,较2021年增加12550.21万元,增长130.4%,主要原因是:2022年机构改革,单位合并,县委农工部、县畜牧水产局、县农机局合并至县农业农村局;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较2021年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年末无结转和结余。
本年支出的具体构成为:基本支出1856.60万元,占8.4%;项目支出20316.08万元,占91.6%;经营支出0万元,占0 %;其他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 %。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财政拨款本年支出年初预算数为3928.41万元,决算数为22172.6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64.4%。其中: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3.9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单位合并,本年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增加。
(二)教育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0.9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单位合并,本年教育支出增加。
(三)科学技术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1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原因是:现代农业生产技术体系建设的增加。
(四)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21.68万元,决算数为271.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23.2%,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单位合并,包含鱼种场、良种场社保经费。
(五)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数为94.56万元,决算数为99.4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5.2%,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增加。
(六)城乡社区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3036.5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的100%,主要原因是:高标准农田建设资金与其债券资金还本付息。
(七)农林水支出年初预算数为3628.92万元,决算数为18668.5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14.4%,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单位合并,农业生产项目增加。
(八)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数为83.25万元,决算数为81.5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主要原因是:人员的调离和退休。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856.59万元,其中:
(一)工资福利支出1394.37万元,较2021年增加586.99万元,增长72.7%,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单位合并,人员工资福利费用增加。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155.53万元,较2021年增加74.23万元,增长91.3%,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单位合并,公用经费增加。
(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306.69万元,较2021年增加209.29万元,增长214.88%,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单位合并,人员经费增加。
(四)资本性支出0万元,较2021年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无资本性支出。
五、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全年预算数为   58.3万元,决算数为58.3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100%,决算数较2021年增加34.21万元,增长142%,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支出全年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0%,决算数较2021年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无因公出国(境)预算安排。决算数较年初预算数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无因公出国(境)预算安排。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主要为:无因公出国(境)预算安排。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全年预算数为23.06万元,决算数为  23.06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100%,决算数较2021年增加11.27 万元,增长95.6%,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单位合并,公务接待预算指标增加。决算数较全年预算数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无增加。全年国内公务接待383批,累计接待2630人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累计接待0人次,主要为:无外事接待。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5.23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全年预算数为17.98万元,决算数为17.98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100%,决算数较2021年增加17.98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年中依据批复购置一辆公务用车,全年购置公务用车1辆。决算数较全年预算数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无增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全年预算数为17.25万元,决算数为17.25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100%,决算数较2021年增加4.95万元,增长40.2%,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单位合并,公务运行维护预算指标增加,年末公务用车保有4辆。决算数较全年预算数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无增加。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55.53万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一致),较上年决算数增加74.23万元,增长91.3 %,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单位合并,人员编制数量增加,机关运行经费增多。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40.7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40.73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40.73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40.73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10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100%。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止2022年12月31日,本部门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见公开10表《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其中车辆中的其他用车主要是高标准农田建设办公室公务用车。
九、预算绩效评价情况说明
(一)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纳入2022年度部门预算范围的二级项目48个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17279.49万元,占项目支出总额的85.05%。
组织对“新农村建设项目”、“2022年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资金项目”等2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18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国有资本预算支出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在目标设定、预算配置、预算执行、预算管理、资产管理、履职效益等方面,总体情况良好,项目评价为优,各项目实施单位对“使用财政性资金必须进行绩效评价、必须讲究使用效益”的认识得到了明显加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自我约束、自我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差错的能力和规范化程度得到进一步提高。
组织开展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9136.0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3036.59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2022年的各项年初绩效目标基本实现,经济和社会效益有所提高,项目组织管理和财务管理基本健全规范。部门目标设置明确、合理;管理制度健全,合法合规并得到有效执行;资金使用符合相关规定,有完整的审批过程和手续;资产保存完整,处置合理规范。我单位的各方面工作都得到社会大众的肯定和好评。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新农村建设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新农村建设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4412万元,执行数为4412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产出和效果:一是完成了村庄整治建设数量147个,受益农户覆盖率达到95%;二是每个新农村建设资金不少于30万元,现已全部完成“七改三网”工作。发现的问题及原因:一是村生活垃圾处理工作实施并不彻底,乱扔乱丢现象仍然存在;二是村庄环境整治后续管护难度较大。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一是狠抓农村生活垃圾处理;二是狠抓农村“厕所革命”建设;三是狠抓村容村貌改善提升。
“2022年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资金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2022年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资金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771万元,执行数为771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产出和效果:一是2022年全县完成早稻种植23.4万亩,双季稻种植面积得到恢复性增长;二是对全县23.4万亩早稻种植户发放种植补助资金771万元,有效应对了农资价格上涨,降低了粮食生产成本,保护和提高了农民种粮积极性,增加了实际种粮农民收入,保障了全县粮食生产安全。发现的问题及原因:农民对早稻种植的积极性有待进一步提高。下一步改进措施:积极争取政策支持,加大种粮农民补贴力度,进一步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进一步确保全县粮食安全。

项目绩效自评表件见附件
(三)部门评价项目绩效评价情况
附三:
2022年度新农村建设项目资金绩效
自评报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2022年我县建设村点规模147个,涉及9761户,32589人(其中省级村点41个、市县自建点59个、县自建点47个)。主要是实施新农村“七改三网”项目建设。去年,我县全力抓好了41个省级村点、59个市县自建点和47个县自建村点建设,创建了赤岸-上富-九仙秀美乡村示范线,创建了赤岸城下村、罗市港下村马路口组、石溪办事处桃源村三板桥等13个特色村点。
二、项目组织开展情况。严格按照《2022年奉新县新农村建设方案》操作,乡村两级为新农村建设责任主体,把新农村建设工作摆在重要位置。实行市县领导挂点、市直部门帮扶、社会帮建的工作机制,要求县级党政分管领导在示范线沿线抓1个特色村点,各乡镇党委主要负责同志在本乡镇抓1个新农村建设点。树立“建管同步”推进的理念,统筹安排专项资金,落实县级主责、乡镇组织、村级实施、农户参与和监督、部门齐抓共管的工作责任。
三、项目资金执行情况。去年12月底,省级村点41个,省、市、县三级财政专项资金共1232万元、市县自建点59个市、县二级财政专项资金1770万元和县自建点47个县财政专项资金1410万元项目资金拨付及项目执行情况全部到位。
四、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2022年我县41个省级村点、59个市县自建点和47个县自建村点建设共配套资金4412万元,其中省级专项资金617万元,市级专项资金600万元,县级整合年初财政预算资金和专项债券资金3195万元,保障了每个新农村建设资金不少于30万元,现已全部完成“七改三网”工作。
五、项目实施的经验做法和存在问题
1、经验做法
一是今年在抓好147个普及村点的同时打造了13个特色村点,重点打造赤岸-上富-九仙公路美丽宜居示范线。为去年9月5日在我县召开的全省乡村建设行动现场推进会创造了有利条件,乡村建设成果得到了省、市、县领导的一致好评。
二是结合新农村(秀美乡村)建设,大力推进农村户厕改造,重点推广三格式水冲厕所。今年,我县大部分村庄在完成“三改一拆”工作之余,根据地方实际和群众的需求,继续把“厕所革命”纳入村庄规划中,按照实用性原则,提高建设标准,努力补齐影响群众生活品质短板。
2、存在问题
1.农村生活垃圾处理工作仍需加强。尽管5G+村庄长效管护平台在我县推广已有一年,并经县、乡、村三级多方面宣传取得一定成效,但农村生活垃圾处理工作实施并不彻底,乱扔乱丢现象仍然存在。
2.村庄环境整治后续管护难度较大。虽然全县诸多村点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效果显著,但仍存在后续管护问题,应积极探索长效管理机制,防止整治效果退化,避免村庄“一年一个样,两年大变样,三年不成样”现象出现。
六、下一步改进措施
一是狠抓农村生活垃圾处理。继续推行城乡生活垃圾第三方治理,完善城乡环卫长效运行机制。
二是狠抓农村“厕所革命”建设。结合新农村建设,大力推进农村户厕改造,重点推广三格式水冲厕,加强改厕与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有效衔接,同步实施厕所粪污治理。
三是狠抓村容村貌改善提升。切实抓好自然村“七改三网”基础设施建设,大力推进美丽宜居乡镇、美丽宜居村庄、美丽庭院建设,巩固提升奉上线、干大线等美丽宜居示范线,不断提高农村宜居水平。

附四:
2022年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资金项目自评报告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应对农资价格上涨对实际种粮农民增支影响,释放支持粮食生产的积极信号,稳定种粮农民收入,中央财政对实际种粮农民发放一次性补贴。根据《江西省财政厅  江西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2年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资金的通知》(贛财农〔2022〕2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调动全县农民种植早稻的积极性,结合本县粮食生产实际情况,特制订印发了《2022年奉新县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发放工作实施方案》(奉财农字[2022]7号)和《关于拨付2022年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资金的通知》(奉财农指[2022]31号)等文件,按照省市必须于2022年4月20日前完成发放的要求,我县于2022年4月15日完成了发放工作。
2022年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资金用于早稻生产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本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
项目全年预算数为771万元,执行数为771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主要产出和效果:一是2022年全县完成早稻种植23.4万亩,双季稻种植面积得到恢复性增长;二是对全县23.4万亩早稻种植户发放种植补助资金771万元,有效应对了农资价格上涨,降低了粮食生产成本,保护和提高了农民种粮积极性,增加了实际种粮农民收入,保障了全县粮食生产安全。发现的问题及原因:农民对早稻种植的积极性有待进一步提高。下一步改进措施:积极争取政策支持,加大种粮农民补贴力度,进一步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进一步确保全县粮食安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度从县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
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支出: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教育支出:指政府教育事务支出。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指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城乡社区支出:指政府城乡社区事务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指按房改政策规定,向符合条件的职工发放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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