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奉新县园林环卫所单位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第二部分 奉新县园林环卫所单位2024年单位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单位收入总表》
三、《单位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项目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奉新县园林环卫所单位2024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4年单位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奉新县园林环卫所单位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责
负责城市生活垃圾的收集、运输、处理等工作;负责城市道路、广场、厕所、城区水面等公共场所的清扫保洁工作;参与城市环卫作业市场化运营的招标;负责城区环卫设施的建设及维护;协助制定环卫专项规划和行业管理标准;负责城区道路绿化、街头绿地、游园绿地、广场绿地的养护;负责全县生活垃圾集中收运处置工作;负责生活垃圾转运站设备及配备车辆操作、使用、维修、保养工作,确保生活垃圾转运站正常运行。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2024年奉新县园林环卫所部门共有预算单位1个,县园林环卫所内设机构4个,分别是办公室、园林养护办、环卫车辆运维办和垃圾处理办。
编制人数小计26人,其中:行政编制人数0人,全部补助事业编制人数26人,部分补助事业编制人数0人。实有人数小计74人,其中:在职人数小计23人,行政在职人数0人,全部补助事业在职人数23人,部分补助事业在职人数0人。离休人数小计0人,退休人数小计43人,遗属人数8人。
第二部分 奉新县园林环卫所单位2024年单位预算表
(详见附表)
第三部分 奉新县园林环卫所单位2024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4年单位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4年奉新县园林环卫所收入预算总额为1861.6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568.5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 961.66万元,占收入预算总额的51.66%,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6.19万元;其他收入900万元,占收入预算总额的48.34%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552.38万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4年奉新县园林环卫所支出预算总额为1861.6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568.57万元。其中: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377.44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20.27 %,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25.15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320.59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7.2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7.61万元、资本性支出2万元;项目支出1484.22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79.73%,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543.42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254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64.22万元、资本性支出66万元、其他相关支出900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城乡社区支出1774.61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95.32%,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887.5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6.31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3.02%,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0.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6.69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0.9 %,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0.6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4.05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0.76%,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2.77万元。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574.59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30.86%,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38.19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81.46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15.12%,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42.3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7.61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2.02 %,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38元;资本性支出68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3.65%,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63万元;其他相关支出 900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48.35%,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552.38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4年奉新县园林环卫所财政拨款支出预算961.66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51.66%,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6.19万元。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377.44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39.25%,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25.15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320.59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7.2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7.61万元、资本性支出2万元;项目支出584.22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60.75%,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8.93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254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64.22万元、资本性支出66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城乡社区支出874.61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90.95%,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2.4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56.31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5.85%,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0.3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4.05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1.46%,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2.7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6.69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1.74%,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0.65万元。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574.59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59.75%,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38.19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81.46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29.27%,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42.3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7.61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3.91%,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38万元;资本性支出68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7.07%,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63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2024年奉新县园林环卫所政府性基金支出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无变化,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国有资本经营情况
2024年奉新县园林环卫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无变化,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本单位非行政参公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
(七)政府采购情况
2024年单位政府采购总额 149 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 68 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 0 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 81 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单位共有车辆 36 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 1 辆、执法执勤用车 0 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 35 辆。
2024年单位预算安排购置车辆 0 辆,无安排购置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九)一级项目情况说明
2024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一级项目3个,涉及资金1484.22万元。其中:一级项目3个(单位年初预算中项目预算共计金额1484.22万元,且进行了年初预算绩效评价的一级项目3个,涉及资金1484.22万元),涉及资金1484.22万元。
1.一级项目名称:环卫管护费
(1)项目概述:环卫管护费
(2)立项依据:历年预算安排
(3)实施主体:奉新县园林环卫所
(4)实施方案:保证垃圾清运、垃圾无害化处理达标,城镇垃圾处理费应收尽收;项目建设能保证质量完成,环卫各项工作任务满足新三创工作及城市大提质的要求。
(5)实施周期:2024年全年
(6)年度预算安排:165.89万元
(7)绩效目标和绩效指标
成本指标:165.89万元
数量指标:公厕25座、中转站4座、垃圾场1处
质量指标:垃圾处理保质保量完成
生态效益指标:提高城市品位、提高城市魅力
满意度指标:市民满意度100%
2. 一级项目名称:园林绿化管护费
(1)项目概述:园林绿化管护费
(2)立项依据:历年预算安排
(3)实施主体:奉新县园林环卫所
(4)实施方案:充分发挥城市园林设施功能,提高城市的垃圾处理水平,垃圾清运正常运转,保证我县园林工作正常开展。
(5)实施周期:2024年全年
(6)年度预算安排:418.33万元
(7)绩效目标和绩效指标
成本指标:418.33万元
数量指标:全县城区公园管护绿化
质量指标:垃圾清运达标率100%
生态效益指标:确保公园,大桥公共环境优美
满意度指标:社会公众满意度100%
3. 一级项目名称:管护工作经费
(1)项目概述:管护工作经费
(2)立项依据:单位自有资金
(3)实施主体:奉新县园林环卫所
(4)实施方案:紧紧围绕“时时干净、处处整洁”的市容环境卫生管理目标,全面推行标准化、精细化、常态化的管理模式,区域内做到路面无油渍、街道整洁、公厕干净、垃圾及时清理和运输、无裸露垃圾及果皮纸屑。
(5)实施周期:2024年全年
(6)年度预算安排:900万元
(7)绩效目标和绩效指标
成本指标:900万元
数量指标:垃圾场渗滤液处理费260万元、园林环卫新增面积管护费640万元
质量指标:保洁质量达标
生态效益指标:时时干净,处处整洁
满意度指标:市民满意度100%
二、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4年奉新县园林环卫所单位“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安排1.76万元(由财政拨款安排的资金)。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比上年增0万元,主要原因是:2024年无出国计划。
公务接待费0.37万元,比上年减2.78万元,主要原因是:减少开支。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39万元,比上年减0.01万元,主要原因是:减少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上年增0万元,主要原因是:2024年无公务用车购置开支。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一)财政拨款:指县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二、支出科目
(一)城乡社区环境卫生:反映城乡社区道路清扫、垃圾清运与处理、公厕建设与维护、园林绿化等方面的支出。
(二)其他城乡社区支出: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城乡社区方面的支出。
(三)事业单位离退休:反映事业单位支出的离退休经费。
(四)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五)事业单位医疗:反映财政单位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六)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七)其他支出: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不能划分到具体功能科目中的支出项目。
三、相关专业名词
(一)机关运行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