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奉新县城乡发展服务中心单位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第二部分 奉新县城乡发展服务中心2024年单位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单位收入总表》
三、《单位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项目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奉新县城乡发展服务中心2024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4年单位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奉新县城乡发展服务中心单位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责
主要承担城乡基础设施升级、功能修补、生态修复、历史文化街区保护利用,规范工程建设领域质量安全监督执法、消防审验,建设工程消防监管、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建筑工程有关服务保障等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2024年奉新县城乡发展服务中心为奉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二级单位。县城乡发展服务中心内设股室8个,包括质量安全服务股、园区建设服务股、城南开发服务股、开发管理和房产信息办、建筑质量检测服务股、装饰装修行业服务股、房屋网签服务股、白蚁防治股。
编制人数小计62人,其中:行政编制人数0人,全部补助事业编制人数62人,部分补助事业编制人数0人。实有人数小计127人,其中:在职人数小计81人,行政在职人数0人,事业执行参照公务员人员 5人,全部补助事业在职人数44人,部分补助事业在职人数2人,自收自支事业人员30人。离休人数小计0人,退休人数小计46人,遗属人数0人。
第二部分 奉新县城乡发展服务中心2024年单位预算表
(详见附表)
第三部分 奉新县城乡发展服务中心2024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4年单位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4年奉新县城乡发展服务中心收入预算总额为1564.09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62.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64.09万元,占收入预算总额的48.85%,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62.4万元;其他收入800万元,占收入预算总额的51.15%,较上年预算安排无变化。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4年奉新县城乡发展服务中心支出预算总额为1564.09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62.4万元。其中: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661.2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42.27%,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65.11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592.49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4.8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0.87万元、资本性支出3万元;项目支出902.89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57.73%,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97.29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77.12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2.7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万元、其他支出800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8.33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6.29%,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6.5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3.07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2.11%,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3.67万元;城乡社区支出1393.35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89.08%,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645.0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 39.34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2.52%,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4.57万元;其他支出0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0%,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800万元。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669.61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42.81%,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56.41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57.61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3.68%,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8.0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3.87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2.17%,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04万元;资本性支出3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0.19%,较上年预算安排无变化;其他支出800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51.15%,较上年预算安排无变化。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4年奉新县城乡发展服务中心财政拨款支出预算 764.09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48.85%,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62.4万元。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661.2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86.53%,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65.11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592.49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4.8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0.87万元、资本性支出3万元;项目支出102.89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13.47%,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97.29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77.12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2.7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8.33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12.87%,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6.5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3.07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4.33%,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3.67万元;城乡社区支出593.35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77.65%,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54.9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9.34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5.15%,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4.57万元。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669.61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87.64%,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56.41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57.61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7.54%,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8.0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3.87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4.43%,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04万元;资本性支出3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0.39%,较上年预算安排无变化。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2024年奉新县城乡发展服务中心政府性基金支出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无变化,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国有资本经营情况
2024年奉新县城乡发展服务中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无变化,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本单位非行政参公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
(七)政府采购情况
2024年单位政府采购总额 3 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 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 0 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单位共有车辆 0 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 0 辆、执法执勤用车 0 辆。
2024年单位预算安排购置车辆 0 辆,安排购置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具体为:无安排购置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九)2024年工作经费项目情况说明
1.2024年工作经费项目
1)项目概述:补充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不足。
2)立项依据:预算安排。
3)实施主体:奉新县城乡发展服务中心。
4)实施方案:保障奉新县城乡发展服务中心正常的行政运行及在职人员和退休人员的各项社会保障;完成县委、县政府及上级部门下达的各项指标任务。
5)实施周期:2024年1-12月
6)年度预算安排:2024年预算安排财政拨款102.89万元。
7)绩效目标和指标
质量指标:基本满足单位正常的运行及在职人员和退休人员各项社会保障。
时效指标:按照2024年度完成各项资金支出进度要求,保障县城乡发展服务中心各项工作顺利开展、资金及时到位、人员工资薪金按月发放。
成本指标:总支出控制在单位预算支出内。
社会效益指标:深化改革,维护社会稳定,更好地开展工作。
满意度指标:通过项目的实施,力争使服务对象满意度达到较高水平。
二、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4年奉新县城乡发展服务中心单位“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安排0.25万元(由财政拨款安排的资金)。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比上年增0万元,主要原因是:无因公出国(境)安排。
公务接待费0.25万元,比上年减4.55万元,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厉行节约。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比上年增0万元,主要原因是无公务用车运行支出。
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上年增0万元,主要原因是:无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安排。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一)财政拨款:指县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二、支出科目
(一)事业单位离退休:反映事业单位支出的离退休经费。
(二)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三)事业单位医疗: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四)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五)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三、部门涉及的专业名词
(一)“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 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