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奉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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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奉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  奉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关于住房和城乡建设、人民防空事业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制定全县工程建设、城市建设、村镇建设、建筑业、装饰装修业、勘察设计、建筑节能的政策、规章以及相关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改革方案并指导实施,进行行业管理;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房地产业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方针、政策,制定本县房地产业管理办法和行业发展规划;贯彻和监督执行国家于人民防空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拟订全县人民防空的基本战略方案,编制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负责指导和审查乡(镇)重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会同文物主管部门负责对历史文化名城(镇、村)的申报、保护和监督管理工作;参与重点建设项目的选址,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施工许可证;指导市政工程测量工作;研究拟定加快全县城镇建设与城镇化进程的发展战略;负责指导全县城市建设档案管理工作。

)指导全县城市建设和村镇建设工作;负责编制全县城市和小城镇建设费用计划;负责全县风景名胜区的审查、报批和保护监督工作。

)指导全县城市勘察、设计和建筑节能工作;负责全县工程建设的勘察、设计、施工、咨询行业管理;规范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咨询市场;指导建筑智能化工程;监督管理城镇及工业与民用建筑的抗震设计、施工及相应规范的实施,推进建筑节能;负责一般性工业建筑、民用建筑的工程造价、工程定额和费用标准的管理,组织发布工程造价信息。

)负责指导和监督全县工业园区建设工作;负责指导和监督全县经营城市工作。

)负责城市空间、地下通讯、电力、电视等设施架设及预埋的规划审批和监管;负责管理地下空间的开发利用。

)负责编制全县城市建设项目资金使用计划;会同有关部门筹措和管理城市建设有关资金;指导和监督各专项经费的合理使用。

)制订全县建设行业科技发展规划和技术经济政策;组织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推广应用;制定行业教育发展规划,组织行业教育培训工作;负责全县城乡建设行业执业资格管理;管理全县城乡建设行业对外经济技术合作;指导全县城乡建设企业开拓省外、国(境)外设计和建筑市场。

)对全县房地产业实行行业管理,负责全县房地产市场管理、房地产开发管理、城市房屋征收补偿管理、房屋室内装饰装修管理、房屋纠纷仲裁、白蚁防治、危房鉴定、房地产物业管理等工作。

)对全县直管公房进行管理开发。

十一)对全县房地产开发企业和外来房地产开发企业实施行业管理。

十二)受县政府委托,负责制定、实施住房制度改革方案,对全县住房制度改革进行指导和监督,会同物价、发改委等部门制定商品房指导价、公有住房租金标准,负责全县住房维修基金的归集和管理。

十三)依据县城市建设总体规划,编制城镇住宅建设发展计划。会同相关部门部门搞好建筑市场招投标管理工作;负责保障性安居工程和经济适用房的政策落实和组织实施工作;牵头组织商品房小区的综合验收。

十四组织开展人民防空指挥工作,在上级人民防空办的指导下,制定城市防空袭方案,监督检查重要经济目标防护、城市防护袭方案和各项保障方案的落实;依法组织城市防空袭演习;指导群众防空组织建设和训练工作;参与承担政府赋予的防灾救灾工作,利用人防设施和人防专业队伍为经济建设和防灾救灾工作。组织管理人员防空工程建设,对人防工程(含结合民用建筑修建的防空地下室)建设实施计划、技术和质量管理;指导人防工程维护维修、平时利用和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建设中落实人防要求工作。

十五)负责人民防空宣传教育工作,组织制定人民防空和参与防灾救灾教育计划并组织实施。

十六)战时组织开展城市人民防空袭斗争。

十七)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基本情况

纳入本套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单位共3个,包括:奉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奉新县城乡发展服务中心及奉新县保障房服务中心。

本部门2022年年末实有人数125人,其中在职人员125人,离休人员0人,退休人员0人(不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年末其他人员0人;年末学生人数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71人。


第二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收入总计41363.44万元,其中年初结转和结余153.89万元,较2021年增加153.89万元,增长154%;本年收入合计41209.55万元,较2021年增加28750.59万元,增长231.0 %,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

本年收入的具体构成为:财政拨款收入41209.55万元,占10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支出总计41363.44万元,其中本年支出合计41363.44万元,较2021年增加28904.48万元,增长232.0%,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较2021年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年末结转和结余。

本年支出的具体构成为:基本支出1781.84万元,占4.3%;项目支出39581.6万元,占95.7%;经营支出0万元,占0%;其他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财政拨款本年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102.77万元,决算数为41209.5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736.9%。其中: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  39.4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主要原因是:原人防办资金结余支付人员经费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87.45万元,决算数为179.2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05.0%,主要原因是:支付自收自支人员社保、退休人员年金等缴费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数为51.02万元,决算数为  39.6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7.7%,主要原因是:人员退休

节能环保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4945.6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主要原因是:项目工程款支出

城乡社区支出年初预算数为898.71万元,决算数为  18359.6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042.9%,主要原因是:棚改指挥部征地补偿款及工程款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数为65.59万元,决算数为  2799.6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268.4%,主要原因是:包含棚户区改造工程款支出

其他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15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主要原因是:老旧小区二期改造项目资金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781.82万元,其中:

(一)工资福利支出1524.57万元,较2021年增加916.21  万元,增长150.6%,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人防办、城投公司等机构并入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150.71万元,较2021年增加50.23万元,增长50.0%,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人防办、城投公司等机构并入

(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72.1万元,较2021年增加50.5万元,增长233.8%,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人防办、城投公司等机构并入

(四)资本性支出34.44万元,较2021年增加34.02万元,增长8100.0 %,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人防办、城投公司等机构并入

五、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全年预算数   13.11万元,决算数为13.11万元,完成全年预算100%,决算数较2021年增加1.32万元,增长11.2%,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支出全年预算数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完成全年预算0%,决算数较2021年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无因公出国(境)支出安排。决算数较全年预算数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无因公出国(境)支出安排。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主要为:无因公出国(境)支出安排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全年预算数9.42万元,决算数为  9.42万元,完成全年预算100%,决算数较2021年增加1.56万元,增长19.9%,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人防办、城投公司等机构并入。决算数较全年预算数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厉行节约。全年国内公务接待68批,累计接待575人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累计接待0人次,主要为:无外事接待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69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全年预算数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完成全年预算0 %,决算数较2021年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无公车购置支出,全年购置公务用车0辆。决算数较全年预算数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无公车购置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全年预算数3.69万元,决算数为3.69万元,完成全年预算100%,决算数较2021年减少0.24万元,下6.11 %,主要原因是厉行节俭,年末公务用车保有1辆。决算数较全年预算数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无公车购置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01.17万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一致),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27万元,增长0.2%,主要原因是:办公设施设备购置经费增加资产运行维护支出增加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支出增加人员编制数量增加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5776.4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31.1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25645.27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5776.4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3700.54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91.9%;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10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10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0%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止20221231日,本部门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见公开10表《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其中车辆中的其他用车主要是公务用车

九、预算绩效评价情况说明

(一)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纳入2022年度部门预算范围的二级项目2个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166.45万元,占项目支出总额的1.4%

组织对城南日常运转经费2012年保障性住房建设工程(二期)2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0.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25.95万元,国有资本预算支出0万元。从城南日常运转经费评价情况来看,我局充分运用40.5万元工作经费,提高了工作水平、增强了工作能力、充分调动了全局干职工的工作积极性较好地保障了在职职工和退休人员的福利待遇和机关运行经费2012年保障性住房建设工程(二期)评价情况来看我局充分运用125.95万的工程支出,修缮我县二期保障性住房,较好的保障了我县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居住环境,提高了居民的幸福指数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部门今年在县级单位决算中反映工作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城南日常运转经费项目绩效自评总体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工作经费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6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40.5万元,执行数为40.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保障了2021年全年在职和退休人员的经费以及机关运行经费;二是通过项目的实施,提高了职工的工作的积极性,保持社会稳定。发现的问题及原因:一是有些经费没有足额安排;二是公用经费不足。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厉行节约;二是节省开支。

2012年保障性住房建设工程(二期)绩效自评总体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工作经费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25.95万元,执行数为125.9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保障了我县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居住环境;二是通过项目的实施,提高了居民的幸福指数,保持社会稳定。

本部门公开“城南日常运转经费”、“2012年保障性住房建设工程(二期)项目部

(三)部门评价项目绩效评价情况

门评价报告。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收入科目: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县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支出科目:

(一)行政运行: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二)行政单位离退休: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支出的离退休经费。

(三)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四)行政单位医疗: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五)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六)“三公”经费支出: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七)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八)其他支出: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不能划分到具体功能科目中的支出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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